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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按照**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原则,全面实施“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大工程,通过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幸福家庭,推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实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健全有利于支持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困难家庭社会保障、救助政策,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家庭优生优育能力、健康素养能力、文明和谐能力、教育子女能力、发展致富能力、社会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202*年起,选择条件和基础较好的村居(社区)开展创建,以家庭为单元,分类指导服务,逐步向整村居(社区)推进,不断拓展,确保全县60%以上的村居(社区)实现“和谐家园”,60%以上的家庭迈进“幸福家庭”行列,逐步将幸福家庭建设推向幸福村居(社区)、幸福乡(街道)镇、幸福城市建设的更高目标,力争2020年底前把我县创建成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

1.文明共建共享。

通过积极创建,使遵纪守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崇尚文明、倡导文明、展示文明的文明理念在家庭成员中形成,优生、优育、优教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知识更加普及,知晓率达到90%以上,生育、生活、生命质量得到提升,家庭婚育文明意识普遍增强,文明行为形成率逐年提升,进一步推进城市文明,提升公民素质。

2.优生优育优教。

到“十三五”末,实现新生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系统一、二、三级干预全覆盖,优生促进、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程全面推进,家庭自觉预防意识明显增强,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3.公共服务均等。

流动人口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有效提升新市民家庭的归属感、认同感,逐步消除城乡、地区之间服务差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免费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健康和谐幸福。

家庭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步入低碳环保、绿色健康、家庭和睦、生活富裕、幸福文明、安居乐业,家庭成员心情愉悦、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精神健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6%,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人的尊严得到尊重,人民幸福感明显提升。

5.项目推动提升。

针对家庭不同情况,通过开展“文明倡导工程”、“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婴幼儿早期发展促进工程”、“青春期身心健康指导工程”、“家庭健康保健工程”、“避孕药具知情服务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新市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计生困难家庭救助扶助工程”、“关注老龄人群服务工程”等有特色的全人口和生命全过程服务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支持家庭发展,提升城乡居民家庭和谐幸福指数。

6.创业致富发展。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使计划生育家庭有项目产业、有发展资金、有帮带部门。

家庭及其成员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俭持家,安居乐业,创业有本领,收入稳增长,带领邻里共同致富。

7.乐于奉献社会。

家庭成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升,爱祖国、爱集体、爱家庭,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回报社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突破,分类服务。

根据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资料,抽取部分工作基础好的村居(社区)确定为幸福家庭创建启动实施点,对辖区居民家庭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家庭为单元实施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开展全人口和生命全过程的关爱服务。

在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创新,逐步推进。

1.“青年型家庭”(新婚、待孕、早教期家庭):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重点开展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政策咨询、避孕知情选择、孕前优生指导培训、优生监测、叶酸补充、营养素添加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妇幼健康项目;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支持家庭发展生产,提升生产、生活、生命质量;大力宣传人口早期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的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项目,开展婴幼儿人口早期发展促进,采取与幼教机构、社会早教机构联手等形式推进人口早期教育促进,实现人口早期教育规范化,建立涵盖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三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

2.“中年型家庭”(完成生育任务家庭):

借助学校和乡村医疗服务机构,建立教师、生殖健康师、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师资队伍,积极推动青春健康教育活动进社区、进校园。

围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开设青春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举办展览、座谈、心理咨询、互动式授课、开辟专栏等,为青少年提供心理援助,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对孤残青少年给予精神抚慰和爱心帮助。

重点围绕家庭人性化服务,充分体现对人和生命的尊重,通过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实施以夫妻生活指导、避孕药具服务、生殖健康检测、生殖系统疾病干预、项目带动和帮扶等特色服务,关爱夫妻生殖健康,支持家庭发展生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老年型家庭”(60岁以上家庭):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优待服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通过孝亲、敬老、爱老、助老模范评选活动,激励子女懂得感恩、孝敬老人;重点围绕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利用卫生服务网络,探索实施老年健康指导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免费健康体检等健康指导服务;开展和谐共处宣传、心里疏导、心里咨询服务和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开办适宜老年人健康教育讲堂和保健康复、饮食营养等常识的宣传,组织老年人开展强身、保健、文体活动,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新市民家庭”(外来流动人口):

把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纳入现居住地服务范围,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重点开展政策咨询、药具服务、避孕节育指导、优生促进、生殖健康、帮扶救助、维权服务,鼓励支持外来人员在***居住、生活、创业和发展,加快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二)发挥优势,全力创建。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起,重点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项工程。

1.文明倡导工程。

文明是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政治理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取向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道德准则,引领良好家风家规,培养家庭成员文明健康、低碳环保、友爱奉献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做到文明立家、健康安家、优生乐家、致富兴家、奉献传家。

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创建幸福家庭纳入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建设之中,广泛宣传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创建幸福家庭新闻报道,每年5月份“国际家庭日”集中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公益宣传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托人口健康宣传阵地,大力倡导文明婚育新风尚,宣传普及健康素养知识。

妇联组织要积极宣传倡导男女平等的理念,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评和家庭教育、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等活动结合起来加以推进。

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家庭纠纷,切实做好妇女和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

2.健康促进工程。

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

卫生健康部门要紧紧依托各级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大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广泛传播健康科学知识和家庭文明理念,帮助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培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卫生健康、教体、文广、妇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健康幸福理念、普及疾病防治、健康生活等知识,引导群众保持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卫健、教体、民政、人社、扶贫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以需求为导向,针对全人口和生命全过程,立足家庭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不孕不育诊治、青少年健康发展、老年健康、助老养老、就业创业、脱贫致富等系列公共服务。

卫健部门要把幸福家庭发展计划与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紧密结合,认真做好“健康促进”工程的相关工作,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全面落实14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癌”筛查和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等基本预防保健和医疗卫生服务。

爱卫会、教体部门要结合“健康促进”工程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生活水平。

3.优生优育工程。

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

卫生健康部门要围绕优孕、优生、优育、优教,对新婚、待孕、生育家庭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落实免费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扎实做好落实一、二、三级综合防治措施。

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优生检查、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积极组织孕期妇女接受出生缺陷二级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全面开展妇女病的常规普查普治,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宫颈癌、乳腺癌的早期筛查及男科疾病咨询治疗等生殖系统疾病干预工作,抓好优生健康促进;教育部门要关注人口早期发展,注重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索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促进、青春期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着力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致富发展工程。

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

要围绕“少生快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惠民利民的经济社会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支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

坚持以家庭经济发展为重点,以项目、政策、培训为内容,开展科技兴业和就业技能培训,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提供致富项目、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工程,帮助计生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困难,走上发展致富之路。

人社、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在“致富发展”工程中充分发挥职能,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活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计生家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设施建设;要做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留守家庭实施亲情关爱、重点帮扶、特色救助服务,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财政、扶贫、农牧等部门要结合精准扶贫工程,积极落实惠民利民的帮扶措施,加大独生子女、女孩家庭就业技能培训,落实资金、项目、信息,鼓励引导有基础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致富、创业兴业,带动广大计生家庭共同发展。

5.奉献社会工程。

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

培养家庭的责任意识、感恩情怀和回报愿望,正确对待小家与大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鼓励和倡导家庭成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要积极培养家庭奉献社会的良好意识,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倡导家庭成员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要倡导公民坚持积善行德,团结互助,自觉融入社会大家庭。

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幸福家庭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推出典型模范,宣传学习先进事迹,让幸福家庭的奉献付出影响带动邻里、 社区以至全社会。

努力让每个家庭成为扶弱济困的慷慨解囊者,见义勇为的正义维护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通过爱心温暖他人,通过行动奉献社会。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引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道德风尚,努力实现个人为家庭奉献、家庭为社会奉献,全社会关爱每个家庭、每个家庭得到全面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创建活动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2020年底前,整个活动按照“动员启动、全面推进、巩固提升、总结表彰”的工作思路,分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启动(202*年5月——202*年7月)。

县、乡、村对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县做出安排部署,明确告知任务及分工,层层宣传动员,营造以“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舆论氛围,为实施“全面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县活动”提供思想保障。

(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202*年7月——202*年9月)。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标准,确定在60%的村居(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以家庭为单元,以提高和改进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文明和谐、子女成才、发展致富、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为主要内容,以开展活动为载体,以项目运作为手段,以计划生育重点家庭、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为切入点,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文明、富裕、优生、健康、奉献的新家庭,建立完善创建档案。

(三)科学评估,巩固提升(202*年10月——202*年11月)。

在全面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创建活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并向***市卫健委申报复验。

(四)评先选优,总结表彰(2020年10月)。

提请县人民政府召开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县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县幸福家庭”(评选标准附后)以及为创建幸福家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分工及职责

(一)创建活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

发改局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二)创建活动纳入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

202*年5月底

(三)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

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四)制定促进成员健康、增进福利保障、减少家庭贫困,促进性别平等、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办、妇联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弘扬家庭传统美德及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理念,营造有利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电视台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六)广泛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应急救助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培养形成健康安全的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七)建立健全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在县、乡(镇)、村(居)均设有卫生健康部门主管的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或指导科(室)。

责任单位:

编办、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八)立足家庭,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九)开展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老年健康、助老养老等服务。

责任单位:

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妇联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家庭医生签约、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十一)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制定兑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

责任单位:

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十二)打造独具特色的健康主题公园、青少年健康发展学校、幸福村(居)、助老养老机构。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十三)制作宣传片、宣传册、文艺作品、文化园、家庭发展课堂研究、论著等。

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电视台、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十四)评选一批县级幸福家庭。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

202*年8月底

(十五)开展健康“六进”(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活动。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

完成时限:

202*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工作由“健康***”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按照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打造1个“幸福家庭示范点(公园、学校、社区)”,评选一批示范“幸福家庭”。

(三)强化部门配合。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来共同推进。

卫健部门作为日常工作单位,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根据家庭类型,提供服务依据,主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产品,逐步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覆盖范围,使广大家庭普遍受益。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特别要在就业创业、发展生产、技能培训、健康促进、养老保障等资金保障和政策制定上给予支持,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共同推进创建活动。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力度,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纳入精神文明和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考核卫生健康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积累经验。

健康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督导,促进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创建任务,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

***县幸福家庭评选标准

附件2:

***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评估内容    

附件1:

***县幸福家庭评选标准

 

(一)家庭文明。

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家庭内涵建设,树立良好家风;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男女平等,诚实守信,家庭和睦。

(二)家庭健康。

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生活方式科学环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健康素养不断提高。

(三)家庭优生。

优生优育意识强,掌握科学的孕育知识和方法,在婴幼儿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子女品德养成、子女培养成才等方面有成功经验。

(四)家庭致富。

家庭成员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俭持家,安居乐业;创业有本领,收入稳增长,带领邻里共同致富。

(五)家庭奉献。

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扶弱济困,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所作贡献得到认可。

附件2:

***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评估内容

一、党政重视,部门协同

(一)将创建活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创建活动纳入本地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和工作到位。

(二)建立党政统筹、卫健局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团体与城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制定促进成员健康、增进福利保障、减少家庭贫困促进性别平等、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家庭发展政策并得到有效落实。

二、宣传倡导,健康促进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家庭传统美德及文明理念,营造有利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有较丰硕的家庭发展文化成果。

(四)广泛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应急救助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培养形成健康安全的生活习惯。

三、优质服务,守护健康

(五)家庭健康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立足家庭,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开展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老年健康、助老养老等公共服务。

(六)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

按要求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癌”筛查和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等预防保健和医疗卫生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上述服务范围。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率达到年度目标服务。

开展全科医生与城乡家庭或个人签约服务。

(七)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完善,本地区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数据库主要数据项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依托信息网络开展家庭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或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四、帮扶救助,解决难题

(八)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完善,群众应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兑现率达到100%。

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出台具体的扶助关怀措施,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得到有效帮扶。

(九)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针对失能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留守老人家庭,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为其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

五、群众参与,评价良好

(十)创建活动在社区和家庭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较高,得到党政部门的肯定支持和舆论媒体的正面宣传较多。

   

六、电话评估内容

(十一)创建活动在社区和家庭的知晓度较高,弘扬家庭传统美德及文明理念的社会宣传活动效果较好,科学健康知识和应急救助知识的宣传活动效果较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群众参与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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