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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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方案
为全力配合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体系,提升医保业务运行质量和决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自治区、中卫市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和加快推进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下发的15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除区、市医保局承担的维护任务外,在全县组织开展信息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
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医保日间手术病种以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增补中药饮片和医疗服务项目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完成县内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于202**年元月底前,由县医保局按职责承担维护审核工作。
(二)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医保日间手术病种编码标准维护和审核上报,于202**年3月底前,由县医保局按职责承担维护审核工作。
(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于202**年4月底前,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承担维护工作,县医保局按职责承担审核工作。
(四)医保结算清单信息编码的维护工作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再另行安排。
三、配套措施
(一)建立维护组织。
组建县级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审核工作组,分别与自治区、市级标准维护组织对接。
按照区、市统一部署,在全县组织开展信息维护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维护责任分工机制。
(二)开展编码培训。
由县医保局按照维护审核分工,组织辖内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参与信息维护工作人员,开展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培训,学习掌握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规则和方法、数据库建设和动态维护操作流程等要求。
(三)组织信息维护。
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实行网上维护,网上反馈,网上公示,网上查询,通过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
),进入“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进行全程线上操作。
要严格执行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流程,按照工作职责和维护权限,按时保质做好本地区编码信息的采集,上报、审核等工作,确保编码统一、数据互认。
维护工作手册和操作流程详见窗口“公示公布”栏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将信息维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措施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沟通机制。
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组织推动信息维护工作,自202**年元月起按月报信息维护工作进展,由办公室整理汇总,每月22日前报市医保局办公室并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做好宣传引导。
要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及实施成果。
指导相关机构准确掌握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内容和要求,提高标准化实施水平,为信息维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