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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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一、重要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卫生健康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在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以纠正整改为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专项治理目标及内容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各医疗机构价格收费政策意识,加强内部价格收费管理,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防止侵害患者利益的违规收费行为发生,推动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治理内容

重点检查治理全县21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纳入治理范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严禁通过分解项目,重复收取已包含在某些医疗服务项目中的费用。

二是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设立项目或将部分项目合并后打包收费。

三是严禁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进行收费,部分项目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价格。

四是严禁医疗服务价格不透明,公示不规范,让病人无法查询和投诉。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按照职能分工、分级管理、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前完成)。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重点治理内容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规或不合理收费问题,限时全额予以退还患者,对于无法清退的违规收费款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各医疗机构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及《**县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28日前报送县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医疗机构不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及医疗机构的责任。

责任单位:

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

(二)复核检查阶段(5月31日前完成)。

县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核检查工作,对群众的价格收费举报投诉件逐一调查核实,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转交、转办举报线索,实现举报线索核查全覆盖,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对发现经过自查自纠仍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涉及重大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责任单位(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

(三)工作总结上报(6月7日前完成)。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结复核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县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副县长张俊阁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理安排力量,精心组织筹划,认真落实到位,按规定时间和任务要求完成。

各医疗机构也应设立违规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广泛发动,深挖线索。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公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集线索,接受社会监督。

发挥政府监管服务平台作用,鼓励群众提供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线索,提高专项治理成效,对每条涉嫌违规收费线索都要依法依规,认真核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

(三)提高成效、强化指导。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帮助医疗机构完善价格收费管理机制结合起来,提高其价格收费管理水平,在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认真研究医疗机构执行价格政策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化源头管理和系统监管。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各职能监管部门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实行开放式整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的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这次重点治理,建立健全医院收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医院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落实院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各临床科室的收费管理和医院收费管理科室的责任,落实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的收费管理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            电话:

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县医疗保障局            电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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