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新干沟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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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新干沟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障河湖水质达到年底考核标准,持续扩大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成效,根据《***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相关要求及杨玉经市批示精神,现就银新干沟水污染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存在问题

***区境内银新干沟***至贺兰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均为氨氮超标。

二、原因分析

针对水质下降问题,经***区河长办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对三条涉污沟道沿线5个点位(检测点位分别为:

银新干沟贺兰山路109国道交叉口桥下断面、银新干沟贺兰***区交界断面、丽景街派出所正北沉淀湖中段、丽景街派出所正北沉淀湖下段、银新干沟第一再生水厂排水口)进行水质6项指标检测(pH、总磷、氨氮、COD、BOD、粪大肠菌群数),氨氮、COD(化学需氧量)对比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超标具体情况为:

银新干沟贺兰山路109国道交叉口桥下断面:

氨氮检测结果为0.42mg/L,合格标准值为1.5mg/L,地表水Ⅴ类标准值2.0mg/L。

银新干沟贺兰***区交界断面:

氨氮检测结果为1.23mg/L,合格标准值为1.5mg/L,地表水Ⅴ类标准值2.0mg/L。

丽景街派出所正北典农河沉淀湖中段:

COD检测结果为53.03mg/L,合格标准值为30mg/L,地表水Ⅴ类标准值40mg/L。

丽景街派出所正北典农河沉淀湖下段:

COD检测结果为54.54mg/L,合格标准值为30mg/L,地表水Ⅴ类标准值40mg/L。

银新干沟第一再生水厂排水口:

COD检测结果为83.33mg/L,合格标准值为30mg/L,地表水Ⅴ类标准值40mg/L。

三、整改工作任务

(一)查明污染源,封堵排污口。

根据检测报告对以上问题点位周边的企业或其他单位查找排污口,并对排污口进行永久性封堵。

加快摸排银新干沟全段水生态问题,严格把控沟边存在的企业乱排现象,从污染源头倒追责任,约束企业私自排放污水入沟。

要积极协调做好沟道水质定期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

大新镇人民政府,丽景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21年1月20日前

(二)压实河长制责任,加强河湖巡查管护。

全面压实“三级”河湖长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周提醒、月通报”长效化监管作用,使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巡河。

通过巡查,加强对在银新干沟边施工的有关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监督,坚决防止出现向沟道内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牵头单位:

***区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大新镇人民政府、丽景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21年起长期实行

(三)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行动。

在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复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管存在问题,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发现违法排污口必封堵,并对后续问题持续跟进,不断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

对未达标排放的入沟排污口要有序建设生态净化工程并进行监管。

牵头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

大新镇人民政府,丽景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21年起长期实行

(四)加快入黄排水沟重点治理

一是加快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

采取控源、截污、生态治理等多种手段,全面、系统、科学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

对排水沟城市段进行沟道清淤、绿化美化,对沿沟排污口全面封堵。

牵头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

大新镇人民政府、丽景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21年5月底前

二是建立河湖长效保洁机制。

有效落实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保障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枯枝、烂叶等,实现岸坡无垃圾,保持河湖岸坡整洁。

牵头单位:

***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

***区河长办、大新镇人民政府,丽景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21年起长期实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把水污染防治行动作为河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实效的重要举措,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形成共同推进落实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监督。

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河湖长制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河湖治理保护联合执法,探索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

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三)抓好长效管理。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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