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农户“菜单式”帮扶项目实施细则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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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菜单式”帮扶项目实施细则 (2).docx

低收入农户“菜单式”帮扶项目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高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持对象

在省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应用系统建档立卡且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

项目申报期内未申报项目计划的,不纳入扶持对象。

二、扶持内容

(一)种植业:

1.茶叶:

茶叶连片新发展或提升管理1亩起,按连片新发展2000元/亩,连片提升管理500元/亩予以补助;

2.蔬菜:

四季豆、茄子、辣椒、番茄、秋葵连片种植1亩起,按1500元/亩予以补助;

3.食用菌:

香菇、木耳新发展3000袋起,香菇按1.2元/袋、木耳按0.6元/袋予以补助;

4.水干果:

柑桔、猕猴桃连片新发展或提升管理1亩起,按连片新发展1000元/亩,连片提升管理500元/亩予以补助,其他水干果按连片新发展500元/亩,连片提升管理300元/亩予以补助;

5.中药材:

温郁金、元胡连片新发展1亩起,按500元/亩予以补助,三叶青、铁皮石斛、七叶一枝花、黄精、浙贝母、白芨连片新发展1亩起,按1000元/亩予以补助。

(二)养殖业:

养殖中蜂的,按500元/桶(箱)予以补助;养殖羊的,按300元/只予以补助;养殖牛的,按1500元/头予以补助;养殖兔5只以上的,按80元/只予以补助;养殖鸡、鸭、鹅等家禽10只以上的,按30元/只予以补助。

(三)新三宝:

新发展并正常经营(在申报补助当年取得行业证照的)的农家乐、电子商务,按6000元/家予以补助;来料加工按加工费的20%进行补助。

(四)就业及劳务:

新发展并正常经营(在申报补助当年取得行业证照的)的家庭加工、手工作坊、小经营商店等,按6000元/家予以补助;就业务工按照其务工工资收入的10%进行补助(全年参加工作的,工资可取前11个月平均工资乘以12计算)。

(五)公益性岗位:

1.岗位设置。

参照《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由各乡镇(街道)按照“科学设置、适度控制、动态监管”的原则开发岗位,并捆绑为一个项目组织申报实施,各乡镇(街道)申报的公益性岗位数量控制在本乡镇(街道)低收入农户数量的1%以内;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同意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面向岗位群体进行招用并签订岗位协议;

2.招聘对象。

低收入农户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公益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

3.考核管理。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接受岗位开发单位领导,由所在乡镇(街道)会同各相关村负责人进行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业务指导、年底考核;

4.岗位待遇。

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工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发放,工资920元/月,保险补助300元/年,不得与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复补助。

三、补助额度

种植业、养殖业、新三宝、就业及劳务补助额度每年每户总计不超过6000元;公益性岗位按照工资发放金额和保险费用予以全额补助。

公益性岗位补助与种植业、养殖业、新三宝、就业及劳务补助不可组合享受。

低收入农户“菜单式”帮扶项目与《关于推进特色精品农业高品质发展的实施细则》中所列补助项目不重复享受。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项目实施前,各乡镇(街道)发动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进行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户申报项目,经公示10日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捆绑成一个项目,在数字化管理系统中上报,同时报送低收入农户“菜单式”帮扶项目计划表、公益性岗位审批表。

(二)项目指导。

各乡镇(街道)对实施“菜单式”帮扶项目的低收入农户开展动态指导和管理,多渠道发挥帮扶政策作用,指导低收入农户做好产业发展和收入增长。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项目验收。

各乡镇(街道)视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补助一批、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计划据实验收,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计划额度,当年12月中旬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否则项目计划予以取消。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预拨。

项目申报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计划预拨部分补助资金。

(二)资金拨付。

低收入农户“菜单式”帮扶项目补助资金按规定程序通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三)资金结算。

各乡镇(街道)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结算,同步报送项目相关档案资料。

当年预算资金不足部分,可从下一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10日起实施。

附件:

低收入农户“菜单式”扶贫增收项目帮扶菜单

附件:

低收入农户“菜单式”扶贫增收项目帮扶菜单

序号

类别

子项目

要求

补助标准

1

种植业

茶叶

连片新发展或提升管理1亩起

连片新发展2000元/亩

连片提升管理500元/亩

2

四季豆、茄子、辣椒、番茄、秋葵

连片种植1亩起

1500元/亩

3

木耳

新发展3000袋起

0.6元/袋

4

香菇

新发展3000袋起

1.2元/袋

5

水果

柑桔、猕猴桃

连片新发展或提升管理1亩起

连片新发展1000元/亩

连片提升管理500元/亩

6

其他水果

连片新发展500元/亩

连片提升管理300元/亩

7

中药材

温郁金、元胡

连片新发展1亩起

500元/亩

8

三叶青、铁皮石斛、七叶一枝花、黄精、浙贝母、白芨

连片新发展1亩起

1000元/亩

9

养殖业

中蜂

养殖1桶(箱)起

500元/箱

10

养殖1只起

300元/只

11

养殖1头起

1500元/头

12

养殖5只起

80元/只

13

家禽

鸡、鸭、鹅等10只起

30元/只

14

新三宝

农家乐

新发展并正常经营

6000元/家

15

电子商务

新发展并正常经营

6000元/家

16

来料加工

按照其加工费的20%进行补助

17

就业及

劳务

家庭加工、手工作坊、小经营商店

新发展并正常经营

6000元/家

18

就业务工

按照其务工工资收入的10%进行补助

19

公益性

岗位

工资920/月,保险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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