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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坚持体育先行理念,提升体育综合竞争力,增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先进制造基地、诗画水乡典范、旅游人文名城、网络智慧强市”的总目标总任务,加快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使全民健身在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实现便民体育设施、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常态化健身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一)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

遵循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的原则,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化格局,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

各镇(街道)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广场、体育主题公园),所有社区(行政村)建有基本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基本形成城乡“15分钟健身圈”。

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明显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免费开放。

(二)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

全市形成门类丰富、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育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和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经主管部门登记和镇(街道)备案)达到2个,实现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

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村级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有较大发展,全民健身点覆盖社区(行政村),参加体育社会组织和各类基层体育队伍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

(三)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

积极开展群众喜爱、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传统特色的全民健身体育赛事与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化、制度化、社会化,推进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

全面推进校园足球运动、群众足球运动的开展,鼓励社会多元主体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促进体育健身社会化发展。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28.5%以上(不含学生),城乡居民(不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3.5%以上。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四)科学健身指导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国民体质、公民体质监测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提供个性化健身服务指导,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科学锻炼水平。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保持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人以上,体育骨干的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志愿者服务活动普遍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

持续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场地设施完善的格局。

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合理布局体育场地设施,落实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中心、邻里中心建设,做好“两河一湖”绿道贯通工程、沿河绿道建设工作。

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25个、建成百姓健身房15个,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个、拆装式游泳池1个、笼式足球场1个,新建或改建社会足球场(11人制)2个。

持续做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推动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

到2020年底,新增体育场地普查面积3%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

(二)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水平,努力实现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

持续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发挥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群众基础广泛、规模较大的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分支机构,实现市级“1+15”、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布局。

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和土壤,加强规范引导和服务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体育组织,新建体育社会组织和各类体育俱乐部10个以上。

推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成为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3A”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达到40%以上。

(三)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水平,努力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

持续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供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原则,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形成群众体育活动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积极推动体育健身进村(社区)、进公园、进文化礼堂,促进幼儿、青少年、老年人、妇女、社区居民、职工、农民、残疾人等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普及与提升。

大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通过全民健身展示、群众体育活动等形式,不断完善全民运动会机制。

依托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提升全民健身的社会化水平,带动基层体育特色团队发展,增强全民健身活动辐射力和吸引度,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开展。

全面打造全市体育赛事品牌,着力做好全民健身运动会、小康体育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文化礼堂运动会等赛事的培育和发展,力争成为覆盖城乡、带动周边、辐射长三角的品牌体育赛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生活的参与度和满意率。

(四)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水平,努力实现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及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

持续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和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继续强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制度,积极发挥基层队伍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服务活动,建立完善的基层全民健身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夯实公共体育服务基础,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

大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服务体系,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工作,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以健康为主题,结合宣传、卫生健康、文化、教育、民政、残联、旅游等相关工作,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

深化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形式,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弘扬健康新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必须的个人发展理念。

充分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乌镇的契机,建立“互联网+体育”融合发展平台,加强生态体育建设,促进体育与其他领域深度融合。

倡导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升地区软实力方面独特的价值和作用,形成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6月)

1.成立市“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的创建工作。

2.制定《市“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责任单位。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9月)

1.召开市“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任务。

2.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依照目标任务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健身指导水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进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验收阶段(2020年10月)

积极整理好台账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将“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迎接考核验收。

(四)总结阶段(2020年10月-11月)

全面对照“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要求,对标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进行创建经验总结,做好再提升、再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市“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

开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要把“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抓好贯彻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与目标,特别是要将创建工作与今年省、嘉兴市两级体育民生实事工作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营造氛围。

开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在线上、线下的各种宣传手段,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全民健身、全民共享,提高全市人民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督查。

积极落实“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督查工作机制,随机对开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开展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创建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列入年度体育工作考核。

市“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单位

工作职责

具体要求

1

市政府办

1.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

2.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3.印发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4.建立领导小组,协调全市开展“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提供:

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凭证等材料。

2.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文件。

3.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的记录、纪要等资料。

4.“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含领导小组名单)。

2

总工会

组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定期举办机关、企事业职工单项竞赛活动,有台帐。

提供:

2019-2020年文件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照片、视频等材料。

3

发改局

1.全民健身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负责根据文件要求必须配置全民健身设施的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把关工作。

提供: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4

教育局

1.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各类学校体育竞赛。

2.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

3.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提供:

1.2019-2020年举办赛事的文件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照片、视频等材料。

2.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学校总数,开放文件和制度。

3.提供全市各学校作息时间表。

5

民政局

1.做好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审、评估工作。

2.指导新体育社团的成立工作。

提供:

1.年检、年审通过文件及“3A”等级以上体育社团公布文件。

2.新成立社团、俱乐部文件。

6

财政局

1.体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增长。

2.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本区域上一年度平均水平。

3.安排适当实施经费。

提供:

1.体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证明。

2.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证明。

7

建设局

1.建有符合《健身步道配置要求》的步道。

2.公园、绿地中建有体育设施(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等,有4个以上项目的体育公园1个。

提供:

1.符合《健身步道配置要求》的步道建设规划方案、照片等。

2.公园、绿地体育场地设施的名称和照片等资料。

3.对公园、绿地内建设的体育设施添加标识。

8

统计局

1.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统计。

2.体育产业统计数据。

提供:

1.全市常住人口总数。

2.相关年度全市体育产业增长率。

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全民健身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2.贯彻落实新建小区健身场地建设与体育设施政策文件。

3.体育部门参与政策要求配置全民健身设施的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评审和后期验收。

提供:

1.体育场地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2.贯彻落实新建小区体育设施配套,健身活动面积按照《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建规发〔2018〕349号)执行。

3.提供体育部门参与前期规划后期验收的通知或函告等相关资料。

10

卫生健康局

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工作。

提供:

基层医疗机构设立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点名单和照片。

11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制订“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文化站长专题业务培训会议,并协助好市政府办召开相关会议。

3.督促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推进创建工程所规定的设施建设、场地开放管理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4.整理、汇总各类台账资料,组织好查漏补缺和迎检工作。

5.按照政府出台的向社会力量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政策,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

6.开展全民健身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

7.抓好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机构建设完善工作,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活动、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

8.协调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9.指导基层做好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等有关项目的推进。

10.创建“3A”等级以上体育社团不少于40%。

提供:

1.会议通知,会议名册。

2.各类体育场地、比赛和活动数据信息资料(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照片和视频等)。

3.政策文件、购买合同。

4.培训通知文件,培训人员名单以及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5.国民体质监测站命名文件,站名单信息,体质监测方案、

录入数据库等。

6.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区级以上媒体发表

相关宣传报道证明材料。

7.2020年47个基层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的资料、建成后的照片等。

12

桐城委(桐城集团)

1积极做好全民健身中心、绿道建设,以及公园中建设体育设施等项目。

提供:

全民健身中心、绿道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的资料、建成后的照片等。

13

传媒中心

1.加强宣传,每周至少开展1次及以上“科学健身讲座和体育专题节目”活动。

2.重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电视或新媒体平台进行直播或录播。

3.每年向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选送我市体育方面的报道不少于20次。

提供:

1.播出的节目单。

2.播出重大赛事的名单。

3.提供20次以上向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报送的文字或视频材料。

14

各镇(街道)

1.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纳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

2.完成基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覆盖率不低于10%。

3.做好健身步道的建设和提升工作。

4.10万人口以上镇(街道)建成省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万人口以下的建有户外健身广场(体育公园)。

5.镇(街道)公园绿地建设中必须配备体育场地设施。

6.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7.利用“三改一拆”等场地建设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

8.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

9.成立“1+5”体育组织模式(即1个体育总会分会+5个体育协会)。

10.新建2个以上各类体育俱乐部。

11.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12.至少每2年举办一次品牌赛事活动和每2年举办一次6个项目以上的运动会。

13.承办市级以上赛事3次以上,开展各类体育活动30次以上。

14.辖区内全民健身活动点(生态健身点)的上牌工作。

15.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2.5‰以上。

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达到30%以上。

16.开展各类体育技能培训10次以上,开展科学健身讲座3次以上。

17.设立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可与基层卫生院结合)。

18.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并开展活动和培训。

提供

1.全民健身“三纳入”材料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文件和会议记录。

2.建设完成的场地地址、名称、场地设施照片。

3.步道名称和照片。

4.公园绿地建设中配备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和建成后的照片。

5.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或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名单、维护登记表和照片。

6.利用“三改一拆”等场地建设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和建成后的照片。

7.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通知和开放名录表。

8.体育协会名称、负责人、电话、会员人数。

9.体育俱乐部名称、负责人、电话、会员人数。

10.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协议。

11.赛事活动文件、秩序册、成绩册、照片。

12.健身站(点)名单、活动点列表、锻炼项目、照片、相应管理制度材料。

13.注册登记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册。

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达到30%(提供指导员姓名、级别、指导项目、联系号码)。

14.开展培训、讲座的通知,签到册、照片。

15.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挂牌、照片。

16.健身气功站点名称,挂牌照片,活动和培训开展的通知和图片。

 

附件3

市“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创建评估指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县级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综合水平指标(7分)

1.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含学生)

2

按照设区市指标得分。

常住人口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含学生)达到28.3%以上。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镇(街道)

1.2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

按照2020年健康浙江体育工作考核方案执行。

省定要求:

2019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的县增长0.5%以上,2.3至3平方米的县增长1%以上,1.5至2.3平方米的县增长2%以上,1.5平方米以下的县增长3%以上。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建设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

1.3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2

按照设区市指标得分。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3.5%以上。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

各镇(街道)

1.4

人均体育消费

1

2.组织管理指标(11分)

2.1政府重视(5分)

2.1.1

四提升四覆盖”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

纳入并召开专题会议的,得2分;未纳入或未召开专题会议,各扣1分

市政府办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1.2

“四提升四覆盖”工作机构纳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召开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年度会议

3

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纳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研究全民健身工作,有会议通知和纪要得0.5分,有实质性内容得1.5分,没有不得分。

市政府办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2政策法规(6分)

2.2.1

全民健身“三纳入”

1

政府把全民健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项都纳入得分,有一项未纳入不得分

市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

各镇(街道)

2.2.2

“四提升四覆盖”建设实施方案 

1

制定方案(包括组织机构任务分解、进度安排等)并组织实施。

有方案得分,没有不得分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2.3

制定新建小区配建健身场地保障政策,是否参与验收

3

有政府部门有关的文件或通知,得1分,没有不得分;体育部门参与前期规划和后期验收,各得1分,二项均未有,不得分

市政府办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2.2.4

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

1

提供相关文件和购买服务协议,得分;没有不得分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体育总会、各镇(街道)

3.项目运行指标(76分)

3.1场地设施(26分)

3.1.1

基层小型便民体育设施

1.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数量

2

新建5个。

完成年度任务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开发区(高桥街道)、凤鸣街道、洲泉镇、河山镇、濮院镇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数量

2

新建25个。

完成年度任务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各镇(街道)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3.百姓健身房

5

新建15个。

完成年度任务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各镇(街道)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4.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数量

3

新建1个。

完成年度任务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开发区(高桥街道)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5.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数量

2

新建1个。

完成年度任务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屠甸镇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6.城市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建设情况

1

建有符合《登山健身步道配置要求》、《健身步道配置要求》的步道。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配套设施不完备酌情扣分

建设局、桐城委(桐城集团)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3.1.2

大中型体育设施

1.体育场馆

1

1个25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1个建有7000座以上固定看台的体育场、1个400米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1个国家标准游泳馆或标准游泳池(根据实际情况,辖区可以共享设区市体育设施)。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有关部门

2.全民健身中心

3

1个2000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中心(含8个活动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辖区可以共享设区市体育设施)。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桐城委(桐城集团)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3.1.3

公园、绿地中建设体育设施(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等

4

有4个以上项目的体育公园1个,达到得分,未达到不得分

建设局、桐城委(桐城集团)

各镇(街道)

3.1.4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

1

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维护机构和人员,并开展维护得分,没有不得分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镇(街道)

3.1.5

“三改一拆”等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情况

1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建设局

各镇(街道)

3.1.6

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

2

公共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达到得1分;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且学校体育设施总体开放率不低于60%,达到得1分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

各镇(街道)、各中小学校

3.2体育组织(13分)

3.2.1

3A级以上体育社团数量

4

6个以上(含)体育社团达到“3A”等级以上得4分,4个以上(含)得3分,4个以下不得分

民政局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3.2.2

1+X体育组织模式

5

1+15;所辖乡镇街道30%达到“1+5”模式(2分);体育组织会员人数占到常住人口的15%,达到要求得3分,10%-14.9%得2分,5%-9.9%的1分,5%以下不得分。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3.2.3

各类体育俱乐部数量(农村、社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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