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管局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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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管局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项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

评分办法

责任股室

责任人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业务工作指标(19分)

(一)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运用登记职能,支持企业发展,规范许可行为,提高登记水平。

2

1.认真落实企业注册官制度,组织一次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培训。

(1分)

组织市管所开展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培训,未组织的扣1分。

2.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政务服务模式。

(0.5分)

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窗口,未设置的扣0.5分。

3.探索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0.5分)

开办企业或企业申请住所变更的,可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打击传销

1.5

1.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总结。

(0.5分)

1.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扣0.2分;无总结扣0.3分。

2.建设打击传销领导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1分)

2.未成立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扣0.2分;未创建2个以上无传销社区的,扣0.3分。

3.开展2次及以上的打传规直宣传教育活动。

(1分)

3.开展打传规直宣传活动达不到2次及以上的,扣1分。

(三)企业信用及网络商务监管

3

对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抽查。

(0.5分)

未完成市局双随机抽查核查任务的,扣0.2分。

未完成县局双随机抽查核查任务的,扣0.3分。

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县城区废品收购站违法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0.5分)

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0.2分;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扣0.3分。

开展“1+X”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0.5分)

未开展“1+X”专项督查的,扣0.5分。

4.开展网络定向监测专项行动(0.5分)

4.未开展网络定向监测专项行动扣0.2分;未根据网络定向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反馈扣0.3分,

5依法开展红珊瑚专项整治行动。

(1分)

5.未制定方案,扣0.5分;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扣0.5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业务工作指标(19分)

(四)食品流通管理

1.5

1.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行动(0.6分)

1未按市局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的扣0.3分;无报表及总结扣0.3分。

2.一品一码工作,食品批发和批发兼零售经营者在省市场监管局追溯系统注册并实现追溯数据上传。

(0.6分)

2.未注册扣0.3分,未上传数据的扣0.3分。

3.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0.6分)

3.未制定工作计划的扣0.3分,无总结的扣0.3分。

(五)食品生产管理

1.5

1、开展小作坊摸排建档工作。

(0.4)

查看小作坊摸排统计表、检查照片等,未开展开展小作坊摸排工作扣0.4分。

2、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专项整治。

(0.4分)

查看方案、总结资料,未开展扣0.4分。

3、开展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0.4分)

查看方案、总结资料,未开展扣0.4分。

(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2

1.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0.5分)

1.未开展专项治理的,扣0.2分;2.未上报工作总结,扣0.3分。

2.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0.5分)

2.未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分)

3.未制定方案的,扣0.5分;2.未上报工作总结,扣0.5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业务工作指标(19分)

(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

1.5

1.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0.5分)

1、未制定方案,扣0.2分;2、未开展检查,扣0.3分。

2.开展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0.5分)

1、未部署检查,扣0.2分;2、未开展检查,扣0.3分。

3.开展较大规模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

(0.5分)

1、未制定方案,扣0.2分;2、未开展检查,扣0.3分。

(八)商标广告及质量管理

3

1.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

(1分)

引导企业注册商标,商标申请量100件,每减少5%,扣0.2分。

2.加强广告监管,查处广告违法案件(0.5分)

查处广告违法案件5件,未完成1件扣0.2分

3.加强专利监管,查处专利违法案件(0.5分)

查处专利违法案件3件,未完成1件扣0.2分

4.组织开展海上养殖塑胶产品质量监管,对塑胶产品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0.5分)

3.查看相关档案资料,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抽查,有工作总结。

缺少一项扣0.2分。

5.开展成品油抽样检验。

(0.5分)

4.未开展成品油抽样检验扣0.5分。

(九)标准计量管理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1.5

1、开展定量包装商品抽检。

(0.5分)

未开展定量包装商品抽检工作扣0.5分。

2、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0.5分)

查看培训资料,未开展培训的0.5分。

3、开展乡镇集贸市场电子秤、乡镇卫生院在用血压计免费检定服务。

(0.5分)

查看集贸市场电子秤、乡镇卫生院血压计检定相关数据统计表,未开展集贸市场电子秤免费检定服务的扣0.2分;未开展乡镇卫生院血压计免费检定服务的扣0.3分。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5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0.5分)

1.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少一次扣0.1分。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0.5分)

2.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的扣0.5分。

3.制定并实施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察计划(0.5分)

3.未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察计划的扣0.2分;未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察计划的扣0.3分。

差异化指标(10分)

“餐桌污染”治理情况(包括检测中心运营工作)

4

1.牵头开展并完成“餐桌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2.县水产品检测中心正常运营工作,按照计划完成检验批次,按完成率得分。

1.未制定全县“餐桌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扣0.5分,未及时报送年度总结扣0.5分;未按时完成为民办实事中“餐桌污染”治理项目的扣1分。

2.县水产品检测中心机构未正常运营工作的扣1分;未按计划完成年度检验批次任务的扣1分。

政府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

1.全县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及时汇总提交质量考核材料并完成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任务的。

3.全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全县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扣3分。

2.未及时汇总提交质量考核材料,扣0.5分;未完成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任务,扣1分。

3.全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得1.5分;85%≤全年产品抽检合格率<90%,扣1分,全年产品抽检合格率<85%,扣1.5分。

配合完成深改任务

1

至少培育1个改革典型案例。

认真做好改革典型的总结提升,今年至少1篇改革典型案例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或改革系统内刊采用,未采用的不得分。

(县委改革办)

完成年度争取项目资金

2

完成年度项目资金8.16万元。

完成年度指标得满分,年度指标每下降5%扣0.5分,扣完为止。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分)

1

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0.3分)

1.未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扣0.1分;

2.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的扣0.1分;

3.未明确保密专、兼职和文电专管干部的扣0.1分。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0.2分)

1.未体现保密宣传教育内容和保密制度未上墙的扣0.1分;

2.未开展保密相关教育、培训的扣0.1分。

加强文件和计算机管理(0.3分)

1.收、发文登记本未实行明密分离、涉密文件保存未配置“三铁两器”的扣0.2分;

2.未建立计算机登记台帐、未张贴计算机保密标识和提醒标签的扣0.1分。

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0.2分)

未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扣0.2分(有开展但未及时向县国家保密局报送自查自评情况的扣0.1分)

否决项

未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发生保密严重违规事件的(包括但不限于:

1.被各级国家保密部门检查通报批评;2.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和移动存储设备交叉使用;3.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4.单位互联网电子邮箱被境外控制;5.丢失或擅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直接扣1分。

(二)值班与应急工作落实情况(1分)

1

值班工作(0.5分)

1.法定节假日、特殊时段值班表按规定时间向县委和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备,未及时上报的扣0.2分/次。

2.法定节假日或应急期间(例:

防汛、防台)安排班子领导带班和值班员在岗值班,值班期间未被省、市、县委总值班室通报批评。

未安排人员带班值班或被通报批评的扣0.3分/次。

紧急信息报送(0.3分)

本系统内发生突发事件,出现迟报、漏报、借故缓报、隐瞒不报或未向县委总值班室和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直接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的扣0.3分/次

完成领导交办事项(0.2分)

未按要求时间办理反馈领导交办的事项,扣0.2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三)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2

完成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和《改革任务落实清单》中涉及本专项工作小组落实的具体改革事项(0.6分)

单项改革任务,未启动的不得分;因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被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督办通报批评每次扣0.4分,被县直有关部门督查督办通报批评每次扣0.2分;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但上级未部署而无法启动的改革事项不作为本年度考核内容。

完成年度重点突破事项(0.2分)

年度重点突破事项未启动的每项扣0.2分,已启动但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每项扣0.1分。

稳步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研究部署的改革试点项目(0.2分)

改革试点项目未启动的扣0.2分,未及时向县委改革办报备改革试点项目的扣0.1分。

1.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有专人负责,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报备相关文件(0.4分)

2.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小组部署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改革材料(0.2分)

没有专人负责扣0.1分,没有召开会议扣0.1分,没有会议记录扣0.1分。

单份改革文件未出台扣0.2分,出台明显滞后扣0.1分,未及时报备重大改革文件,每份扣0.1分。

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汇总统计各改革成员单位报送情况,未及时报送改革材料的,1次扣0.1分。

改革典型培育(0.4)

深入挖掘改革创新的典型做法,每年至少向县委改革办报送2篇综合性改革信息,未报送的,一篇扣0.1分;每月至少向县融媒体中心提供2条改革新闻线索,每年至少2篇改革信息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少一篇扣0.1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四)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1分)

1

档案制度上墙。

建立综合档案室,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兼职档案员。

(0.2分)

档案室制度未上墙扣0.1分;未以发文形式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扣0.1分。

做好档案“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水、防尘、防虫、防霉、防光、防有害气体)措施,配备相关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0.2分)

档案库房做好“八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0.1分;未配备规范标准的档案专柜和装具扣0.1分。

制定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确保档案安全规范整理并进行数字化扫描。

(0.6分)

1.未制定档案分类、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需档案局批复),扣0.1分;

2.未对2019年度文书档案的规范整理并进行数字化扫描,扣0.2分;

3.到期档案(10年以上)均未移交进馆,扣0.2分;

4.未及时上报《全宗指南》,扣0.1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五)县第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0.2分)

未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未实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的,扣0.2分。

注重协商、沟通充分。

(0.2分)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未主动在办前、办中及办后与代表充分沟通、听取意见的,扣0.2分。

成效明显、代表满意。

(0.6分)

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的,扣0.6分。

(六)县政协民主监督完成情况

1

扎实开展协商监督工作(0.4分)

1.按照县政协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县政协召开的常委会专题协商会、专委会对口协商会、各专项视察协商,未完成的扣0.1分;

2.积极支持、参与县政协组织的各类调研、视察等活动,与系本单位有相关联系的政协委员经常沟通,征求他们对本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有关方面会议,未完成的扣0.2分;

3.按要求及时提供县政协协商监督活动所需要的材料整理、收集、上报,按要求参加县政协协商会积极发言并准备发言材料,未完成的扣0.1分。

扎实开展政协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0.2分)

1.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政协常委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霞委办发[2018]9号),支持和配合做好县政协年度常委会专项民主监督课题活动开展,不支持和配合,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2.根据县政协常委会专项监督协商会程序,未完成现场解答委员咨询,表态发言或委员对解答、表态不满意的扣0.1分;

3.被监督单位未制定计划,整改落实,未在既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专项民主监督小组的扣0.1分

扎实开展提案监督工作(0.4分)

1.提案工作无安排部署会议记录,未明确经办人和具体措施,扣0.2分;

2.未按时完成提案办理,格式不规范,程序不合理,答复不及时,归档不完整,各扣0.1分,扣完为止;

3.提案办理过程未与提案者沟通互动,办理结果不满意,不得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七)县直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

2

完成《2020年度县直“平安单位”考评细则》下达的工作任务

按照《2020年度县直“平安单位”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八)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

2

完成《2020年度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定的工作任务

按制定的《2020年度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九)县禁毒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1分)

1

完成《县禁毒工作责任状》下达工作任务。

按照县禁毒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分)

1

海上养殖塑胶产品质量监管(0.3分)

看监管记录和抽样情况,没有的扣0.3分

防疫物资产品(非医用口罩)生产领域质量监管(0.3分)

看监管记录和抽样情况,没有的扣0.3分

对工业许可生产企业监管(0.4分)

看监管记录,没有的扣0.4分

(十一)县精准扶贫挂钩帮扶责任落实情况(3分)

2

脱贫攻坚理论、政策学习和部署专题会议。

(0.2分)

1.每年至少组织4次传达学习习总书记脱贫攻坚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出台有关精准扶贫会议、文件精神,少1次0.05分,无学习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项扣0.05分;

2.每年至少召开4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少1次扣0.05分,无学习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项扣0.05分。

落实相关挂钩帮扶工作部署性文件。

(0.2分)

未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扣0.05分,未正式行文扣0.05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扣0.05分;未指定分管领导扣0.05分、未明确科室负责具体工作扣0.05分,未明确挂钩村、户责任人扣0.05分。

对于存在人事变动却未做好衔接帮扶工作的扣0.05分。

扣完0.2分为止。

贫困户挂钩结对帮扶工作(1分):

(1)入户调研基本情况;

(2)落实帮扶项目和帮扶措施。

(1)结对帮扶责任人按县委要求每双月开展1次入户调研基本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差1次入户扣0.1分,未填写《精准扶贫工作手册》各项信息,每次扣0.1分,信息填写不完整一项扣0.1分。

(2)每户都要有一个发展项目,没有项目的一户扣0.2分,项目带动收入增长情况酌情得分,无增长的一户扣0.1分。

挂钩工作整村推进(0.6分)。

帮助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资金5万元以上不扣分,3-5万元扣0.2分,1-3万元扣0.3分,未投入扣0.6分;

帮助一般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资金3万元以上不扣分,2-3万元扣0.2分,1-2万元得0.3分,未投入扣0.6分。

业务工作实绩(90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十二)信访控新化旧工作完成情况(1分)

1

“四门四访”化解难题机制落实情况(0.15分)

1.未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扣0.02分;

2.未落实每月20日县处级领导到分管的县直单位开展进门约访的扣0.03分;

3.未落实每年12月20日组织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一次清仓见底式登门走访的扣0.05分;

4.未落实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安排一次信访突出问题上门回访的扣0.05分。

“访调对接”信访评理机制落实情况(0.2分)

1.未开展信访评理工作的扣0.1分;

2.由信访部门交接司法部门进行调解,县直单位未介入调解的每件扣0.05分,(总分0.1分,扣完为止)。

“三见面四告知”初信初访机制落实情况(0.3分)

1.信访事项“三见面四告知”的系统信息及档案资料不齐全不真实的每件扣0.01分(总分0.05分,扣完为止);

2.信访事项四级管理,受理、办结每逾期1件扣0.02分(总分0.1分,扣完为止,系统逾期的本项不得分);

3.答复办理文书因办理不规范等原因被公开曝光的,每件扣0.01分(总分0.05分,扣完为止);

4.县直单位信访问题被提出督办、整改要求的每件扣0.02分,被责任追究的扣0.05分(总分0.1分,扣完为止)。

“五个一”包案化解机制落实情况(0.35分)

1.群众对办理单位的参评率和满意率未达到80%的,每下降10%分别扣0.02分(总分0.2分、扣完为止);

2.经复查,原答复意见被撤销的,每件扣0.02分;复查、复核意见未及时落实的每件再扣0.03分(总分0.1分,扣完为止);

3.典型做法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登的,每篇加0.015、0.01、0.005分,0.05分封顶。

(十三)县创建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

1

服务不低于50家企业合规使用地标产品标识。

(1分)

每少1家扣0.02分。

(十四)2019年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

1

1.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淘汰小型锅炉;(0.5分)

2.开展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

(0.5分)

1.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淘汰小型锅炉,未完成的扣0.5分。

开展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

未开展的扣0.5分。

(十五)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1

跟踪帮扶限上在库企业21家,零售额完成总量达到16078万元,增幅25%

跟踪帮扶限上在库企业(不含个体单位)零售额完成全年指导数95%以上不扣分,完成85%以上的扣0.2分,完成65%以上的扣0.4分,完成低于65%扣1分。

(十五)道安工作落实情况

1

完成《2020年度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考评标准》下达的工作任务

按照《2020年度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考评标准》的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业务工作实绩(60分)

应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28分)

(十六)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帮扶工作

2

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入库工作。

(1.6分)

各县直单位按完成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得分。

新增1家企业仅通过市级统计部门审批,扣0.8分;仅通过省级统计部门审批,扣0.4分;通过国家统计部门审批,不扣分。

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挂钩帮扶工作。

(0.2分)

未积极主动配合县服务业办公室做好服务业发展与统计工作扣0.1分;未主动定期走访帮扶企业扣0.1分。

监督管理企业上报数据,落实账目。

(0.2分)

未督促企业按时如实上报统计数据,跟踪落实企业建账情况,未做到账实相符,扣0.2分

企业当年恶意退库的倒扣县直单位当年入库考评2分;次年恶意退库的倒扣县直单位当年入库考评1.6分;第三年恶意退库的倒扣县直单位当年入库考评1.2分。

(十七)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1

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领导。

(0.2分)

未列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的扣0.1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各扣0.05分。

积极组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承担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单位按0.5分,未承担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单位按0.8分)

1.制定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计划(0.1分),未制定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的扣0.1分;

2.开展宣传报道2次以上(0.1分),缺1次扣0.05分。

(未承担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单位:

开展宣传报道2次以上<0.2分>,缺1次扣0.1分);

3.召开专题会议4次以上(0.1分),缺1次扣0.025分。

(未承担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单位:

召开专题会议4次以上<0.2分>,缺1次扣0.05分);

4.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深入15个省级试点村开展指导服务,每个试点村1次以上(0.2分),缺1个村扣0.02分,扣完为止。

(未承担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单位:

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深入15个省级试点村开展指导服务,每个试点村1次以上<0.3分>,缺1个村扣0.02分)。

全面完成《2020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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