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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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

 

为防范化解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引发的安全风险,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21〕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国内外因燃放冷光烟花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全面排查我区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风险,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冷光烟花经营燃放。

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冷光烟花必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并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按照烟花爆竹管理。

重点整治:

1.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生产、运输(收寄)、销售(批发和零售)冷光烟花问题;

2.是否存在以“电子鞭炮”名义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问题;

3.是否存在“电子鞭炮”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电子鞭炮”是否加装冷光烟花;

4.酒吧、迪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其他禁放场所是否存在违规燃放冷光烟花问题。

(二)排查整治“钢丝棉烟花”。

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不得以烟花爆竹产品名义销售燃放。

重点整治:

1.是否存在以“烟花”名义生产、销售(包括网络平台销售)钢丝棉问题;

2.是否存在收寄、燃放“钢丝棉烟花”问题;

3.网络平台(区内商家及区内平台)是否存在“钢丝棉”烟花宣传视频、营销广告等信息;

4.是否存在其他具有烟花爆竹功能的危险物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问题。

(三)分类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以行业监管部门为主,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查处打击到位。

1.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

2.对钢丝棉及其他具有烟花爆竹功能的危险物品,要按照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做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

3.目前在实体店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

4.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收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行为。

5.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

从即日起到2021年3月底,按照“属地排査、行业自查”的原则,全面开展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排查。

各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网信办:

牵头排查网络平台(区内平台及其他平台的区内用户)销售、购买“钢丝棉烟花”问题线索。

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净网行动”。

(二)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牵头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的企业。

牵头排查物流企业违法违规承运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督促酒店、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燃放冷光烟花和违规燃放“钢丝棉烟花”。

(三)区公安分局:

牵头开展“净网行动”,督促网络平台运营商清除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宣传视频、营销广告等信息;牵头排查“九小场所”是否存在室内燃放冷光烟花问题;参与打非治违,依法查处危害公众安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督促酒店和旅游景点加强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燃放冷光烟花和违规燃放“钢丝棉烟花”。

(五)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六)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牵头排查实体店面销售“钢丝棉烟花”问题,强化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检。

(七)消防救援大队:

牵头排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室内燃放冷光烟花和违规燃放“钢丝棉烟花”问题。

(八)各乡镇:

各乡镇对辖区内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危险性,历史上曾因燃放冷光烟花引发多起重特大火灾。

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因在室内燃放冷光烟花引发火灾导致43人死亡。

2009年12月5日俄罗斯彼尔姆市一夜总会,因燃放冷光烟花引发火灾导致113人死亡。

今年春节期间,多地因违规燃放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出现人员受伤、火灾险情。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研判各环节监管漏洞,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冷光烟花属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冷光烟花必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并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不得以烟花爆竹产品名义销售燃放;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

各乡镇、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在排查整治中既要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也要科学甄别,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安全监管依法依规、排查工作不走过场、整治效果不打折扣。

(三)密切配合消除隐患。

网信、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公安、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负有相关监管职责的部门,逐一依法查处。

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立查立改、即查即改”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要求,从严查处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依法处置。

(四)强化舆论引导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科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要公开曝光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3月24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安委办,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重要情况也请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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