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开展“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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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开展“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开展“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投融资改革作为事关发展的战略性重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导向、绩效导向,坚持强统筹、壮主体、优杠杆、增效用,实施财政统筹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资产资源注入、融资降本增效、国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经营产业拓展、债务风险防控“七大专项”行动,确保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国有企业良性好转、债务风险有效化解,推动县域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县投融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以绩效为导向的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扩资、降本、增收成效明显。

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50亿元,净资产增长80亿元,资产负债率下降5%以上;有效盘活资产资源160亿元,县本级国有企业有效投资总额完成40亿元,实现全县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5亿元;全县国有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占比提高10%以上,综合融资成本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实现无违规债务县。

二、组织实施“七大专项”行动

(一)实施财政统筹管理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1.构建财政统筹体制。

强化财政部门对政府性资金的统筹,财政统筹国有企业支出部分参照财政预算管理。

强化财政部门对财政可调用资金的统筹,优化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基金等)存放招投标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情况的指标权重。

强化财政部门对资产资源的统筹,系统梳理、分类建立资产资源储备库(有效资产资源、潜在资产资源分类入库)。

2.建立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储备、出让机制。

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土地出让金制度的改革“四改联动”,研究调整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完善“国有存量土地收储”的土地储备方式,推行“净地出让”基础上的“熟地出让”方式,探索土地、矿产、海域、无居民海岛及岸线等自然资源统筹储备出让。

编制经营性用地做地计划、入库计划和供地计划,狠抓资金落实、政策处理、土地报批、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强化计划刚性执行。

发挥国有企业市场调节器作用,参与土地等资产资源一级市场做地和出让,积极参与二级市场开发、收购低效资产,稳定市场、提高效益。

3.健全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全面开展产业政策绩效评估,推动政策清理、废止、整合、优化。

精打细算、严格把关财政预算支出,实行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

加大对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度,出台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4.调整完善财政与国有企业市场化结算机制。

厘清政企边界,开展国企非经营性存量债务甄别,按照“新账当年结清、老账逐步消账”的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资产资源注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市场化结算机制。

国有企业税费、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企业自持地块房产、矿山和海域拍卖等上缴财政县可得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市场化结算。

调整完善县经济开发区、大目湾新城、影视城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分成政策。

5.推进镇乡(街道)财政体制改革。

制定实施镇乡(街道)债务风险化解办法,石浦、西周、贤庠三个中心镇制定“一对一”投融资改革方案,其他镇乡(街道)下属国有企业逐步由县国有集团公司托管。

优化调整镇乡(街道)财政分成体制和保障机制。

调整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新建项目投资决策权全部上交县级,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县级统筹安排。

调整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及分成体制,建立县财政、国有企业、镇乡(街道)三方利益共享机制。

(二)实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6.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

加快落实影视集团、商贸集团重组实施方案,尽快组建到位。

建立健全象港集团在国资管理部门直接领导下的高效运作机制,组建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开发公司(象荣集团子公司)。

推进部门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整合,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监管和统筹布局,企业管理模式暂时保持不变;对需要改制退出或关闭注销的企业,由县级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方案,进行妥善处置;对已达到产权归属清晰、能够正常经营运转的企业,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原则,适时划转至相应公司。

7.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标准,突出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

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调挂职、跟班学习等制度,有序推进企业领导干部交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强化考察考核,推动能上能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

8.创新选人育人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市场化选聘机制,研究出台县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市场标准且适合企业实际的薪酬、考核、监督体系。

国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实施特聘岗位、特别薪酬,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员10人。

健全技术岗、管理岗“双通道”晋升、人员招录、末位待岗辞退等用工管理制度,打通进出、升降通道。

制定国有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开设国资国企大讲堂,开展定期培训,加强项目包装、融资、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储备。

9.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按照公益类、功能类和竞争类,实行分层分类差别化考核,提高资金平衡、运营收益、降低成本等指标考核比重。

对国有企业集团下属的经营性企业试行单独考核,单考单奖,赋予其决策、财务以及内部考核等更大的自主权。

建立国企转型绩效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对推动国企转型作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奖励人员不得超过企业员工总数的20%。

10.全力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大改革力度。

县直属国有企业集团、国有经营性企业、具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均要制定改革方案,抓好改革落地、激发企业活力。

各重点平台公司要聚焦主营业务,集中人才、集中资源推进经营性企业市场化改革。

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事业单位改革,推行公益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相分离,实施经营性业务市场化改革。

推广融媒体中心智慧停车、茅洋旅游公司“早期政府推动、发展市场驱动”的国有企业培育发展模式,因企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建立县级领导国企改革联系点制度。

(三)实施资产资源注入专项行动。

11.推进资产资源集中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由县国资局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

编制资产资源注入年度计划,2020年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注入160亿元以上。

12.推进企业资产评估增值。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通过股权划转方式注入相应企业,实现国有资产有效增值。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动产进行资产评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增加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2020年,国企资产评估增值30亿元。

13.加快盘活经营性资产。

加强对国有企业、镇乡(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土地资产管理,分门别类开展资产重估、功能调整、权证办理、交易过户等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分配”原则,创新实施资产转性注入工作。

2020年,盘活经营性资产60亿元。

14.挖掘和提升闲置资源价值。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做好土地规划调整,更大程度释放城市开发、资源利用、资产经营带来的增值空间。

加强对滩涂、海域、沙滩、海岛等潜在资产开发利用研究,逐项制订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资源、资产、资本转化的路径和程序。

2020年,转化闲置资源价值70亿元。

(四)实施融资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15.加强信用评级。

全力争取象港集团AA+主体评级,谋划启动城投集团AA+主体评级。

建立母子公司融资担保协同机制,有效利用象港集团AA+平台增信资源,确保下属子公司开拓融资渠道。

16.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资本市场资金成本情况,做到两不“突破”:

一年期及以下流动资金贷款等类产品融资的综合年化利率不突破6%;其他期限超过1年的债券、信托、融资租赁等特殊融资综合年化利率不突破8%。

完善融资审批机制,严格控制融资利率突破。

推进国企融资工作集中对接,搭建银企线上线下互通平台,集合融资需求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机构、融资中介对接合作,提高集团议价能力。

制定融资绩效考核及奖励分配办法,结果月度公布、年度排名。

17.优化融资结构。

加大直接融资比例,实现发债场所多样化、发债品种多元化、发债期限错配,力争2020年直融占比提高10%以上,置换非标融资产品25亿元。

加大项目融资比例,实施重大融资项目2个以上,项目融资占比提高5%。

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力争达到10亿元。

(五)实施国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18.完善重大工程为龙头的项目储备机制。

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围绕“城市增值、税源培植、民生福祉”目标,谋划确定一批带动性强、关联度大、附加值高、辐射力强的重大项目。

充分考虑重大项目对土地开发、功能提升的带动作用,制定完善国有投资项目三年储备计划,储备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按照轻重缓急分梯次推进,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19.完善国有投资项目决策机制。

健全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机制,实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决策会商论证,开展常务副县长牵头的发改、财政、国资、资规和行业主管单位“五方现场论证”。

强化项目审批提速,深化国有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综合评审中心。

20.建立投融一体化机制。

坚持项目投资与融资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重大项目业主单位要编制投融资规划。

积极探索大项目带动土地综合开发的模式,按照县级统筹、区块开发、资金平衡原则,统筹谋划海岸带综合整治等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和市场导向的重大融资项目,通过政府投、市场融、借地生、银行贷、向上争等五大渠道解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

21.支持国企开展战略性投资。

设立国有企业投资发展基金,加强与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战略合作,深度参与海上风电、光伏、综合能源站等项目规划投资建设,积极参与新装备、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强化国有企业对资源类产品的主导权,支持国企投资运作土地综合整治、矿地综合利用以及旅游航线、政府数据等资产资源。

支持国企加大战略资产收购,发挥好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参与县内优势企业并购重组、纾困投资。

(六)实施经营产业拓展专项行动。

22.做大委托代建业务板块。

统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自营项目,建立委托代建项目数据库,每年从委托代建项目数据库中筛选一定数量的项目作为委托代建项目,以“代建”或“交叉代建”的方式,委托国有企业组织实施,2020年国有企业代建收入达到12亿元。

23.做实政府付费板块。

建立付费使用机制,对第三方(政府单位或国有企业)使用国有企业所持资产时,需要签订租赁协议,并参照市场标准有偿付费使用。

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经营业务(机关物业、后勤服务、工会疗养等),将购买服务权限赋予具有相应业务板块的国有企业,暂时保留原有招投标管理方式,通过国有企业与第三方中标企业结算。

2020年政府付费板块实现收入2亿元。

24.做强特许经营产业和资源类开发产业。

强化政府对特殊经营领域的管控能力,围绕能源、环保、城管等政府特许经营重点领域,盘活政府特许经营资源,授权国有企业独资或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市场化运行。

鼓励国有企业结合业务实际,开展特许经营权回购,切实提高特许经营领域的市场份额。

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源优势开展多元化布局,抓紧推进矿地综合利用等重点经营板块落地。

25.布局商贸流通产业。

鼓励县内国有企业与优质市场主体发展商贸、物流、仓储等经营性产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交易体量大、品种相对单一、上下游市场化程度高的商品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2020年贸易量达到10亿元。

探索商户经营集中结算模式,试点水产城、农贸市场等集中结算业务。

优化影视全产业链管理和服务,由影视集团统一管理和结算,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

26.实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

加快影视城集团组建运作,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上市要求推进影视城改制重组,启动影视城上市计划,同时研究通过并购控股方式走上市之路。

鼓励国有企业特别是象港集团、工投集团通过直投、基金等方式参与优质民企股权投资、定向增发和股权上市,规范对外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七)实施债务风险防控专项行动。

27.综合施策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落实上级化债任务,按照“5个10%以上”要求,细化制定2020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确保化解隐性债务当年度任务。

通过国有企业合并改组、争取新增债券、关联资产划转、增加资本注入、国有股权划入、政府投资项目管控、严控非生产性支出等途径,扩大资产规模,做大现金流量,提高化债能力。

28.建立国企风险防控“三色”预警机制。

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以企业成长性、效益、偿债能力等指标为辅助的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监测与“红黄蓝”三色预警体系,分类预警,提前防范,防止风险传染和集聚。

重点国企应研究制定各自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方案,将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子公司资产负债约束纳入集团考核体系。

29.有效防范担保链风险。

建立健全担保风险监控体系,加强融资担保统筹,根据县级重点国企担保能力,统筹安排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积极争取市担保集团担保额度,有效解决体外融资担保,尽可能降低担保链风险。

30.强化应急资金管理。

调整应急资金筹集渠道,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应急转贷资金池和应急使用资金池,强化对国企闲置资金的统一归集和调度,置换融资租赁等借款,降低成本,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严格资金管理,定期通报应急资金使用逾期情况。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县委常委会加强对投融资改革工作的领导,县委财经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下协调推进投融资改革工作。

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改革办(县委财经办)。

建立“1+4+28+X”专班化组织工作体系,“1”即组建由县委改革办牵头的投融资改革工作专班,“4”即县国资、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四个牵头部门各自组建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28”即10个县级主要国有企业(平台)和18个镇乡(街道)组建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X”即相关部门组建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班子。

(二)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系。

县投融资改革工作专班会同县国资、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牵头部门细化实施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每一项任务的目标、进度安排、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安排,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把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身上。

(三)建立健全督促推进体系。

强化协调推进,建立由常务副县长组织的周专题会商、县委书记或县长参加的月工作例会、常委会季度分析推进三项制度。

强化督促落实,建立项目化考核管理、月度通报、“三色”督办三项机制。

强化容错激励,建立健全责任风险防控、容错纠错裁定等机制。

附件:

1.“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七大专项行动”主要任务责任分解

3.县级领导国企改革联系点

—25—

附件1:

“投融资改革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

附件2:

“七大专项行动”主要任务责任分解

序号

任务举措

2020年进度安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财政统筹管理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1

构建财政统筹体制

财政统筹国有企业支出部分参照财政预算管理

1.3月底前,理清需统筹国有企业支出的项目;

2.4月底前,经县政府确认同意,签订内部备忘录,明确支出责任

县财政局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县国有企业

2

优化并实施财政资金存放招投标机制

1.3月底前,摸清公款存放管理情况;

2.4月底前,优化资金存放招投标机制

县财政局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住建局、人行支行,县级相关部门

3

建立资产资源储备库

1.4月底前,摸清全县现有资产资源情况;

2.5月底前,建立资产资源储备库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机关事务局

4

建立健全土地等资产资源储备、出让机制

推进土地征收、储备、

招拍挂和出让金制度改革

1.5月底前,出台《县统筹土地储备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县征地补偿安置规定》;

2.6月底前,完善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建立部门间“熟地出让”联动机制;

3.8月底前,出台《县中心城区村发展留用地使用管理办法》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城投集团

5

编制经营性用地做地计划、入库计划和供地计划

4月底前,编制经营性用地做地计划、入库计划和供地计划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

/

6

国有企业参与土地等资产资源一级市场做地和转让,积极参与二级市场开发,收购低效资产

12月底前,重点国有企业全年参与土地拍卖2宗以上

县财政局、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重点国有企业

序号

任务举措

2020年进度安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7

健全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开展产业政策绩效评价并结果应用

1.4月底前,梳理全部产业政策,开展产业政策预算绩效自评;

2.6月底前,开展部分产业政策重点预算绩效评价;

3.10月底前,根据评价结果整合优化产业政策

县财政局

县级相关部门

8

实行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

1.4月底前,确定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压减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5%;

2.12月底前,年底根据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对预算单位进行考核

县财政局

县级相关部门

9

对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力度情况进行考核

1.4月底前,制定部门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办法,下达各单位考核基数;

2.12月底前,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县财政局

县级相关部门

10

建立完善财政与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结算机制

开展国企存量债务甄别

1.4月底前,梳理国有企业债务、资产等情况;

2.5月底前,与集团公司对接,开展国有企业存量债务甄别

县财政局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县国有企业

11

建立实施财政与国企市场化结算机制

4月底前,建立财政与国企市场化结算机制,编制结算计划

县财政局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县国有企业

12

调整实施经济开发区、大目湾和影视城管委会税收与土地出让金分成政策

1.6月底前,与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充分对接,掌握政策调整具体情况;

2.10月底前,制订园区税收与土地出让金分成政策调整方案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

序号

任务举措

2020年进度安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3

推进镇乡(街道)财政体制改革

制定实施镇乡(街道)债务风险化解办法

1.4月底前,排摸乡镇债务、资产资源和经费缺口等基本情况;

2.4月底前,制定石浦、贤庠和西周三个乡镇“一对一”的投融资改革方案(县委改革办负责);

3.6月底前,出台乡镇国企托管方案;

4.7月底前,完成乡镇国企托管

县财政局

县委改革办、县发改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各县级国有企业、各镇乡(街道)

14

优化调整镇乡(街道)财政分成体制、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及分成体制

1.4月底前,测算乡镇运转经费缺口情况,并进行分类管理;

2.10月底前,制定镇乡(街道)财政分成、项目建设管理(县发改局负责)、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及分成等改革方案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各镇乡(街道)

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15

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

推进落实影视集团重组方案

1.4月底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明确组成人员;

2.6月底前,按计划落实影视城资产划转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旅游集团

16

推进落实商贸集团组建方案

1.4月底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明确组成人员

2.5月底前,做好商贸集团组建范围企业股权划转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商务局

17

组建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开发公司

5月底前,明确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开发公司组建范围,并做好股权及资产划转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县委编办、农投公司

18

建立象港集团运作机制

4月底前,理顺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象港集团之间关系,制定象港集团议事决策制度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象港集团

19

推进部门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整合工作

6月底前,制定部门下属企业清理整合方案,实施国资统一监管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

序号

任务举措

2020年进度安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调挂职、跟班学习等制度,

1.6月底前,结合党政“一把手”能力提升计划,做好国企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2.9月底前,围绕国企领导班子各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3.全年,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分析研判,突出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县委组织部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1

创新选人育人工作机制

建立市场化选聘机制,健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国有企业人才培训

1.1月底前,开设国资国企大讲堂,制定国有企业人才培训计划;

2.3月底前,制定实施《国有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急需人员引进工作管理办法》,全年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急需人员10人;

3.5月底前,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序列与职务序列”双通道晋升制度和“末位待岗”制度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县委编办、全县国有企业

22

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实行分层分类差别化考核

5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业差异化分层分类考核办法,提高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息税前利润、融资综合成本率等指标考核比重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各县级国有企业

23

对国有企业集团下属的经营性企业试行单独考核,建立国企转型绩效奖励基金

1.5月底前,出台经营性企业单独考核指导意见,对主要经营业务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直属企业下属子公司,试行“单一经济指标考核”,单考单奖;

2.5月底前,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增设“激励奖金”项目,制定实施《“激励奖金”分配指导意见》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各县级国有企业

24

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大改革力度

建立健全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1.3月底前,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名单;

2.5月底前,督促县直属国有企业、国有经营性企业、具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制定各自改革方案,抓好改革落地

县委改革办、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各县级国有企业

25

建立县级领导国企改革联系点制度

1.3月底前,制定县级领导国企改革联系点安排表,明确各项课题及对应县级领导;

2.12月底前,根据课题任务,由各县级领导牵头协调推进具体改革任务

县委改革办、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县委办、县府办

序号

任务举措

2020年进度安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三、资产资源注入专项行动

26

推进资产资源集中管理

编制资产资源注入年度计划,全年注入资产资源160亿元

4月底前,根据资产资源储备库情况,编制资产资源注入年度计划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7

推进企业资产评估增值

开展资产评估增值工作,国企资产评估增值30亿元

1.3月底前,排摸县属国有企业已出租和拟出租的不动产情况,制定资产评估增值工作计划;

2.7月底前,完成资产评估增值入账工作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工投集团、城投集团

、交通集团、县商务局、县水产城发展管理中心、其他相关国有企业

28

加快盘活经营性资产

开展资产重估、功能调整、权证办理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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