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李柑橘管护扶持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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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李柑橘管护扶持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方案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实施对2020年柑橘、脆李管护扶持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评价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验收范围。

经乡镇审核合格的脆李、柑橘管护扶持种植主体,将其纳入验收评价范围。

(二)工作目标。

对县域范围内的脆李、柑橘管护扶持种植主体,根据实际种植面积、管护质量等进行评定等级,以奖代补兑现产业扶持补助资金,高效推进全县果品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验收评价时间及方式

(一)验收时间。

202b年3月8日-202b年3月31日。

(二)验收方式。

管护项目采取第三方机构验收评价方式,运用资料核查、实地验收、清点统计、计算计量等方法,由其独立完成评价绩效结果。

新建园项目由乡镇负责完成验收,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按10%比例,对其抽查核验。

三、验收标准

实施主体果园内清园彻底,无种植影响果树生长的高杆、藤蔓等近作物,按照脆李、柑橘管护技术规范完成年度果树管护作业,农事作业记录资料等齐全。

第三方机构管护绩效等级评价标准:

(一)优等。

一是果园内同龄果树达90%以上,无缺苗死树现象;二是年度施肥1-2年生幼树5次以上、3年生树龄3次,病虫害防治3次以上,果树长势旺盛;三是树体定干适度,主枝培育良好,春夏实施摸芽、摘心和适度修剪作业,拉技(脆李)修剪技术作业到位;四是田间管理良好。

(二)良好。

一是果园内同龄果树达85%以上,缺苗死树率在3%以下;二是年度施肥1-2年幼树4次以上、3年生树龄3次,病虫害防治3次以上,果树长势良好;三是树体定干适度,主枝培育良好,春夏实施摸芽、摘心和适度修剪作业,拉技(脆李)修剪技术作业到位;四是田间管理良好。

(三)合格。

一是果园内同龄果树达80%以上,缺苗死树率在5%以下;二是病虫害防治2次以上,年度施肥3次以上,果树长势较好;三是树体定干适度,主枝培育良好,拉技(脆李)修剪技术作业基本到位;四是田间管理较好。

(四)不合格。

一是果园未实施清园,种植影响果树生长的高杆藤蔓作物;二是果园内缺苗死树率超过5%以上;三是病虫害防治少于2次以上,年度施肥少于3次以上,果树长势不好;四是未实施拉技(脆李)修剪技术作业;五是无农事作业记录资料。

四、工作组织

(一)验收工作组织。

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组织成立三个验收工作组。

主要工作:

对新建园项目组织抽查验收,协助第三方机构实施管护项目绩效评价。

第一工作组组长:

;第二工作组组长:

;第三工作组组长:

(二)乡镇工作组织。

由乡镇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地验收工作,每个村(居)确定驻村干部负责、村委会干部协助做好本地管护项目验收工作。

五、相关事项

(一)项目核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管理,对实施主体管护果树组织清点登记,清点责任人与实施主体签字确认,管护按40株/亩确定管护补助面积;第三方验收评价机构逐个项目抽查核量不少于30%。

计量方式:

单个申报主体按乡镇审核数量×抽查30%核定数量百分比=核定补助数量。

新建园项目按定植株行距抽样据实核定建园面积。

产业扶持项目验收结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二)项目档案。

项目资料运用大数据录存,各乡镇对要件性资料整理成册存档,送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2套备存。

主要是申报资料、过程图片资料、年度农事作业记录、验收和绩效评价资料及公示资料等。

(三)资金拨付。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实施主体项目补助资金,并登记造册函报县财政局、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备案。

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发放现金,由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项目补助实施主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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