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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全乡卫生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改善环境卫生状况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宗旨,以卫生单位、卫生村创建为抓手,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为要求,扎实推进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质量,构建宜居家园。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科学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以清扫保洁、完善设施、落实长效机制等为重点内容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有效推动新一轮“五城联创”工作。

三、创建内容及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乡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定期主持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

2.乡爱卫会组织健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乡政府、居委会、村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乡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查阅资料,每年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治2次以上。

4.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资料证明。

5.乡政府常年开设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95%以上。

随机访问当地居民(村民)50人,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

牵头领导:

(二)健康教育

1.乡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有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

2.有指导全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简报、总结,文字和照片资料齐全。

开展的各种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齐全(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督导检查等)。

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3.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有课表、有师资、有教案、有课本。

有针对养成学生健康行为的多种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校内无人吸烟,符合《无烟学校标准》。

4.主要街道、广场、汽车站设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每季度更换。

5.乡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有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开展的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文字和照片资料,院内有一定数量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橱窗、电子屏)等,形成良好的健康教育宣传氛围。

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院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无烟头、无人吸烟;符合《无烟医院标准》。

6.有指导全镇开展控烟工作的计划、有反映工作开展的文字和照片资料、有总结;大力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吸烟危害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政府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带头创建无烟环境(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控烟制度和措施,有统一规范的禁烟标识,无烟具、无烟头、无人吸烟、无烟味。

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各村支部书记

(三)环境卫生

乡有比较完善的规划,并认真执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满足工作需要;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查看规划文本和政府批准文件、管理制度汇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文件、职工花名册、工作职责、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年度经费计划和经费落实文件、经费使用情况等资料。

3.乡道路普遍硬化,无裸露地面,平整、完好,无坑凼和碎裂;人行道铺装率≥80%,护栏、报亭、电话亭等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和污水横流现象,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主、次道路污水全部暗管排放;乡所有道路及时安装路灯,路灯亮灯率≥90%。

实地抽查主、次道路4条,背街小巷2条,城乡结合部2处,广场、汽车站各1个;查看道路日常维护保养、下水道管网布置、路灯安装及维护保养等资料。

4.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乡车行道和人行道整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卫生死角和堆存垃圾,无暴露垃圾和明显积尘;乡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道路清扫保洁检查和第二条检查同步,同时抽查2个居民社区,垃圾清运、道路洒水和冲洗等环卫作业车辆各1辆;查看清扫保洁和洒水冲洗作业日志、垃圾清运记录、日常检查考核等资料。

5.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的要求,合理布局,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日常作业需要;废物箱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明显尘土和污迹;垃圾收集站和转运站有专人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垃圾站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内外场地整洁,有消杀措施,无恶臭,无蝇蛆。

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2006)的要求;乡区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60%。

实地抽查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等处垃圾收集站与垃圾转运站共4座、公共厕所4座;废物箱设置和管理检查与第二条检查同步。

查看环卫设施设备清单和日常维护保养及运行管理检查考核记录等资料。

6.乡区有完善的、满足需要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系统;乡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符合程序,资料齐全,处理场设施设备完善、使用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作业规范,运行资料齐全;二次污染控制较好,污染物排放达标,各项监测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无重大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乡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乡所辖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乡)转运或处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

现场抽查垃圾处理场1个,粪便处理场1个或化粪池2个;查阅处理场管理制度、操作手册、运行记录、监测报告等资料,查阅本镇和所辖村(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记录和化粪池清淘维护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计算的证明材料。

7.乡区主要道路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无明显积灰污垢,各种线缆规范设置,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乱拉乱挂现象;车辆停放有序,摊点规范设置,无骑门摊和游摊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完好,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乡区内禁止散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和第二条检查同步。

查看建筑外立面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签订和检查落实情况、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镇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管理的制度等资料。

8.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有足够的垃圾收集设施,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市场环境整洁。

9.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有关要求。

施工场地实行封闭施工,设置规范的隔离围挡;车辆进出场地硬化,有车辆冲洗设施并正常使用,无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无偷倒乱倒现象;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和闲置空地管理到位,无暴露垃圾和乱搭乱建等有碍市容的现象。

实地抽查建筑工地2个,查阅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10.乡区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有专人定期清理,水面清洁,无明显漂浮垃圾;岸坡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和乱堆放杂物共计1分,实地抽查城区公共水域2处,查阅水域清漂管理制度和作业记录等资料。

11.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有适量绿化景点;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和垃圾杂物;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0.4分,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实地抽查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2处,道路行道树、绿化带等绿化管理的检查与第二条检查同步。

查看镇区绿化管理日常维护资料、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对镇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测算的证明材料。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各村支部书记

(四)环境保护

1.成立了乡环保机构,建立了乡环保工作机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制定了《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3.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100%。

4.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各村支部书记

(五)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部分

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明完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五病”调离率达100%,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消毒设施完善,操作规范,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每周一换,理发刀具、胡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美容用盆、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歌舞厅通风良好,有禁烟标志。

2.生活饮用水卫生部分

乡水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消毒剂投加点正确。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1次检测,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1.表2规定项目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检验(不低于28项),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1次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六)食品安全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监督监测资料齐全。

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80%。

2.监督检查。

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食品摊贩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各村支部书记

(七)病媒生物防制

1.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

落实防制人员和防制经费:

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列入镇政府每年财政预算(查阅财政预算、计划、发票等证明材料),至少能满足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完善:

有相关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或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目的、措施、进度、考核检查、预期目标等。

计划要及时上报,以便上级根据计划进行督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达标技术措施:

有达标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按计划、按进度、按质量要求全面完成达标任务;制定综合防制技术措施: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有相关活动、督促整改、达标落实情况等记录及简报;用药情况:

查杀虫灭鼠药、械的使用情况;用药科学、规范,符合国家管理要求;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居民(村民)卫生防病意识:

如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的宣传单(册)、墙报、板报等;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关文件与简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等资料,能基本反映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机制:

有达标后的巩固措施和长效工作管理运行机制,有保证达标后病媒生物密度始终保持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的具体措施等;防制效果明显,群众满意:

随机调查至少10个居民、村民或过往行人等,群众对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满意率达85%以上,得1分;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2.预防控制成效。

检查范围及数量:

至少查农贸市场(1个)、饮食店(2个)、副食店(2个)、百货(1个)、医院(1个)、单位(2个)、居民(3户)等至少30个房间。

以上类型若有缺项,可用饮食店填补。

查场镇外环境(含院内外、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市场及周围、绿地等)至少500米;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主要通过检查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来评分。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八)疾病预防控制

1.检查乡政府是否制定了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规划。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型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地方政府认为严重威胁当地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工作,按照卫健委以及当地政府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2.传染病报告:

乡级医疗机构实行网络直报,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质量:

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登记率≥85%;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率=100%,传染病卡片填写的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90%;传染病纸质卡片网络报告质量:

传染病卡片网络报告率=100%;传染病卡片录入的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95%。

3.调查抽查幼儿园和小学,了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开展质量。

应查验的学校覆盖率=100%,每个学校应查验学生覆盖率=100%,补种率100%。

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建立晨检制度与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并有效运行,发现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乙丙类和其他传染病的聚集或暴发疫情,立即报告,发现其他个案传染病,及时登记并做好追踪管理。

及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并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4.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免费。

接种单位必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达到合格门诊以上。

疫苗的进货、运输、保存、疫苗的接种符合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九)社区卫生组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村社有专人清扫保洁,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和明显积尘,有适量的绿化、美化景点;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垃圾收集等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密闭存放,垃圾收集通道全部封闭;垃圾及时清运,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达到重庆市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十)乡镇辖村卫生组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重庆市平均水平;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30%以上村建成区县级卫生村,自来水普及率≥8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5%;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协同科室及责任人:

四、工作步骤

本次卫生创建工作分3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前)

组织召开卫生创建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科室、站所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在4月底前完成自查评估,认真排摸存在问题和不足,同时有效利用院坝会、村民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

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11月31日)

各村,科室、站所要根据实施方案,对照工作内容和标准,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这10个方面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卫生顽疾,全面清理影响街道面貌的卫生死角,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各村社的每家每院,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缝隙,坚决杜绝盲区。

第三阶段:

自查评估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乡创建工作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各村,科室、站所创卫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各村,科室、站所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收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科室、站所要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将具体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密切配合,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创卫工作能按时完成。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村,科室、站所要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为重点区域,切实抓好创卫工作。

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引导,加大创卫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努力引导辖区居民与流动人口从知晓、理解到支持、参与创卫活动的转变,使辖区达到“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奉献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创卫工作的良好状态,使辖区居民和广大流动人员都能自觉支持创卫、踊跃参与创卫,成为街道、社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主体力量,从而提升居民文明行为素质,积极发动群众投身创卫工作。

(三)强化督查,抓好整改

强化责任,确保质量。

各村,各科、站所要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对乡镇创建要提前做好培育工作,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要严格把关创建质量,逐项完成调研指导、暗访检查、技术评估等创建程序,在技术评估结果达标后,再向县爱卫会提出创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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