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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研究方法
第四章社会矛盾研究方法
社会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大系统,社会的诸系统之间、系统的诸要素之间呈现出复杂的矛盾关系。
马克思主义将对立统一规律运用于社会研究,形成了社会矛盾研究方法,为认识和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探求解决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
一、社会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分析方法
(一)社会矛盾的普遍性
人类社会充满矛盾,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社会矛盾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内部以及各个领域之间都存在着矛盾。
经济领域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生产与消费、投入与产出、计划与市场等方面的矛盾;政治领域有不同阶级阶层之间、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以及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之间等方面的矛盾;文化领域有不同意识形态之间、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正确认识与错误认识之间等方面的矛盾;社会领域有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等方面的矛盾。
一切社会领域都充满了矛盾。
社会矛盾贯穿于社会发展过程之始终,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每一社会形态在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运动。
社会过程和阶段不同,只是矛盾的类型、性质和具体情形的不同,并非矛盾有无的不同。
不仅阶级社会存在矛盾,无阶级的原始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都存在矛盾。
所谓无差别、无矛盾境界,只是人们的一种唤醒。
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人类社会。
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毛泽东说:
“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
”因此,矛盾分析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社会矛盾系统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它既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又贯穿于社会发展过程之始终,决定社会的性质和面貌,规定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请一同学回答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是什么)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总是生产力的发展开始的。
生产力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之中。
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时,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
随着生产关系的改变,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必然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经过矛盾的解决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上升的过程。
这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
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紧紧抓住这个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抓住了它就抓住了理解人类社会矛盾全局、解释“历史之迷”的总开关。
(三)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矛盾
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关于社会主义“可以找到矛盾”的说法,是辩证法不彻底的说法。
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矛盾,只是同旧社会相比,矛盾的性质和解决矛盾的方法不同罢了。
自觉认识和自觉解决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优越性的表现,社会主义改革正是以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为前提的。
(请一同学回答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社会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指各种社会矛盾的双方处于相互助益而不是相互折损的状态。
它不是以排斥矛盾为前提,相反,恰恰是以承认矛盾为前提,以正确解决矛盾为基础。
把和谐与矛盾绝对对立起来,认为和谐状态就是无矛盾状态,这样追求和谐,无异于缘木求鱼。
我们只能在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建设和谐社会。
二、社会矛盾的特殊性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社会矛盾普遍存在,但每一社会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研究社会矛盾必须注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个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一)注重研究不同领域矛盾的特殊性
不同领域的特殊矛盾构成某一科学的特殊研究对象,例如哲学研究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方面的矛盾;经济学研究价值与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投入与产出、生产与消费等方面的矛盾。
如果不重视研究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事物的特殊本质,无从发现事物发展的特殊原因,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特殊领域,也就无法进行科学研究。
(二)注重研究不同过程和阶段矛盾的特殊性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过程。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发展中经历的几个大的过程,每一过程的根本矛盾都有其特殊性,它规定了该社会形态的本质。
每一社会过程又经历若干不同发展阶段,在不同阶段上虽然根本矛盾没有变化,但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大小小的矛盾,有些激化了,有些暂时或局部地解决或缓和了,有些新矛盾又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
不重视过程和阶段的特殊性,同样不能正确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例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三)注重研究矛盾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
在社会矛盾系统中,各种社会矛盾和的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发展是不平衡的,其地位和作用也是不相同的。
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的区别。
(可请一同学回答相关知识)
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中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在每一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起着次要作用,但也会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和事物的发展进程。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相互联系,在一定条件下又相互转化。
我们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矛盾研究方法,既要防止“一点论”,也要防止不分主次的“均衡论”。
(写文章也是如此)
(四)注重研究矛盾性质和矛盾斗争形式的特殊性
社会生活中复杂多样的矛盾,按其性质和斗争形式不同,区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对抗性矛盾,一般来说,是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
这种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表现为激烈的冲突,通常只能采取对抗的斗争形式去解决;而非对抗性矛盾,一般来说,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往往不表现为激烈的冲突,通常是通过非对抗的斗争形式去解决。
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这两种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
敌我矛盾主要是通过专政的方法去解决;而人民内部矛盾,则应视具体情况,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民主的方法、利益调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等去解决。
三、利益分析与阶级阶层分析方法
(一)利益矛盾与利益分析方法
追求物质利益,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原始动因。
马克思说:
“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
在变革社会的实践中,社会革命和改革都是一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利益矛盾一定程度上的解决。
恩格斯指出:
“土地占有制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正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样,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
”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覆盖社会各个领域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无不表现为具体的利益矛盾。
分析研究各种利益矛盾,探求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的途径,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矛盾的基本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分析方法要求人们科学分析各个社会主体思想行为背后的利益动因,分析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利益关联,分析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倾向、利益关切和利益诉求,分析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群体)的形成过程、经济地位、政治主张、力量对比以及变化趋势;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利益评判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补偿机制,有效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
利益问题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永恒主题,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始终。
在社会主义社会,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利益矛盾已经不复存在,但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各种局部利益矛盾、暂时利益矛盾仍然存在,利益关系仍然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待事物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利益分析方法仍然是认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方法。
(二)阶级矛盾与阶级分析方法
利益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突出地表现为阶级矛盾。
列宁指出: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利益矛盾是阶级矛盾的根源,根本利益对立的阶级之间的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基本方法。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要求科学分析阶级社会中各阶级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及其变动趋势,分析各阶级由其阶级利益所决定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及其思想倾向,分析各阶级的差别、矛盾、斗争以及阶级力量变化的趋势,分析各种社会思潮的阶级实质,揭示阶级斗争的客观规律。
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矛盾已经不再社会的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
阶级分析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同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
(三)阶层矛盾与阶层分析方法
阶层有两层含义:
其一,是指同一阶级内部按照不同的经济地位和相关标准划分成的社会群体。
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
其二,是指按照某种特定标准如谋生方式、从业范围、社会地位而区分的不同社会群体。
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社会阶层结构。
同一社会阶层的人,由于经济地位、社会地位、谋生方式、从业范围接近,会产生共同的利益诉求、利益关切和利益驱动。
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由于利益诉求、利益关切和利益驱动存在差别,因而也会产生阶层之间的矛盾。
因此,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不仅要重视阶级分析,还应当重视阶层分析。
马克思主义的阶层分析方法,要求科学地分析各阶层的形成过程,分析各阶层的经济地位、思想状况、政治主张、利益诉求,分析各阶层的利益矛盾、力量对比及其变动趋势,分析社会阶层的现状、历史及其社会影响,寻求有效化解各阶层间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的途径和方法。
阶层分析,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社会阶层中的利益分析,是利益分析方法在社会分层研究中的具体运用。
阶层分析与阶级分析是互补的关系。
在有阶级存在的条件下,只有把阶级分析与阶层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全面观察和正确认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迁和现状,为认识各类社会现象、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提供必要的基础。
利益分析、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都是研究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
(四)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分配关系和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和复杂的相应变化。
1、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化的现状。
同改革开放前相比,工人阶级队伍在有所扩大的同时,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乡镇企业职工的数量超过了国有企业职工。
1978年,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为745l万,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为2048万,乡镇企业职工为2827万,分别占当年全社会从业人员(40152万)的比重为18.56%、5.1%和5.65%。
1994年,乡镇企业职工发展至12017万,国有经济单位职工达到11214万,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为3285万,分别占同年全社会从业人员(61470万)的比重为19.55%、18.24%、5.34%(见《中国统计年鉴1995》)。
二是在城乡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职工数量已相当可观。
据农业部统计,1994年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中有44.84%是个体(含私营)企业雇工(见《1994年农村经济统计提要》)。
按此比例计算,1994年个体、私营性质乡镇企业雇工已达5388万。
据国家工商局统计,截至1995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为65.5万户,雇工为822万;全国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529万户,从业人员为4614万人。
按户均雇0.5人计,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约达1200多万。
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计,截至1996年6月底,全国“外资”企业已达27.3万户,其中已开业12万家,“外资"企业职工已达1700万。
三是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已开始出现绝对量减少。
城镇集体单位职工1991年达到历史最高峰3628万人后逐年递减,至1994年同1991年相比减少343万人(见《中国统计年鉴1995》)。
1995年国有单位职工人数首次出现绝对量减少,据报道,“国有单位职工和集体单位职工1995年比1994年分别减少近100万人”(见《国内动态清样》1996年第1158期)。
农民阶级的分化情况是,农村从业人员的主体仍是第一产业劳动者,但其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已从1978年的70.5%下降到1994年的54.3%。
相当一部分农民已不同程度地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其中大部分转化为具有不同程度“亦工亦农”特点的乡镇集体企业职工和城乡各类私有企业雇工,部分变成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其他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部分形成了就业状况极不稳定、在大中城市及城乡之间流动的人口。
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最显著的变化是,以各类私有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成份重新出现,并发展至相当规模。
包括与小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生产经营者,与国内新生私人资本相联系的城乡私营企业主及其他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如个人炒股大户、民间放高利贷者等),与投资大陆的境外私人资本、外国资本相联系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资本家、外国资本家及其代理人。
截至1995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已达133.96万人;私营和“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分别达2621.7亿元和3991.2亿美元(其中外方认缴部分为2686.8亿美元);个体、私营、“外资”企业中的雇佣劳动者人数(包括农业部统计的乡镇个体、私营企业)总计已达8—9000万人。
上述数字不包括戴个体户“小帽子”、公有企业“红帽子”的私营企业主及其他各种类型资产者的相关人数、资本数和雇工数。
而50年代前期的资本家人数仅为16万人;按全行业公私合营核定私股计,当时的私人资本总额仅为24亿元;当时的私营(含个体)工商业中的雇佣劳动者人数不到300万人。
伴随上述阶级阶层分化现象的发展,我国社会中的人民内部矛盾日趋复杂。
较为突出的表现,一是公有制经济内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包括:
部分经营管理者在权力地位、收入待遇、思想感情上同普通职工群众的差距全面拉大,“负盈不负亏”、挥霍、转移、侵吞公有资产问题严重,脱离工人阶级队伍去当私营企业老板或兼营私有企业已非个别偶然现象。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干部和知识分子“下海”经营私有企业,或充当私营、“外资”企业高级职员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各级干部队伍中的部分实权人物不同程度地存在索贿、受贿,以权谋私,暗中扶持子女、亲友经商赚钱的现象。
而公有制经济中的普通职工群众,尤其是下岗待业、失业半失业和部分离退休职工,则不同程度存在着地位下降的失落感和离心涣散现象。
二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资矛盾有所发展,私有企业违法经营现象相当普遍,部分雇主对雇工的剥削压榨十分残酷,劳资纠纷和冲突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百万、千万、亿万富翁的出现,同农村未脱贫人口和城市新贫困人口的大量存在形成强烈反差。
少数人靠权钱交易暴富,“大款”畸形消费,以及干部“傍大款"现象引起社会心理失衡和群众极大不满,诱发并加剧了社会生活中的丑恶和失控现象的滋长。
对上述阶级阶层分化及其伴随现象的发展,人们的评价和反应很不一致。
有些学者把这种变化称为当代中国社会的“大分化新组合”,说由此形成的“比较重要的阶层”包括娼妓、游民、食利者、知识分子、企业家和官员等等,达“十八个之多”。
他们认为发生这种变化“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正在推动我国“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化,造就“国家直接控制之外”的“市民社会”,促成“以党政机构、党政官员为核心,企业家(包括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干部,也包括私营企业主)和‘明星知识分子’开始共同形成了一种新的权力结构”。
并称其中的企业家“这个阶层最大的特点是,他们掌握或有权在一定范围内支配相当一部分社会财富,并由此形成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见《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一大分化新组合》)。
有些人并据此认为,今后不应当再提“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判断社会主义企业主人的标准与资本主义企业应当是同一的,即谁拥有企业所有权,谁就是企业的主人”(见1994年4月12日《亚太经济时报》)。
还有人强调,“在一个合理的社会体系中,工人是(社会)分层的自然结果。
沦落到低收人,他不会有不公平感,他照样对工作尽职尽责”(《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3月18日)。
不赞成上述观点的同志则强调,在肯定改革开放以来阶级阶层结构变动具有合理性和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注意其复杂性和潜在的危险眭。
他们针对随阶级阶层结构变动而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指出,必须“深入研究这种发展对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需要制定政策措施,“防止公有制主体地位丧失”,“防止新的资产阶级形成”,“防止按劳分配原则失灵”,“防止党的队伍分化”(见《求是杂志内部文稿》1995年第10期)。
2、关于是否形成了一个新资产阶级。
此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争议主要发生在如何分析和认定各类新产生的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主要是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属性。
主要不同观点包括:
一是认为不能说已经形成了一个新资产阶级。
持这类观点的人或认为私营企业主只是一个“非基本的社会阶层”(《中国的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或认为它只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尚未形成一个阶层”(国家工商局调研组1995年撰写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有些人认为私营企业主“既是资产私有者,又是劳动者”(《中国的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也有些人明确主张应“从总体上确认他们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新时期阶级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变化》)。
这类观点提出“私营企业主构不成一个新资产阶级”的理由包括:
“他们产生和形成的时间短,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经济基础”;“还没有彻底割断同原来社会身份联系的脐带”;“还没有组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更没有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组织的阶级力量”;“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阶级意识”,等等(见《中国的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
但主要依据是,“现代的私营企业经营者或投资者是党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政策的拥护者、忠实执行者和受益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社会主义制度的‘普照之光’,使得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主阶层资产私有、雇佣劳动等特点‘变了样’”(《中国的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
还有人强调,因为“对这些人的致富途径,社会上颇多微词”,如果再简单地给他们“戴上一顶‘中产阶级’的帽子,必然引起全社会更加强烈的不满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对立情绪”(《记者写天下》1996年第4期)。
二是不赞成上述“私营企业主是一个阶层而非一个阶级”的说法,但认为目前对私营企业主的阶级归属加以定位有些“为时过早”。
此种观点认为,从“社会分层”而非“阶级分层”的意义上讲,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主已经构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
但是“社会分层”不能取代“阶级分层”即阶级归属的判定。
不能以是否具备稳定的经济基础,是否割断与原有社会身份的联系,以及是否形成有组织的阶级力量和独立的阶级意识等理由说明目前私营企业主“是一个阶层而非一个阶级”。
然而,由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扩展过程受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政治及其具体方针、政策的制约”,私营企业主的阶级归属,“相当程度上在于它今后的实践发展,在于它自身以及制约其自身发展的外在条件的作用”,目前是一个“尚未确定的问题”,因而主张“暂且搁置”。
(见《马克思主义研究》1995年第4期)
三是反对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分析有关问题,但认为应明确承认“新的有资本者阶层的崛起”,说有资本者阶层是“私营企业、私人投资合法化以后,逐渐形成的独立的社会阶层”。
称“中国社会的阶层变化在1978年以后,最主要的特征是新的有资本者阶层的崛起”,这“是社会结构变化的自然结果”,“不是能用简单的道德标准或意识形态标准来衡量的”。
(《中国国情国力》1996年第5期)
四是认为“中国正需要培养一个中产阶级”,因为“在发达国家,中产阶级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稳定力量”,所以,目前“过分地强调收入差距过大,不平均问题严重、社会分配不公都是不恰当的”。
(1995年9月7日《亚太经济时报》)此论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但不回避使用“阶级”概念,要求承认“中国正在形成阶级,处在一个阶级和阶层分化和重组的过程之中”。
(1995年4月18日《岭南文化时报》)
持此论者说,“许多事实是现实存在的,不必否认。
例如贫富分化,资产阶级出现等等。
问题是如何办?
”他们主张“勇敢地面对现实”,理直气壮地讲“剥削有功”,“在共产党领导下主动搞阶级协调、阶级合作”(《再论<告别革命>之一、之二》)。
但也有人直言不讳地宣称:
“工人阶级不是社会获得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领导力量”,“有产阶级中最有能力弥合社会基本冲突的阶级即为符合全民族利益的社会领导阶层”,它应该“把建设资产阶级国家作为自己的任务”,“对工人农民实行一定程度的剥夺,以使社会生产资本得以合理积聚”,并应准备在“不得不对工人阶层摊牌时”,“还这个阶层以应有的位置”。
(《第四只眼睛看中国》)
五是认为按马克思主义观点,现在应得出新资产阶级“已初步形成”的结论。
理由是,目前私营经济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经济,私营企业主占有生产资料,掌握生产经营的支配权,使用雇佣劳动进行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主要靠剥削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因此,目前私营企业主无疑是资本家,而且其实力、规模人数已超过1956年公私合营时的民族资产阶级。
根据这些事实,“应该说现在我国的私营企业主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资本家阶级”。
但在政策和策略上,可以有灵活的考虑。
(《真理的追求》1991年第4期)还有同志指出,我国私营企业主同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资产阶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的资产阶级”,因而其活动范围、发生作用的场所,要受到许多限制,不能让其无限膨胀,或无限发展。
(《真理的追求》l991年第1l期)
3、关于是否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
关于“阶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定义是: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列宁《伟大的创举》)
关于“资产阶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定义是:
“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现代资本家阶级。
”(《马恩选集》第1卷第250页)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还曾特别指出,资本家“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
”
目前在阶级。
阶层问题上出现的不同观点和主张,说明对上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存在着三种不同立场和态度:
一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有关基本原理已经过时了。
其半遮半掩的典型说法是:
“以阶级分析方法作为分析社会分化、社会成员构成、社会利益矛盾的唯一方法已是不适宜的了”。
其主要理由为,“阶级斗争(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现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以和解的愿望来对待社会矛盾”。
因而,在分析当前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问题时,他们以非马克思主义的西方社会分层理论为思想武器,采用“与外国同行对接”、“包括阶层分析、利益群体分析在内的目前我们较少采用的方法”(《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大分新组合》)。
运用此类理论方法登峰造极的典型例子,是把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划分为三个阶层:
“有权者阶层”、“有资本者阶层”、“无权、无资本者阶层”;改革开放前则只存在“有权者和无权者两个阶层”。
(《中国国情国力》1996年第5期)显然,错误的理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