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涉喷漆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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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涉喷漆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镇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汽修服务行业发展迅猛,其中部分企业存在环保意识缺乏、环保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污染物处置不规范等现象,环境污染案件屡有发生。
根据**等精神,决定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范围
贯彻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据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等规定全面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规范化整治,提高全行业环境意识,普及危险废物管理、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知识,规范治理处置行为,完善收集网络,逐步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体系,使全镇汽修行业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预防。
二、规范化整治内容
(一)源头控制
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的环保原料,如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有机废气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
鼓励采用静电喷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不允许无废气净化或回收措施的敞开式喷涂,稀释剂、溶剂型涂料等调配应设置独立密闭间。
(二)危废规范
1.规范暂存。
汽修企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临时库房或暂存专区,做到地面硬化、防渗防淋。
各种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于合适的容器中,不得相混,更不得混入一般生活垃圾。
不同危险废物之间应有明显间隔。
库房应便于废物装卸和运输。
2.规范标识。
库房外部醒目位置应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周知卡,需要随危险废物运输的外包装物应粘贴或悬挂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3.申报登记。
汽修企业应每年将汇总后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在宁波生态环境局固废全过程监管平台申报(网址:
**)。
4.应急预案。
针对存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以便预先防范和及时有效应对。
位于地势低洼的库房应设置防洪导流围堰,储存废机油等液态废物的应设置应急收纳设施。
(三)废气治理
汽修行业产生的有机废气必须设立高效净化处理装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各种废机油、废油壶、废铅酸蓄电池、废漆渣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纳入规范管理;所有危险废物应与有相应资质的收集、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定期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至少5年,危险废物的暂存期不超过一年。
(五)完善台账
汽修企业应建立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帐、废气处理耗材(活性炭、催化剂)更换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按不同种类入库登记,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时须有交接记录和负责人签名。
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应与管理台账一致。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发动阶段(202*年12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指导思想、整治范围、整治目标、工作步骤、责任措施。
2.开展调查摸底:
组织各村对辖区整治范围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排查结果进行梳理分类,形成整治名单。
3.召开整治动员会,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宣传培训(202X年1月)
镇生态和城市管理中心会同生态环境所和交通输运管理所组织汽修企业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普及危险废物管理常识、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三)集中开展整治(202X年2月至6月)
各汽修企业按规范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污染硬件设施和管理措施,鼓励行业协会或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服务、指导以及各类统一规范的包装容器等设施。
也可采取危险废物专业收集、处置单位延伸服务的方式收集处置。
对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实施强制关停。
(四)验收与总结(202X年7月底前)
镇生态和城市管理中心会同生态环境所和交通输运管理所,根据企业验收申报资料,以现场检查结合管理台账审查,组织验收与评估。
全面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辖区环保管理机构,健全村环境监管网络,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业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岑迪科任组长,王科峰、马鹏飞、许涛、许春辉、任孟迪、张建校、王钱明等为成员。
各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镇生态和城市管理中心:
负责本次整治牵头协调工作。
生态环境所:
负责依法开展营业面积5000平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企业项目环评审批,规范企业正常运行环保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等工作,配合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
交通运输管理所:
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查处未经备案、超越备案事项从事经营。
市场监管所:
负责查处、规范无照企业;依法开展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负责查处、规范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企业。
派出所:
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暴力阻挠执法、群体性事件等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供电所:
对整治过程中拒不配合的企业,必要时进行停电措施。
(二)建立奖惩机制。
镇交通输运管理所要鼓励、引导企业创建“绿色维修示范企业”,对环保规范化整治不达标的企业予以“一票否决”。
镇生态环境所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并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汽修行业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把整治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范畴,不定期开展抽查,严防反弹。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提高行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