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城市管理”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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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城市管理”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激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一批城市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和社区工作者、城市管理志愿者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积极进取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建设家园、美化身边环境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制定第三届“寻找最美城市管理”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创造与主城都市区相匹配的城市环境。
通过此项活动,大力弘扬环卫工、文明劝导员等劳动之美,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勇于拼搏、对党忠诚、攻坚克难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精湛业务水平;发现城市环境治理之美,号召更多市民爱护环境,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全方位传递城管人正能量,树立城市管理新风,发挥执法良风正气,助推城市品质提升。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最美城管人”(20名)。
在城市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实际工作中在本职工作中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甘于平凡,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廉洁自律、群众满意;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条件艰苦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近5年来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
评选范围包括区城市管理局及其下属执法支队、各街镇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
(二)“最美环卫工”(30名)。
在环卫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在本职工作中履职尽责,高标准完成所负责路段保洁任务,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条件艰苦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近5年来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
评选范围包括清扫保洁工人、疏浚清掏工人、垃圾收运处置工人、市政设施工人、园林绿化工人。
(三)“最美楼长”(10名)。
认真履行楼长工作职责,准确掌握责任区域内居民、楼院情况,积极开展为居民服务工作,积极协助社区完成居民自治,在楼栋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表现突出。
近5年来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
评选范围包括社区(物业)工作者、志愿者。
(四)“最美文明劝导员”(10名)。
热心公益,长期开展文明交通劝阻等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态度和善、语言和蔼,劝导文明,得到群众认可积极的志愿者。
(五)“最美阳台”(10个)。
阳台通透性好,布局合理优美、环境清洁卫生、花木茂盛美观、物品放置整齐,且无违章搭建。
评选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家庭的阳台、露台等。
(六)“最美屋顶”(10个)。
楼顶花园建设符合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绿化面积不少于6平米;屋顶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臭水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楼顶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牵乱挂行为,外观整齐有序。
评选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家庭、单位的天台、屋顶花园等。
(七)“最美村居”(30个)。
市容(村容)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民风优良,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社区和村民委员会。
全区所有社区和村委会均纳入推荐评选范围。
(八)“最美街镇”(5个)。
市容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民风优良,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街镇。
三、参评原则
(一)“最美城管人”。
由各街镇、区城市管理局上报。
各街道推选2-3人,各镇推选1-2人,区城市管理局推选2-3人。
(二)“最美环卫工”。
由各街镇、相关单位上报。
各街道推荐3-5名,各镇推荐1-2名,相关单位(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景区、区南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推荐2-3名。
(三)“最美楼长”。
由各街镇上报。
各街道推荐1-2名,各镇推荐1名。
(四)“最美文明劝导员”。
由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推荐上报。
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局、团区委、区妇联推选1人,各街道推荐3-4人,各镇可按实际情况择优推荐1人。
(五)“最美阳台”。
由各街镇上报。
各个街道推荐3-5个,各个镇推荐1个。
(六)“最美屋顶”。
由各街镇上报。
各个街道推荐3-5个,各个镇推荐1个。
(七)“最美村居”。
由各街镇上报。
各个街镇推荐1-2个。
(八)“最美街镇”。
由各街镇上报。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阶段(即日起—10月15日)
。
在大美、微发布等平台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吸引全区干部群众主动参与,营造浓厚推荐评选工作氛围。
(二)申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街镇、单位按照评选范围、标准及参评条件,广泛寻找、挖掘候选人物及景物,积极做好提名推荐工作。
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A年10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扫描件及相关照片资料压缩包(原则上单项照片资料不超过5张)传至区城市管理局邮箱:
。
(三)评选阶段(11月1日—12月1日)。
1.资格初审。
由主办单位负责对所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最美文明劝导志愿者”,其余由区城市管理局审核。
经主办单位初审后汇总产生候选名单。
2.网络评选。
从11月25日起至12月1日,在“微发布”“大美”等媒体平台开展公众评选网络投票。
本轮投票,区最美环卫工、最美城管人、最美楼长、最美文明劝导员前5名,自动当选。
3.综合评审。
扣除市民投票环节自动当选名额外,其余获奖项目或获奖者的产生,由区委宣传部、区城市品质提升办、区城市管理局组成评审小组共同研究,采取市民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市民投票数占比为40%,专家评审结果占比为60%。
(四)表彰阶段(12月2日—12月31日)。
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对推选出的最美系列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或授牌。
此外,区融媒体中心对获奖对象进行深度宣传,同时区委宣传部将积极推荐获奖对象参加区级以上“身边好人”“感动人物”“道德模范”等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本次活动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相关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治理的举措,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各街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此次推选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业认同度、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
(二)积极推荐。
各街镇、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本次推选活动中来,主要面向一线工作人员,发现和挖掘群众基础扎实、事迹真实感人、时代特点鲜明、社会反响较好的先进人物、事物,认真、及时、准确填报相关表格。
文字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鲜活生动;图片要局部图和全景图(有航拍图更好)相结合,注重质量、画面清晰。
参与部门、景区、街镇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主办单位联系协调。
(三)形成常态。
各街镇、有关单位要注重累积日常工作素材,作为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对推荐评选要加强事后反馈,避免评选一阵风,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学习典型,不断助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