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作风加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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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作风加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加强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吴字〔202**〕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干部精神状态,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在去年开展全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为主题的“作风加强年”活动。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加大问责问效力度,提高落实和执行能力,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抓落实,切实提高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林业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结合我局干部作风状况,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四个方面的15种突出表现和行为。

(一)坚决整治“不作为”

1、不敢为的问题。

在“两个维护”上立场不坚定,“四个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模糊,面对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攻坚克难;怕干得多错得多,借口规定约束多,懒政怠政;遇到困难问题就推躲,责任承担上推下卸等问题。

2、不愿为的问题。

工作不积极主动,存在“等、靠、要”

思想;工作避重就轻,不肯真抓实干;不思进取,被动作为,一味埋怨牢骚等问题。

3、不善为的问题。

工作中缺乏清晰思路和具体举措,习惯于上行下效,长期打不开局面;工作分不清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效率低下;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接地气,不深入基层一线掌握情况等问题。

4、不会为的问题。

工作缺乏协调沟通,不能形成工作合力;业务能力不强,政策把握不准,执行任务有偏差等问题。

(二)坚决整治“慢作为”

5、敷衍塞责的问题。

工作中“踢皮球”,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推诿扯皮,部门各行其是,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置若罔闻、层层推拖等问题。

6、墨守成规的问题。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常规工作不创新,工作中形成思维定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准确识变,不主动创新,干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推进改革虚与委蛇等问题。

7、消极应付的问题。

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反应慢、落地迟,遇事等待观望,效能低下,一次能办成的事让群众多次跑返,该办的事情延时办结,亟待解决的问题议而不定、久拖不决,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问题。

(三)坚决整治“乱作为”

8、人为设障的问题。

擅自改变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门槛,故意刁难、变相设卡寻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搞暗箱操作,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9、失职渎职的问题。

不正确履职,不正确尽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在其位不谋其政;违反规定乱决策、乱拍板、乱执行等问题。

10、以权谋私的问题。

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利用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安排消费娱乐或报销费用,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1.用权任性的问题。

放纵妄为,不依规依程序办事,越权行事、越位办事,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权利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问题。

(四)坚决整治“假作为”

12、失责失信的问题。

服务群众和企业不讲诚信,重承诺轻兑现,对招商引资项目重引进、轻落地、不推进,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13、华而不实的问题。

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材料“假大空”,照搬照抄,空泛议论等问题。

14、欺上瞒下的问题。

蒙骗上级,执行决策部署时“喊口号装样子”,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谎报情况;伪造资料应付上级检查,糊弄群众,对下隐瞒实情等问题。

15、脱离实际的问题。

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线路”,出具“假证明”办理审批事项,督查检查考核名目多、频率高、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

三、主要任务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按照县委、政府年度重点任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开展“六个专项行动”。

1、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纪律建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主要论述,学习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及县纪委全会精神。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每次轮流安排1名班子成员或干部职工交流学习体会,将强化学习作为加强干部作风的主要抓手,长期坚持,努力使干部在思想上有新境界、在理念上有新收获、在业务上有新提高。

各单位特别要结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坚持逢会必学党纪法规,逢会必讲纪律作风,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讲授廉政党课等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常鸣反腐警钟,绷紧党员干部纪律之弦,夯实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基础;以实现“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力度。

2、开展争创“效能型机关”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抓落实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聚焦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坚持“到事、到人、到岗”抓落实,对各项重点工作制定严格的“时间表”“任务书”,一条一条对账,一件一件对标,推动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实效化;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作风在一线锤炼,努力打通决策部署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3、开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

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纪律转作风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

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务必要一以贯之抓落实,驰而不息抓作风,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形成一级带一级的传递效应,带动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持续改进。

要按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班子成员对标“四风”表现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采取过硬措施,逐项进行整改。

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纠正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各单位要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局“作风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局所有领导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基层调研、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案例剖析等方式,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和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清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剖析危害和根源,找到症结,拿出具体举措精准施策。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问题清单于6月25日前报局“作风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防灭火、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病虫害防治等民生领域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治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要对各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

6、开展纪律作风督查检查常态化专项行动。

按照全县“作风加强年”活动的安排,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督促干部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准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严禁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等行为,严肃会纪会风,严禁无故不参会、开会派人顶替,严禁在工作时间、值班期间饮酒,强化值班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签定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禁止参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各类违纪违法活动,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禁止在公共场所和网络媒体发表不当言论。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违纪违规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提升干部精神状态。

四、工作步骤

“作风加强年”活动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从4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安排部署动员(4月3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加强年”实施意见》和《林业局关于开展“作风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及时组织召开“作风加强年”动员会议,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此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组织作风整治(4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突出整治15类作风表现,全力实施好“六个专项”行动。

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问题清单,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相应整改,各项具体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完善制度机制(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完善常态推进机制,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推进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形成合力。

既要解决好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要针对单位自身存在问题及干部管理方面的漏洞,认真分析研究,立足标本兼治,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构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常态化运行,着力从源头上严格防范干部作风问题发生。

于11月底前将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报局“作风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评考核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量化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在“作风加强年”活动中,认真总结整改成果,形成高质量的总结报告,于12月底前报局“作风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机制。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局党委成立“作风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崔江勇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陈沛沼、工会主席齐景博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齐景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风加强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2、坚持以上率下机制。

各单位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作风建设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作风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带头查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补齐短板,形成“头雁效应”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的作风建设,要将开展“作风加强年”活动与开展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促使领导干部走在前列、争当表率,形成以上率下、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

3、健全督查问责机制。

由局机关牵头,抽调各单位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成立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

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时间节点,不间断的进行抽查暗访,抓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反面典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作为,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林业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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