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义诊活动优化基层医疗环境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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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义诊活动优化基层医疗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区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下乡义诊,为基层百姓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然而在义诊活动中却也存在乱象,个别组织机构甚至假借义诊之名非法行医、欺骗群众。
为进一步整顿义诊乱象,规范义诊活动,切实解决当前义诊活动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义诊活动 优化基层医疗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建设大会工作任务,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切身利益的违规行为,整治医疗行业乱象,净化医疗行业环境,构建上下共治、公私协同体系,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积极共建共享高水平健康之城。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聚焦医疗机构义诊备案规范化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树立规范意识,形成义诊备案制度化。
组织学习**;指定专人负责义诊备案工作,执行义诊备案管理的规定,义诊活动前15-30天向区卫健局提出申请,明确义诊时间、地点及参与的医务人员,义诊过程中保证与备案信息一致;强化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力度,对备案信息实行审核把控,进行义诊活动现场督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随意变更义诊地点、人员及时间信息等超备案内容的行为,是否安排无资质医务人员参与义诊,是否借用义诊之名非法推销药品、器械诱骗群众等问题。
(责任单位:
第五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区卫计监督所、各民营医疗机构)
(二)致力营造宣传氛围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宣传,主动营造义诊组织机构“懂规范,不敢违”,人民群众“有意识,会辨别”的良好氛围:
1.设置投诉举报热线。
公布 作为违规义诊投诉举报热线,各村(居)卫生所应在显眼处张贴热线。
区卫计监督所对举报的不规范义诊、无备案义诊及无资质义诊等实施查处。
2.多渠道多媒介宣传。
各基层医疗机构(含卫生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栏和讲座等线下方式,院内LED屏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宣传。
重点对义诊活动规范要求、“负面清单”等进行教育宣传。
(责任单位:
第五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区卫计监督所)
(三)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义诊下乡
1.积极开展下乡义诊。
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周及各自机构安排开展下乡义诊。
为基层群众提供可及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挤压非法义诊空间。
2.实施健康教育。
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健康教育,通过讲座,健康随访等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正确的健康观念,同时以此为契机宣传义诊活动规范,提升群众健康保护意识。
讲座与健康随访频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规定。
(责任单位:
第五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
(四)延伸医联体纵深,提高村级卫生服务能力
依托医联体建设平台,将区域合作网络延伸至基层村(居)卫生所。
选派专家下卫生所开展讲座,提升乡医水平,安排专家下乡义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村(居)。
通过分诊诊疗体系的完善,为最基层的百姓提供转诊服务,方便就医就诊,彻底铲断借义诊之名行医疗服务推广,抢占资源,不合理诱导患者往义诊组织机构就诊的行为。
(责任单位:
第五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A年4月)
印发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式启动区“规范义诊活动,优化基层医疗环境”专项行动,各单位开展工作预部署,明确领导明确责任,营造宣传氛围。
(二)集中开展阶段(202A年5月-202B年2月)
各医疗机构深入学习**,启动专项整治,对照任务目标逐项落实,必要时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注意总结行动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与改进。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B年3月-4月)
各单位于202B年3月上旬完成行动效果总结工作,下旬开始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因违规受惩处的机构重点督促整改落实,202B年4月30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开展的紧迫性,各单位各负其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
全面开展行动,不留问题死角,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有调查。
(二)宣传教育,弘扬正气
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教育,在群众群体中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提高辨识能力。
(三)上下协同,及时总结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协同,形成合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发挥社会公益性,提升群众就医就诊可及性与便利性。
各机构在专项行动中应主动靠前,及时总结,于202A年10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于202B年4月30日前报送专项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