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流程再造容缺补缺有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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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流程再造容缺补缺有关规定(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省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相关意见,结合省、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探索创新推进流程再造改革,坚决摒弃“没有审批不会监管,没有处罚不能监管”的错误认识,建立流程再造容缺补缺受理机制,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治理效能,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质量监督、扬尘治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费办理拨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出具、建筑节能认定、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雨污分流验收工作、农民工工资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农村危房改造等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容缺补缺受理办理,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改革目标。
(二)建立容缺补缺机制,对符合申请条件在具备主要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的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推行“容缺补缺服务”。
经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业务科室可以先行办理,缺失材料在“承诺制”规定时间内提交即可。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高效畅通。
推行容缺补缺办理制度是行政服务工作中的创新探索。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创新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制定“容缺后补”承诺书(附件1)和“容缺后补”受理通知书(附件2)等办事文本,确保项目审批高效。
(二)提前介入,加强指导。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提前介入,能快则快”的原则,在关键节点,对服务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动态式服务,主动了解项目情况,加强对服务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积极帮助企业和群众准备报批材料,告知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三)主动作为,深入推进。
形成“局长牵头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科室人员全参与”的工作态势,进一步简政放权,逐项厘清政务服务事项主要申报材料和容缺材料,进一步扩大容缺补缺受理事项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按时履行“承诺制”在规定时间提交缺少材料的企业和个人,记入诚信档案。
对第一次违反“承诺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缺少材料的企业和个人,书面告知其限期提交;对连续两次违反“承诺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缺少材料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对于连续三次违反“承诺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缺少材料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县住建局“黑名单”管理,一年内暂停县住建局所有业务的容缺补缺办理资格,同时通报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建议办理事项不再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对于容缺补缺办理机制中出现失误和偏差、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以及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科室及工作人员容错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存在的失误和偏差,在容错的同时必须予以纠错。
对容错免责的工作人员,在考核评价、评先选优、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
对容错从轻、减轻处理的工作人员,在影响期满后同等对待,合理安排使用。
附件:
1.承诺书
2.受理通知书
附件1:
承诺书
县住建局: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项目,现办理 过程中,目前尚存在以下整改事项:
1、
2、
3、
4、
我单位郑重承诺,以上存在的整改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我在此所作的承诺真实有效。
如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接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留存,一份由住建部门存档。
)
附件2:
受理通知书
受理文书名称
“容缺后补”承诺书
受理方式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受理人签字
事项申请人(单位)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此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留存,一份由住建部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