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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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管理规范

为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管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标识,树立全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提升璧山城区城市形象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车容车貌

(一)车身外观

1﹒车身整洁、无灰尘沉积,线形平滑无凹凸。

2﹒漆面完整无破损,色度统一。

3﹒车辆前后牌照齐全、字号清晰,固定端正,无遮挡物、反光物。

4﹒车窗玻璃及后视镜齐全无破损,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全车玻璃压条完好无脱落、缺损。

5﹒车辆前后保险杠完整无破损、脱落。

6﹒全车轮毂及中心盖齐全、洁净,无沉积泥垢。

7﹒车辆前后照明灯齐全,干净明亮,功能有效。

灯罩对称配套、无破损。

8﹒车辆顶灯完好无破损,启明有效。

9﹒车身两侧腰条完整无破损、变色。

10﹒车门及后备箱下缘不得粘贴与车身颜色相异的防磨损条。

11﹒企业名称(简称)、监督电话、行业编号、车辆顶灯按本规范第二条第

(二)项的规定喷印及设置。

(二)车辆内饰及设施

1﹒仪表完好,仪表台整洁,除安装多功能显示屏、计价器和行业要求张贴的图(卡)外,不得放置与营运无关及影响安全驾驶的物品。

2﹒车厢内顶蓬及内饰板完好、清洁无积尘。

3﹒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倾度可调。

4﹒座套按时更换,齐全、洁净、平整。

5﹒脚垫整洁、平整无破损。

6﹒车窗玻璃升降设施齐备、功能有效。

7﹒车门开启、锁止功能齐全、有效;行李厢内整洁,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

8﹒车内空调、音响设施完备,功能有效。

9﹒车辆安全带齐全、清洁,功能有效。

10﹒在规定地方安装放置经行业管理部门准许的其他设施设备物品和图(卡)片及宣传广告资料。

二、服务标志

(一)车身颜色

全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统一采用上部为嫩绿色,下部为银灰色,中间加黑白相间的腰带。

车辆标志色不得随意更改。

(二)车身营运标识

1﹒行业编号

字体:

楷体GB-2312、斜体、加粗;大小:

300字号;数字间距:

3cm;定位:

后车灯与油箱盖左侧垂直线中心位置(两侧对称),数字下端与翼子板直线对齐,颜色:

白色。

2﹒企业名称(简称)

字体:

华文行楷;大小:

350字号(加粗);间距:

两字间距8cm,三字间距4cm,四字间距2cm;定位:

前车门横向中间(两侧车门对称),字体上端距腰条下端4cm;颜色:

白色。

3﹒监督电话

字样:

监督电话:

(41404099);文字字体:

华文行楷;文字大小:

200字号;数字字体:

楷体GB-2312;大小:

200字号(数字加粗);定位:

前车门横向中间(两侧车门对称),字体(数字)上端距企业名称下端4cm。

间距:

文字(数字)间距1cm,文字与数字之间间距2.5cm;颜色:

白色。

4﹒车辆顶灯

定位:

车身顶部中心位置,且与车身纵向排列(即与车辆朝向一致),要求保持外壳完整、字迹清晰、图案清楚、形状为梯形体(具体见附件)。

车辆顶灯车头面上部贴注“出租”字样,下部设置运营状态LED显示屏;顶灯车尾面贴注“TAXI”不得有其他字样。

车辆顶灯侧面为广告位。

外观尺寸:

705*315*268mm。

与车载计价器对接,新增红色空车,绿色有客,计价器显示暂停时空车牌无显示。

空车屏尺寸:

160mm(长)×80mm(高)。

5﹒价签:

有后小三角玻璃的出租汽车车辆,张贴在后小三角玻璃(两侧)下侧。

没有后小三角玻璃的出租汽车,张贴在紧靠后窗玻璃车后身部位,高度与车后窗下沿(两侧)平齐。

(三)多功能显示屏、计价器

多功能显示屏、计价器应位于仪表台中间,与仪表台出风口中线位置对齐,要求屏幕图像、文字清晰。

三、其他规定

(一)未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变更车身外观、内饰及设施的安装及位置、服务标志和顶灯尺寸样式。

(二)未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在巡游出租汽车内外张贴广告。

(三)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只能明示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车身服务标志更改,以行业管理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五)本管理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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