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走流程、转作风”制度化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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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走流程、转作风”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现领导干部“走流程”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深入持续开展“走流程、转作风”,把群众最昐、最急、最忧、最怨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实,把流程不优、效能低下的重点难点问题找深找细,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办事不求人”,围绕***市提出要打造“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目标,主动融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局。
二、“走流程”主体
(一)“走流程”主体包括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乡镇(场)、社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县政府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县直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同志。
以上主体每月至少走一次流程。
(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同志“走流程”内容相加要做到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年内全覆盖。
(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同志(全部或部分)按照本部门(单位)指导和分管行业职能,要下沉到乡镇、社区“走流程”,深入体验基层服务。
三、“走流程”事项
(一)行政权力事项。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及税费减免等服务。
(二)公共服务事项。
主要包括公共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管理、公共交通,以及水、电、气、热和物业等社会服务。
(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服务的便利度和费用。
四、“走流程”方式
(一)以工作人员身份体验直接受理办理审批及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面对面服务。
重点体验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包括事项依据、要件数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跑动次数和网上办事等要素。
从中发现流程不优、运转不畅等问题,提出问题整改及进一步优化提升的意见、要求和相关措施。
(二)以企业和群众身份模拟线上线下事项办理,体验从事前咨询到表格填写、从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全流程。
重点体验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配套服务,包括热线服务、网上查询、咨询引导、服务指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表格设置、自助办理、投诉监督、办事秩序等要素,以及有无服务不优、行业垄断、乱收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情况。
从中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等问题,提出问题整改及进一步优化提升的意见、要求和相关措施。
(三)以执法人员身份体验现场执法,与本单位执法人员共同踏查现场,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实地了解执法各环节工作。
重点体验行政执法程序,了解“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规范落实等情况。
从中发现行权不规范、执法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提出问题整改及进一步优化提升的意见、要求和相关措施。
五、“走流程”要求
(一)县政府领导“走流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发现问题及整改提升情况进行梳理。
(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同志“走流程”,由本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并将计划安排、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和优化提升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营商局)。
(三)乡镇(场)、社区领导“走流程”,由各乡镇(场)、社区负责将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和优化提升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营商局)。
(四)建立领导干部“走流程”通报制度。
由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营商局)负责建立“走流程”台账,汇总通报县政府领导、各乡镇(场)、社区及“部门和单位”“走流程”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及优化提升措施,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1日前将上月“走流程”台账(附件1)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营商局),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
(五)严格督促考评。
要把领导干部“走流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以及优化流程和服务的改革创新情况,纳入本级菅商环境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跟踪问效、年底评估,落实激励和督办问责措施,确保“走流程”制度坚持好、落到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