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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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镇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推进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就业,切实激发内生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大扶贫扶志工作力度,为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设立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让脱贫群众及边缘群众有岗位、有事做、有收入,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稳定脱贫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对有劳和弱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开发岗位要做到应开尽开。
根据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发展现状,兼顾脱贫群众身体条件、技能、知识水平,科学合理设置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杜绝无劳动能力上岗、长期不上岗、找人顶替上岗等情况,一人多岗、多人一岗的应明确岗位职责、时间及工作区域,要确保脱贫人口自身能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坚持属地开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各村具体负责岗位的开发、使用、管理,确保做到谁开发谁负责。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原则。
各村建立健全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及工作流程,明确开发、招聘、使用、管理、退出等各环节责任主体,组织落实好岗位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加强日常出勤考核和管理工作,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同时按照岗位类型建立工作台账。
(四)动态调整、扶贫扶志原则。
对新增有劳、弱劳人口及时安排岗位,对考核不达标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取消参加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资格,切实发挥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的作用,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全镇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
四、资金来源
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奖补资金来源为各级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资金。
五、岗位类型及职责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设置以下岗位:
治安协管员、环卫保洁员、环保监督员、村级事务协理员、护林员、沟河塘看护员、政策宣传员、护路员及其他根据工作需要的就业岗位,具体职责如下:
1.治安协管员。
每天到指定的区域地段进行治安巡逻,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向村干部、公安机关报告。
2.环卫保洁员。
负责村屯内外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将收集的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及时存入垃圾池或垃圾箱,并实行巡回保洁。
3.环保监督员。
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秸杆焚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企业污染行为,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
4.村级事务协理员。
协助村干部处理一些简单的村级事务和基础性工作。
5.护林员。
协助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坚持定期巡山,做好巡护日记,制止各类违章用火、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和放牧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沟河塘看护员。
配合基层河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巡查时发现河道异常情况,以及电鱼、设置鱼网等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基层河长。
7.政策宣传员。
做好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等各项政策和普法宣传、正能量输送,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法制观念。
8.护路员。
负责保持道路畅通、安全,及时清除路面堆积物,发现有路面破损、塌方或水毁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村干部。
9.其他岗位。
村级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开发的其他岗位,需要明确工作职责,报镇扶贫办及市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开发。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标准。
各村要按照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格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时间、工作区域,要按照工作岗位、工作量等合理设置岗位工资。
(二)强化监管。
各村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各村公益岗开发管理情况,并对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认真管理、严格考核,镇扶贫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公开公示。
各村要严格按照《蛟河市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对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奖补资金进行分配。
同时,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对村级扶贫公益性岗开发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公示,并将影像、图片等材料整理归档,确保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平、公正、公开。
(四)强化培训,保障安全
各村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同时,根据需要可为参与岗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