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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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好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问题,改善民生,化解矛盾,推动基层医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一)补助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截至202**年1月1日前从事过村医工作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能够证明村医身份的相关证书;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乡村医生。
(二)乡村医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
1.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2.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
3.不能出具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能够证明村医身份的相关证书。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离岗退养乡村医生,按照《***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1号)的规定,按每月补助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三、执行时间
从2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满60周岁在岗村医,我县从202**年1月1日起执行离岗退养政策,因此从该日起执行)。
202**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202**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核实核准后,自202**年1月1日至去世日期止,按300元/月补发生活补助,去世后次月停发生活补助。
四、认证程序
遵循严格审核、实事求是、张榜公布、客观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初审、县级认定组现场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离岗退养乡村医生需填写《***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能够证明村医身份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乡(镇)卫生院申请。
202**年1月1日后去世的上交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能证明死亡时间的佐证。
(二)初审。
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离岗退养乡村医生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以乡(镇)为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填写《***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审批表》(见附件2),将审批表和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卫生健康局。
(三)审核公示。
县卫健局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的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由县卫健局、县监察委、各乡镇(场)政府主管工作人员组成现场认定组,对村医进行现场见人、核查证书材料、询问核实并签署承诺书。
认定完成后在村卫生室、村委会、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补助发放。
经核实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正式确定为补助对象。
县卫健局填写《***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汇总表》(见附件3),《***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汇总表》分别在县卫健局、财政局备案。
县卫健局将认证信息统一存档备查。
资格审核确认时要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认定准确,一人一档,不形成遗留问题。
补助对象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补助费,由各乡镇卫生院上报到县卫健局审核,县卫健局将审减后的资料和数据上报县财政局作调减预算依据。
资金统筹,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以后年度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审核确认程序同上。
乡(镇)卫生院、公安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县卫健局、财政局等部门于每年10月1日前完成审核增减离岗退养人员名单。
(五)登记备案。
县卫健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离岗退养村医进行登记汇总,将《***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汇总表》上报市卫健委备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离岗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
主管财政工作副县长、主管卫生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县监察委主管副职
县公安局主管副职
县财政局主管副职
县卫生健康局主管副职
各乡镇(场)主管副职
各相关单位要将发放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工作规划和方案,把对广大乡村医生的关怀落到实处,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个人手中,并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责任,向离岗退养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工作,是体现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关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和发放范围等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属地乡镇配合负责离岗退养乡村医生人员身份认证工作;县公安局协助县卫健局做好乡村医生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证工作;县监察委负责事前、事后监督工作,并协助县卫健局对违纪违规记录核查认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协助属地卫生院确认证件材料工作,去世村医认定工作,并负责属地信访维稳工作。
3、严格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
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着眼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以发放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为契机,建立规范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要离开村卫生室岗位。
4、搞好政策解读。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正面宣传和解读本《方案》精神,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
5、严肃工作纪律。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认证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已经申报确认并领取了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并全额退还领取的生活补助。
后附:
附件:
1***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
2***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审批表.docx
附件:
3***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汇总表.docx
附件:
1
***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乡(镇)村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1寸)
学历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乡村医生
工作简历
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最后退出村卫生室时间
是否享受其他补助
有效从业证件
执业证书类别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能证明身份的证书□
发证
机关
发证日期
证书
编号
注:
此表一式两份,卫健局、乡镇卫生院各一份。
附件:
2
***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工作单位
最后退出村卫生室时间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乡镇卫生院意见:
院长签字:
年月日
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主管副局长签字:
局长签字:
年月日
注:
此表一式两份,卫健局、乡镇卫生院各一份。
附件:
3
***县离岗退养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原执业地
所在乡镇、村
核准月补助金额(元)
补助发放起始年月
联系电话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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