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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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飞行及相关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疏堵结合、依法管理”原则,加强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坚决防止利用无人机实施暴恐袭击,坚决防止无人机危害航空安全,坚决防止无人机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维护全区平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宋伟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府信息网络中心主任雷朝娟、区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颜台中、区交通局副局长聂川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空军场站参谋部、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局,由颜台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阶段步骤
(一)全面排查清理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全面摸清无人机生产、销售、寄递、持有人(单位)、培训机构、飞行协会、飞行俱乐部等基础信息,加强实名登记管理。
(二)集中整治管控阶段(4月16日至7月15日)。
广泛宣传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反制能力;严格地面管控,依法查处相关案件,切实提高全区无人机管控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
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等机制,推动修订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
摸排掌握无人机生产、销售、寄递,持有人(单位)、类型、品牌、型号、序列号、用途情况,以及无人机培训机构、飞行协会、俱乐部等基础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强实名登记管理,引导市民主动登记。
(二)开展宣传引导。
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无人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警示违法违规飞行危害,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依法文明使用无人机。
加强舆情管控,针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避免炒作。
(三)严格地面管控。
按照“控制在地面上、处置在升空前”原则,组织发动街面巡防力量开展网格化巡控,在重点地区建立观察哨,加强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侦测反制,及时发现制止。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飞行活动主体责任。
(四)依法整治打击。
加强行业监管,及时查处涉无人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危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采取拦截、捕获、迫降等紧急措施处置,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飞行行为。
(五)提升技防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技术研究、实战演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强技防建设。
(六)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无人机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推动修订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安全意识,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抓好协同配合。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联管联控。
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问题联治、应急联动、平安联创”的无人机管理新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照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对整治期间发生涉无人机案事件的,严格倒查责任;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镇街、各责任单位于202**年4月15日前将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钉钉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年7月28日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
。
附件:
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一、全面摸清底数
1.全面采集录入无人机“人、地、物、事、组织”基础信息。
区公安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1年4月15日
2.对无人机销售企业进行登记、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3.加强无人机及重要零部件寄递管理,登记收、寄件人信息。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4.对无人机培训机构、飞行协会、飞行俱乐部进行登记管理。
区民政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5.对无人机研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统计、管理,对无人机的无线电频率进行规范管理。
区经济信息委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二、开展宣传引导
6.制定方案,广泛宣传无人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委
2021年7月31日
7.加强舆情管控,针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避免炒作。
区委网信办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
三、严格地面管控
8.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巡防巡控,加强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侦测反制。
区公安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空军场站参谋部
2021年7月31日
9.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飞行活动主体责任。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空军场站参谋部
四、依法整治打击
10.对违法违规飞行危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紧急处置,依法查处;配合查处整治涉无人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区公安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空军场站参谋部
五、提升技防水平
11.督促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强侦测反制设备技防建设。
区公安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空军场站参谋部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六、提升技防水平
1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技术研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区公安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空军场站参谋部、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2021年7月31日
七、建立长效机制
13.建立无人机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进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
区公安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空军场站参谋部、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14.推动修订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
区公安局
区司法局、区交通局、空军场站参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