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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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充分发挥县委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规划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切实增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合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人员组成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在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委书记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召集人。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城市社区党工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适当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系统谋划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2.指导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具体任务,全面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3.听取各成员单位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分析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城市基层党建阶段性重点任务。

4.协调解决在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对深化改革推进城市社区赋能扩权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推进城市区域领域党建融合共建、共治共享。

5.整合资源力量,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率先研究破解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难题。

6.强化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推进县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城市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会议议题,筹备联席会议,协调做好会务工作。

2.了解和分析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根据需要向总召集人报告。

3.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各成员单位具体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工作协调跟进。

4.加强同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加强同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5.协调成员单位就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进行调研,了解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办法,为联席会议决议提供依据。

6.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组织部:

负责全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谋划、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分解,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县委宣传部:

负责做好全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挖掘、宣传、推广等工作。

3.县委统战部:

负责做好统一战线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统一战线成员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坚决同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干扰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动员各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与共驻共建活动等。

4.县委政法委:

负责对城市社区、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和基层综治工作的指导,促进城市基层治理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互促互动;加强对基层治安、综治等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社区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渗透,坚决同干扰和破坏城市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指导做好基层综治信息工作平台建设等。

5.县委网信办:

负责各级政务信息平台、城市管理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多网合一、互联互通;指导互联网企业党组织做好自身建设,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6.县委编办:

负责深化改革推进城市社区赋能扩权减负有关具体工作的对接协调和政策落实;负责细化城市社区具体职责任务,完善城市社区权责清单;规范城市社区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编制资源向城市社区倾斜,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创新城市社区编制人员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7.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负责抓好县直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加强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沟通联系,督促推进组织设置、载体资源、活动开展等互联互动互促;研究制定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实施方案和“双报到”考核办法,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8.县城市社区党工委:

负责城市基层党建日常工作和有关会议的筹办,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和分析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同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准点问题,提出措施办法,为联席会议决议提供依据。

9.县发改局:

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城市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赋予城市社区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在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事关城市社区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征询城市社区党工委的建议;配合做好各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等。

10.县公安局:

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职责,坚决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渗透,坚决同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干扰和破坏城市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将派驻城市社区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权力下放给城市社区,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时,应充分听取城市社区和社区意见,对派驻机构负责人提出干部任免、岗位调整、交流轮岗、任职回避等人事决定前,应事先征求城市社区党工委意见等。

11.县民政局:

积极衔接并研究理顺城市社区管理的体制机制;指导城市社区建设,合理设置社区规模,原则上每个社区管理辐射居民不超过3000户;抓好居委会换届工作,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途径;全面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居委会主任;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支持党组织健全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指导社区居民自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引领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协调相关部门对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协调指导民政部门投入城市社区的项目资源纳入党群服务中心统筹使用等。

12.县司法局:

负责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将派驻城市社区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权力下放给城市社区,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时,应充分听取城市社区和社区意见等。

13.县财政局:

负责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阵地建设等资金经费的落实,配合研究制定相关经费申请、使用、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参与研究制定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14.县人社局:

负责牵头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招录选聘、考核激励、薪酬保障等制度办法,推动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化;协调指导投入城市社区社区的项目资源纳入党群服务中心统筹使用。

15.县自然资源局:

保障城市社区党工委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参与权,在编制城市总体层面、详细规划层面的各级各类规划,以及在规划实施、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中,应征求规划所涉及城市社区的意见;按标准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回购面积与成本价格确定、产权登记以及办理相关的土地手续等。

16.县住建局:

负责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按标准建设和配套;协调解决城市城市社区、社区工作服务按规定所需的水、暖配套供应等问题。

17.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推动社区图书室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配备文化器材,承接文艺骨干培训工作;加强对社区工作支持和资源保障,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

18.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抓好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加强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沟通联系,推进组织设置、载体资源、活动开展等互联互动互促;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督促其配合社区做好健康服务工作;加强对社区工作支持和资源保障,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

19.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做好城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置、挂牌和日常指导等工作;加强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沟通联系,推进组织设置、载体资源、活动开展等互联互动等。

20.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抓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圈商场等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加强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沟通联系,推进组织设置、载体资源、活动开展等互联互动,开展区域共驻共建;将派驻城市社区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权力下放给城市社区,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时,应充分听取城市社区和社区意见等。

21.县执法局。

负责落实社区共驻共建各项工作任务;配合社区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帮助社区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停车管理、环境保护、市容卫生、市政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22.县公用局。

负责制定出台全县物业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督促服务企业和业主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

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会,督促物业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

协调辖区物业公司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映的物业问题。

23.县总工会:

负责指导做好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群众的联系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积极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参与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指导工会系统投入城市社区的项目资源纳入党群服务中心统筹使用等。

24.团县委:

负责做好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共青团组织建设,做好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宣传教育和推优入党工作;组织和引导社区青少年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参与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指导共青团系统投入城市社区的项目资源纳入党群服务中心统筹使用等。

25.县妇联:

负责做好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妇女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引导妇女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参与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指导妇联投入城市社区社区的项目资源纳入党群服务中心统筹使用等。

四、工作运行机制

1.定期沟通。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由总召集人召集、主持,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主持。

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会前报总召集人审定。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

2.调度通报。

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城市基层党建具体工作,听取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及时通报日常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部署推动下一阶段工作。

3.动态管理。

各成员单位聚焦城市基层党建年度重点任务,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对重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4.督促检查。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采取暗访督查等形式,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成员单位整改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工作开展及落实议定事项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5.跟踪问效。

联席会议办公室年初确定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中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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