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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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docx

港口码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根据《**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港航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字当头、以“打”开路、聚焦问题、标本兼治、重拳治理、夯实基础、持续提升,实现港航污染防治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体系化、常态化。

二、基本思路

贯彻一条主线(“一导则一办法”教育培训),突出打好港口码头、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控制两大攻坚战,着力深化八大专项行动,形成“1+2+8”的攻坚行动工作体系。

按照“一港一策”、“因港施策”、“因地制宜”、抓两头带中间、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原则,对照“四新”要求和“五化”目标,打好港口“细剥葱”、提升月、互查观摩、“专家会诊”、亮点培育等八大“组合拳”,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完善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治长效监管机制,层层压实污染防治责任,坚决打好打赢秋冬季港航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打好两大扬尘治理攻坚战

(一)港口码头扬尘治理攻坚战

1、落实《港口码头扬尘管理方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港航服务中心要以“四新”要求为切入点,以“五化”要求为目标,将落实《港口码头扬尘管理方案》贯穿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拉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目标,整改落实到位。

各港口企业要切实履行港口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提升污染防治管控水平,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清洁生产常态化。

2、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港口码头禁止使用冒黑烟作业机械,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一律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新增清洁能源车辆达到国六标准。

港口所有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辆必须按时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对改造后仍不合格的及时淘汰。

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港口一律停业整顿。

2019年12月底前,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港口码头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排查,做好编码登记工作。

港口企业应在微信APP山东省非道路机械排放监管平台小程序中申请登记自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审查合格后自动生成编码。

3、加速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

指挥部线下组要制定出台港口岸电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加强对岸电设施的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港航服务中心、港口码头要加强对全市港口码头岸电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不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减少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

新建码头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4、对照《导则》加大港口监管力度。

按照新的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对扬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对于《导则》执行不到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

对手续齐全但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港口码头,一律按照“依法处罚、停产整改、限期达标、规范运营”的要求进行整治。

(二)水运工程扬尘治理攻坚战

1、压实水运工程监管责任。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市级直接管理的项目,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负责监管;属于县级直接管理的项目,由属地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进行监管。

2、加强水运工地扬尘控制。

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八个百分之百”,在重点施工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路口等安装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接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监控平台,实现24小时在线监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部门、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要按照《**市水运工程施工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逐个水运工地排查存在的短板、问题,拉出问题清单,摸清底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工作台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闭环工作。

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加严加细加实监管措施。

落实《**市2019-2020年秋冬季水运工程绿色施工方案》要求,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及基坑周圈喷淋、涉及高大结构物和房建工程外脚手架喷淋、施工现场主道路喷淋、沿线施工便道洒水降尘、土石方施工湿式作业、进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具备绿色标识等6项加细加严加实措施,鼓励加装自动化系统,PM10监测数值超过设定值时,各类喷淋设备自动启动。

四、开展秋冬季八大攻坚行动

(一)开展港口“细剥葱”精准排查行动

由指挥部线下组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港航服务中心配合,继续围绕基础夯实月活动“七个夯实”任务目标,延伸到全市所有港口码头,开展“细剥葱”精准排查行动。

以问题、结果、目标、过程、方法为导向,从主城区及周边港口开始,逐个县市区、逐个港口的开展全方位的问题精准排查治理,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抓好复查验收闭环工作,切实夯实港口污染防治软件硬件基础。

对未按时完成的港口企业,一律挂牌督办、一律停业整顿、一律全市通报、一律上限处罚。

(二)开展“一导则一办法”宣贯行动

组织举办港口、水运工程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培训班,分层次、分批次的对各执法监管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和港口企业、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执法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督促各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制定全员教育培训计划,结合企业和从业人员岗位实际,采取集中培训、现身说教、座谈交流等形式,切实学懂弄通导则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综合素质,实现由“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转变。

(三)开展港口污染防治提升行动

按照学标明标、对标整治、达标提升的总体要求,制定全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提升月”活动方案,围绕新导则、新标准、新要求,列出改造提升项目清单,明确“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一港一策”、“因港施策”的分类抓好推进实施,实现功能分区、堆场硬化、堆垛苫盖、起尘点配备除尘降尘装置、料口全封闭、进出港车辆覆盖、裸露地面硬化绿化、排水管网设置、防风抑尘网建设、监控设备全覆盖“10个100%”的目标,使港口整体环境面貌、生产作业秩序、防污染设施设备、港口综合防污能力实现大跨越、大改观、大提升。

(四)开展异地互查观摩评比行动

为解决监督检查不严不实、不细不全、“抹不开面、下不去手”、人情执法、选择执法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经验交流学习,成立以县(市、区)交通港航部门牵头的若干污染防治互查组,同步开展异地互查和观摩评比活动。

对全市各港口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全方位的执法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港口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同时制定评比打分标准,对所检查的港口企业进行评比打分。

按照执法互查打分和线上监察、港口“细剥葱”排查各占50%的比例,最终确定各港口排名。

(五)开展专家团队下基层“会诊”行动

成立由指挥部有关专业组、规划设计单位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会诊团”,分赴各县市区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港口企业,现场对港口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会诊”,结合导则和港口实际,现场讲解、现场指导、现场帮促,出具“会诊”意见和“药方”。

各县市区辖区内港口企业对照“药方”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提升全市所有港口的清洁生产能力。

(六)开展港口绿色标杆企业评选行动

综合异地互查、观摩评比、线上监察等结果,结合“扫黑除尘”、“大体检”、“四新”推进、“五化”保持等情况,在每个县市区辖区内率先推出若干防污染工作走在前列的港口企业,评定推选为港口绿色标杆企业,力争率先享受豁免政策。

充分发挥先进港口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全市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七)开展主城区亮点港口培育行动

重点从“四新”要求推进、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硬件设施完善提升、档案建设与管理、船舶污染物接转处和“五化”建设五个方面,分门别类地归纳梳理亮点特色、短板不足和提升措施,作为日常监管、规范提升、强化督导的重要内容,并视时召开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港口观摩现场会,力求将重点区域的港口全部打造成标杆港口、放心港口。

(八)开展预警应急响应督察行动

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期。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派出多路督导组对各执法监管单位值班值守情况、各港口企业响应应急措施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控平台加大24小时线上监察力度,对值班值守、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企业和人员严肃问责、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

各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围绕港口、水运工地两大攻坚战,履职尽责,一线作战,强化联合,严格执法,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高速、高效推进。

指挥部各专业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攻坚治理和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要综合调度、统筹推进、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落实“三个”责任。

按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的总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列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

对全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职责进行调整修订,进一步明确各专业组、各单位的污染防治责任。

督促各单位落实联防联控联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体系。

(三)推广经验做法。

指挥部线下组要加强统筹调度,及时推广各监管单位、港口企业成熟经验和亮点做法。

指挥部线上组要办好“一榜一台一栏一篇”栏目,营造学习借鉴、交流经验、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指挥部办公室要办好每周一期的工作专报,定期通报各单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

(四)加大监督检查。

按照“领导带队、四不两直、点穴式、实景化”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污染督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现场解决,跟踪问效。

切实发挥监控平台“千里眼”监管作用,建立线上指挥和线下反应“两大系统”。

切实落实港航污染防治问题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线上监察差异化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用好行政处罚、约谈问责、停业整顿、挂牌督办、分级分类监管等行政手段,形成体系完备、实时动态、科学有效、闭环管理的监管体系。

(五)严格处罚问责。

各执法监管单位要严格执行《港口污染防治“七个严禁、七个必须”》等系列要求。

结合港航污染防治实际,制定出台《打好港航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进一步细化实化问责情形。

对在港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问责,对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港口企业实施顶格上限处罚。

各单位攻坚行动方案(书面)于11月5日前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各有关单位、指挥部各专业组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次月工作打算)于每月月底前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603898

邮箱:

 

附:

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港口码头扬尘治理攻坚战

落实《港口码头扬尘管理方案》

长期坚持

线下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

港口所有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对改造后仍不合格的及时淘汰。

2019年11月20日

全市港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

2019年12月底

制定出台港口岸电设施维护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10日

加强对全市港口码头岸电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长期坚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各港口企业

水运工程扬尘治理攻坚战

在重点施工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路口等安装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视频监控接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信息部,实现24小时在线监管。

2019年12月底

航道组

线上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工程项目指挥部

按照《**市水运工程施工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逐个水运工地排查存在的短板、问题,拉出问题清单,摸清底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工作台账。

2019年11月10日

航道组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秋冬季

八大攻坚行动

开展港口“细剥葱”精准排查行动

2019年12月底

线下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

开展“一导则一办法”宣贯行动

2019年11月10日

指挥部办公室

线下组

线上组

督导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各港口企业

开展港口污染防治提升月行动

2019年11月底

线下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

开展异地互查观摩评比行动

2019年11月底

线下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

开展专家团队下基层“会诊”行动

2019年12月底

指挥部

办公室

线下组、线上组、督导组

开展港口绿色标杆企业评选行动

视情

线下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

开展主城区亮点港口培育行动

2019年12月底

 线下组船舶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港航)局、各港航服务中心

开展预警应急响应督察行动

长期坚持

指挥部

办公室

线下组、船舶组、航道组、督导组、线上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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