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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设计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HunanVocationalInstituteofSafetyTechnology

 

毕业设计

 

设计题目:

铁道学院站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设计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指导老师:

系主任:

评阅人:

 

2015年6月

毕业设计真实性承诺及指导教师声明

学生毕业设计真实性承诺

本人郑重声明:

所提交的毕业设计是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内容真实可靠,不存在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设计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如被发现设计中存在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

学生(签名):

日期:

 

指导教师关于学生毕业设计真实性审核的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已经对学生毕业设计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其成果均由学生在本人指导下取得,对他人论文及成果的引用已经明确注明,不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1编制依据及编制目的

1.1编制说明

1.1.1为预防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特编制此专项方案,以指导现场安全作业。

1.1.2本专项方案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性文件,方案设计编制完成后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及总监理公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1.2.2《建设工程安全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1.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2.4《城市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防治》[J]2004;

1.2.5《现代完全管理实务》[M]2003;

1.2.6《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M]2002;

1.2.7《地下及隧道工程事故和风险监控技术》[C]2009;

1.2.8《建筑施工安全管理10讲》[M]2005;

1.2.9施工图纸

1.2.10施工组织安全设计

1.2.11建筑工程质检安全资料

1.3编制目的

本施工消防安全设计的编制目的是:

通过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为本施工消防安全设计提供完整的纲领性文件,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车站施工、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设计》。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况

铁道学院站为地下三层三跨岛式车站,所谓岛式车站,即站台在中间,列车在两侧。

据中国铁建地铁1号线项目部负责人介绍,该车站总长152.7米,标准段宽20.9米、有效站台宽12米,基坑开挖深度23米至25米,设有4个地铁站出入口,1号出入口位于新姚路加油站,2号出入口位靠近天虹超市,3号出入口靠近湖南电子科技大学,4号出入口靠近梅岭苑。

根据设计,车站结构使用年限为100年。

2.2场地水文地质条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为长沙市南北向的骨干交积砂层、以及残积层中。

一期工程北起长沙市开福区汽车北站站,沿芙蓉路由北向南,经由汽车北站、新河三角洲、五一广场、侯家塘、铁道学院、省政府,至终点万家丽路站。

本路线基本位于湘江、浏阳河及捞刀河漫滩及阶地地带,地面标高为26~80m。

根据本次勘察初见水位与稳定水位的观测结果,结合长沙市地区经验,工程地质Ⅰ区,因线路位于湘江Ⅳ~Ⅴ级阶地,地势较高,第四系潜水层不具有承压性;工程地质Ⅱ区,地下水以基岩裂隙水为主,上部一般有粉质粘土为相对隔水层,具微承压性,承压水头一般为2~5m。

勘察期间,场地所有钻孔均遇见地下水,一个钻孔中往往有2层或2层以上的地下水,因本次勘察周期较短,部分钻孔未能分层测得地下水位。

勘察时测得各钻孔中潜水稳定水位埋深5.10~13.60m,相当标高为64.81~83.93m;基岩裂隙水稳定水位埋深为2.10~6.00m,相当标高42.30~79.17m;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地区地下水水位随季节性变化,潜水水位的升降可引起岩土工程性能的变化。

但本标段线路地势较高,场地所处地貌为湘江Ⅵ~Ⅴ级阶地,潜水含水层颗粒较大,渗透性较强,排泄条件较好,潜水水位的升降因季节性影响不会太大,对场地岩土层工程性能影响小。

勘察场地所属区域为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降水量大于蒸发量,其中大气降水是本区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每年4~9月份是地下水的补给期,10月~次年3月是地下水的消耗期和排泄期。

场地范围内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在存在上覆第四系松散层状态下,基岩风化裂隙水主要是接受第四系含水层的渗入补给、越流补给为主。

地下水位埋深一般在4~10m,随地势高低有一定起伏;水力坡度较小,径流缓慢,一般经阶地前沿低洼地向河谷径流。

地下水的排泄方式主要表现泉水、蒸发和人工开采三种方式。

由于隧道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深部地下水对结构底面以下土层不存在突涌可能性,区间的抗浮力初步按隧道体积乘以水的密度,并乘以规定的安全系数确定。

2.3施工特点

从施工围护结构、基坑开挖到主体结构封顶,铁道学院站主体建设历时21个月。

该车站施工克服了管线迁移、作业面狭小、交通疏导复杂等难题。

预计到今年年底,铁道学院站车站主体施工区域将完成覆土回填,施工方严格控制盾构机掘进参数,控制出渣量,采取同步注浆和二次注浆的方法进行地层填充,盾构通过后则采用钢花管进行地层补充注浆,同时加强地面监测,按照沉降数据调整掘进参数。

2.4工程隐患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对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缓解大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和城市布局结构,保证可持续发展,满足城市化进程的要求,拉动内需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长沙已建和在建以及规划的城市地铁不在少数,但由于地铁施工过程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诸多突出的特点,同时又面临复杂的地质和外部情况加上为保障交通畅通、临近建筑、行人的安全以及保护城市环境卫生。

所以在地铁车站施工过程中存在较为突出的隐患和风险。

就拿长沙地铁1号线铁道学院站来说,地处芙蓉南路与新姚路交叉口,东靠(4号出入口)梅岭苑小区,南靠(3号出入口)湖南电大,西靠(1号出入口)新姚路加油站,北邻中南铁道学院,且1号出入口靠天虹超市,人口数量大且密集,早晚上下班时又是人流量最大的位置,所以说,铁道学院站时整个长沙地铁1号线最大一个站之一,这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特别是火灾爆炸方面,因为新姚路加油站就靠近地铁车站,所以防范火灾爆炸是重中之重,特此结合地铁车站的工程特点及施工难点提出积极而有效的对策有助于减少地铁车站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城市环境卫生,促进我国社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消防规定及人员职责

3.1消防安全总则

3.1.1本工程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到消防防火的各项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1.2现场全体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扑救火灾的义务。

3.2消防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成立消防组织机构。

3.3各人员职责划分

3.3.1项目经理消防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消防安全情况,对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 消防工作与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定期带队或委托主管领导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保障本项目部建立训练有素和规定数量的消防组织机构;

7 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3.3.2安全经理消防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及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领导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生产计划,做到同计划、同步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 主持制定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制止威胁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有火宅危险的作业;

3 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定期带队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

3.3.3生产经理消防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单位施工生产工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协助项目部经理对本项目部施工生产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 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生产计划,做到同计划、同步置、同检查、同总结;

3 发生火灾事故,参加组织扑救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3.4项目总工消防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单位施工生产工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协助项目部经理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对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 审定对职工的防火安全技术教育的材料,参与职工的防火安全技术教育;

3 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3.3.5消防负责人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2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3 发生消防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或检查组做好事故调查

3.3.6工长消防责任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2 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3 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3.3.7班组长消防责任

1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2 认真执行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3 发现火灾苗头,保护好下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3.4消防措施

3.4.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 在车站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4.2动火作业管理措施

在动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机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1 动火项目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

喷灯、火炉、液化器炉、电炉等;

烘烤、熬沥青、炒沙等;

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

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电动砂轮、风镐等。

2 动火作业责任划分

a.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动火安全注意事项。

b.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并在《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动火人应严格按动火规定进行作业,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动火作业时,动火证应随身携带,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c.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方法的人员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监护人继续监护60分钟,确认无火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d.动火作业点主管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衔接工作,并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认可,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e.动火审批部门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审批程序是否完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f.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填写分析数据并签字。

3.5防火检查制度

3.5.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3.5.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5.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3.5.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3.5.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3.6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6.1、现场施工使用的高低压设备及专用电源线路,应按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来安装及架设。

3.6.2、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和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搭设脚手架。

3.6.3、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如单人值班,就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其它修理工作。

3.6.4、在配电室或外高压部分及线路上作停电作业时,应先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识牌后,佩带绝缘手套,确认设备或线路无电后,将设备或线路作短路接地线,装设时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地端,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时均装戴绝缘防护用具,检修完毕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3.6.5、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3.6.6、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使用的工作灯,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3.6.7、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放工作,高低压线路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3.6.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6.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6.10、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格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3.6.1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

3.6.12、金属网、反光罩、悬掉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3.6.13、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不得低于2.4M。

3.6.14、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轴拧紧固定。

3.6.15、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3.6.16、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6.17、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6.18、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6.1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6.20、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2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6.2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6.24、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

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3.6.2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6.26、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6.27、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6.2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3.6.29、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3.6.30、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3.7动火三级审批

3.7.1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

(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3.7.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7.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4消防物品管制维护及消防培训

4.1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4.1.1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4.1.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4.1.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1.4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4.1.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

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

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4.1.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4.1.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

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4.1.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4.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2.1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4.2.2消防设施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4.2.3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4.2.4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2.5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出具月报告书。

4.2.6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2.7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4.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消防区域的划分及设施的分布

5.1消防区域划分

铁道学院站共划分8个消防区域,车站负一层、车站负二层、车站负三层、一号出入口及地面、二号出入口及地面、三号出入口及地面、四号出入口及地面以及地面主体加办公区域将此8个区域分别划为8个消防区域,根据消防组织机构中的各区域责任人落实消防负责人责任。

5.2消防设施分布

5.2.1现场围绕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出入口各布置消防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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