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区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2-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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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区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根据**,结合我区艾滋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在巩固现有防控成效的基础上,聚焦艾滋病性传播,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注重疾病防控、社会治理双策并举,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艾滋病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目标。

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强化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三)核心指标要求。

 

    到2025年:

 

   1.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青年学生达95%以上)。

 

   2.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或聚众淫乱的,100%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100%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

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

 

   4.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

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和成功率分别达90%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二、策略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1.加强新闻媒体宣传。

宣传、网信、工信、文旅、卫健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力度,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倡导社会关爱艾滋病感染者,消除社会歧视。

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列入重点播放规划,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艾滋病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

卫生健康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性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知识宣传、疾控机构开展高危人群干预等方式,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2%以上。

3.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

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关服务对象集中活动区域常年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

各有关部门在海关口岸、婚姻登记、用工单位、居住社区等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每年至少2次。

人社、工会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政策与知识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和流入务工培训内容。

公安机关结合日常管理,积极向流动人口、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宣传教育。

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2%以上。

4.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

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组织老年人多开展积极、健康的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宣传。

村(居)委员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应对老年人开展宣传,每年至少2次,倡导形成良好家庭道德风尚,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老年人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

区防艾办牵头,区宣传、网信、工信、文旅、民政、人社、工会、政法、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

1.强化人群干预。

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实现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结合“互联网+”,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提高危险行为的识别、防范及寻求帮助的能力。

进一步推进暴露前后预防措施,疾控机构对符合条件且自身有意愿的求询者提供暴露前后预防咨询服务。

探索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点工作。

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

2.加强重点干预。

进一步扩大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干预覆盖面,强化落实在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中推广使用安全套、动员检测、阳性告知和心理支持、抗病毒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

对性病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

公安、卫健部门要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工作指南(2016版)》要求,对艾滋病感染者开展健康及行为状况评估,提供针对性随访干预服务。

各镇街(园区)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健康教育、检测治疗生育指导和随访管理等防治措施。

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

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牵头,区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

1.减少源头危害因素。

要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处罚容留与艾滋病传播危险行动相关活动的场所和人员。

公安等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

加强涉艾刑事案件侦办力度。

要严厉打击强迫、组织、容留、介绍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阻断艾滋病性传播渠道。

重拳打击对故意、恶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播途径。

2.遏制吸毒传播。

将艾滋病防治与禁毒有机结合起来,减少吸毒引发的经注射和性传播艾滋病的风险。

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及时将易导致滥用的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打击滥用物质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行动。

公安机关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做好信息采集、跟踪监控等工作。

积极推动戒毒医疗机构建设,适应吸毒人员参加自愿戒毒的需求。

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政法部门要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重要措施,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数据管理和宣传干预纳入吸毒人员收治戒毒、禁毒工作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

网信、通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内容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配合卫健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

结合相关专项行动,依法封堵清理网上涉黄、涉毒等有害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空间。

加强微信、QQ等现代化网络交友方式为主形成的网络监管,警惕通过网络交友的恶意传播。

责任单位:

区政法委,区网信、公安、通管、卫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

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健立健全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通报2次疫情。

区教育局要会同卫健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限期整改。

2.加强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毒品等纳入教育教学重要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

加强学校师资力量建设,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开展宣传和干预活动。

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等作用,开展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综合知识教育,既要教会学生正确的预防知识、正规的咨询检测方式、健康的婚恋观念等,更要教育学生认清艾滋病对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危害,提高学生预防艾滋病行动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实践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支持。

因地制宜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查点、快检点、自助检测材料和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开展综合干预。

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

1.落实综合干预措施。

卫健部门要成立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组,定期开展培训。

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解决有关问题。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职,落实免费检测,提供干预措施。

在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进行艾滋病筛查,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应提供HIV快速检测及相应咨询,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阳性孕产妇诊治、随访管理和个案报告,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并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规范处置,落实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加强感染艾滋病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工作。

区卫健局要将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任务考评内容。

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力争2025年底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的消除标准。

2.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卫健部门要制订辖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化孕产妇和暴露儿童艾滋病检测流程,进一步规范常规产检孕产妇和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服务流程和检测绿色通道。

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信息收集与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的分析利用。

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提供相关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等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权利。

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

1.完善检测策略。

抓好检测发现与重点人群干预相结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做好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对卖淫人员、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吸毒者等高危人群及社区流动人口、归国和外出务工人员、50岁以上中老年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大力主动开展检测,加强检测来源和疫情分析,组织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有计划地开展检测工作,提高检测发现效率。

医疗机构要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

监管场所、有侵入性操作的民营医院/诊所要具备艾滋病快速检测条件。

加强感染者隐私保护,创新检测服务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社会体检机构的个人健康体检内容。

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到90%以上。

2.强化监测和预警。

卫健部门要根据艾滋病疫情和危险因素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艾滋病监测点。

要强化监测检测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疫情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

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等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例报告。

疾控机构要在接到确证阳性报告单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面对面随访、并提供治疗转介服务。

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溯源调查工作,结合本地疫情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查。

落实检测结果告知,疾控机构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告知其义务与权利,督促其及时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组织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

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4.加强救治管理。

卫健部门要完善医疗机构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补偿机制,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

规范抗病毒治疗管理,不断提高治疗质量。

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诊疗工作,开展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的预防性治疗试点工作。

探索第三方承担的艾滋病治疗相关检测服务。

落实感染者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交流管理机制,将流入半年以上在我区办理居住证、且在莆田市正常缴纳社保的感染者纳入我区随访和治疗管理范围。

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5.提高随访质量。

区卫健局要组织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的医学随访服务,推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管理。

切实提高首次随访质量,强化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动干预和检测、医学咨询、转介等服务。

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根据艾滋病防控形势需要,合理规划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布局,进一步健全实验室检测网络。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

    2.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疾控、妇幼保健、采供血等机构职责分工和衔接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艾滋病防治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团队服务能力。

持续巩固和压实疾控、定点医疗、妇幼保健防治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卫生防疫津贴,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从事艾滋病防治一线人员倾斜,提高艾滋病防治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防治队伍。

3.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作用,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

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计生协会等单位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技术支持,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和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能力。

通过向国家、省、市申请艾滋病防治基金、企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民和大中专学生等重点人群防治宣传,以及卖淫人员、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老年男性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检测、感染者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防治工作,并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责任单位:

卫健部门牵头,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要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七项工程牵头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经费投入。

根据当地艾滋病流行的特点,制定艾滋病防治策略,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疫情蔓延。

财政部门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模式创新。

卫健、财政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结合起来,对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探索开展中西医协同治疗创新研究。

(四)开展综合评估。

区防艾办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并于2025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各镇街(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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