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空间“513”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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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共空间“513”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更好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四清一治一改”工作,充分挖掘农村公共空间强村富民潜力,助力脱贫攻坚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社会治理水平,根据镇江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句容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茅管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落实“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要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治理乡村公共空间,推动公私产权更加明晰、违法用地得到清理、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保值增值、乡风民风持续净化、基层长效治理机制健全有效,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总体目标

通过摸清资产资源底数、明确管理权责,深入实施乡村公共空间“五治理一优化三提升”专项治理,即治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道路两侧、水体两侧、集镇区及村庄、乡镇工业集中区等五大公共空间,优化乡村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乡村基层治理能力、公共资源综合效益、基层干群精神面貌“三大提升”,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私分明,严保合法权益。

通过摸清资产资源权属,严格保护私人空间,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面治理公共空间,切实还公共空间于公众,让公共空间真正姓“公”为公。

——坚持公开透明,严行民主治理。

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三务”公开,充分运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和农村产权服务交易平台,确保治理决策民主、措施科学、过程高效。

——坚持公平正义,严把政策底线。

准确把握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治理重点,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规范治理主体权责,科学分类指导、妥善化解矛盾、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坚持共建共享,严守为民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摸排调研,激发群众共建热情,形成群众共治合力,引导群众共享治理成果。

四、治理目标和重点

重点范围:

农户合法所有宅基地及其附着物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范围内的承包地以外的所有资产资源。

主要任务为“五治理一优化三提升”:

(一)治理五大空间

1.集体资产资源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机动地、沟渠路旁、“四荒”地等土地资源的承包、流转、使用、收益等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农业机械、设备和树木等固定资产,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教育公益设施等其它资产的使用情况。

2.道路两侧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县级及以上公路、重点集镇公路两侧区域的路域环境,严禁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打场晒粮、种植作物、采空作业,以及其它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3.水体两侧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以流域性、区域性骨干河道以及跨县重要河道、县域重要河道,带动全市所有县级河道、乡级河道等公共空间治理,严禁河道蓝线控制内的破堤耕种、扒口取土、违法建设、毁坏护坡等行为。

4.集镇区及村庄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乡镇集镇区公共空间、国省干道沿线规划保留村庄和集中居住区公共空间,严禁乱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车辆乱停、占道经营、垃圾污水乱倒乱排等侵占公共空间行为。

摸排村庄范围内废弃的农房、厂房、学校、卫生室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权属,加大盘活力度。

5.乡镇工业集中区公共空间治理。

重点治理乡镇工业集中区闲置土地、类似闲置(未产生价值)、半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低价厂房。

对低效用地或闲置用地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法回收、土地置换等措施加大倒逼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

(二)优化乡村土地资源配置

坚持规划优先、多规融合,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引领和管控作用,统筹融合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村庄实用性规划等,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大力实施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界定明晰乡镇工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土地空间资源,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对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保障能力。

(三)推动“三提升”

1.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通过治理,唤醒村支“两委”、基层群众“守住公共空间、经营公共资源、壮大公共收益”的意识,提升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提升群众参与公共治理和公共决策的积极性,鼓励基层创造性挖潜发展空间和资源,引导基层通过“市场化方式、专业化手段”经营公共资源、管护公共空间,形成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的良好局面。

2.提升公共资源综合效益。

通过治理,将公共资源收归集体所有、公众所有,掌握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资本,提升村集体造血能力;建立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推动“零、小、散、乱”公共资源资产“成片化、规模化、效益化”,推动低效资产资源向优质经营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转换,推动公共空间产出更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3.提升基层干群精神面貌。

通过治理,严厉打击强占、侵占、挤占、赖占、霸占公共资源、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极少数不当得利者,捍卫公平正义、维护公序良俗、消除社会戾气,激发向上向善向美的正能量,凝聚基层高质量发展的向心力,提振基层干群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五、实施步骤

1.全面推开阶段:

9月上旬,召开茅管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推进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启动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

9月底前,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提出各类空间资源盘活利用方案。

2.问题整改阶段:

202A年10月-12月,按照“先易后难、群众受益”原则,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深入分析研判,分类别、分阶段、分层次,依法合理处置,确保治理一件,销号一件,逐步推进问题全部整改。

3.巩固提升阶段:

202*年12月底前,认真梳理总结治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问题整改不放松,逐步建立完善乡村公共空间有偿使用、基础设施投入保障、群众参与共治共享等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治理成果长效化。

六、保障措施

1.构建推进体系。

成立茅管农村公共空间513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健全“镇级统筹推进、村级具体落实、部门高效联动、村级履职尽责、群众主体地位”的治理体系,各村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全面构建乡村公共空间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2.坚持党建引领。

坚持以党建助推乡村振兴为统领,突出党在公领域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治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治脏治乱,让党员干部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3.引导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网站等新媒体以及广播、横幅等传统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宣传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4.强化全域统筹。

各村落实属地责任,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彻底摸排、厘清权属,推动公共空间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增加集体收入、农田水利建设、道路整治、脱贫攻坚、社会综合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结合,形式互促共进格局。

5.坚持动真碰硬。

坚持依法依规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恶意侵占、拒不配合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收回公众所有的公共资源。

坚持刀刃向内,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实施通报;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问责。

附件:

1.乡村公共空间“513”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

2.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标准

体系

3.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村居

“三资”摸底调查表

4.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道路

摸底调查表

5.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水体

摸底调查表

附件1:

乡村公共空间“513”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以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市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乡村公共空间“513”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部署推动全市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组织架构

总召集人:

**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纪工委:

负责查办公共资金资产资源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整改。

组织办:

负责党建引领乡村公共空间治理。

农服中心:

负责调研、现场会组织协调,材料收集、整理,汇报材料编写。

经管站:

负责指导集体资源公共空间治理。

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深化农村承包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站:

指导优化乡村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管;指导并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规建部:

负责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实用性规划,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各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指导公路两侧公共空间治理工作。

财政所:

负责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管。

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研究制定涉农补贴政策;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水利农机站:

负责指导水体两侧公共空间治理。

执法中队:

负责指导集镇区和村庄公共空间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指导农村专业保洁员队伍建设。

派出所:

负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强占、乱用、侵占公共资源的不当得利行为进行打击。

信访办:

负责做好与公共空间治理相关的上访、集访等信访行为的预防工作,承办、转办、督办相关信访案件;指导各村处理信访矛盾,排查、调解因公共空间治理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

附件2: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标准体系 

类别

治理项目

治理内容

一、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公共空间治理

1、权属管理

①全面摸排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分类登记建档。

②清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交易过程中未经法定程序签订、条例不规范、价格不合理、显失公平、群众意见较大的合同、协议等。

③整治集体资产资源未经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行为。

④整治违法违规侵占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等资产资源的行为,包括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荒山、荒滩、荒沟、荒水等“四旁四荒”未登记的集体资源和资产。

⑤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促进农田集中连片。

⑥依法依规回收处置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土地。

⑦整治侵占的老村小(教学点)、老村部、粮管所、老礼堂、老农贸市场、老供销社等集体资产的行为,明确“七所八站”房屋、设施等资产权属,坚持有偿使用并明确合同关系。

2、田间道路

①整治田间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耕乱种等行为,清理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草、草垛、坟头。

②整治侵占田间路、机耕路、生产路的行为。

3、灌排设施

①清理被侵占或平种的田间三沟。

②整治占用、损坏、堵塞机井等灌排设施的行为。

4、一事一议道路

①治理范围:

一事一议道路。

②路肩还土到位,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平整完好。

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标志、防护等设施齐全。

③道路路肩无作物种植及影响通行和环境美观的行为。

④两侧根据自然条件,选择栽种适宜的果蔬、花木。

二、道路公共空间治理

1、治理范围

①国省干道从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

②农村公路从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区域为公路用地;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的区域、村道不少于3米的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2、国省干道

①道路两侧边沟、边坡整齐,边沟排水顺畅,清理垃圾、杂草、边坡种植、边沟排污。

②清除两侧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畜禽养殖、违法广告设施、垃圾箱等。

③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等污染公路及附属设施行为。

④清理违法搭建、非法搭接路口,整饬平交道口和路侧开口。

⑤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带,严格控制分带开口路段防眩绿化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修缮、出新沿线设施,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通行视线的树木,严格控制相交道路通视区种植物高度。

⑥迁移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洗车点、修理铺。

⑦有序推进道路两侧16米绿色通道建设,积极开展绿化和植树活动,美化公路视觉环境。

⑧拆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的库房、围墙、门房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

⑨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耕乱种等现象。

⑩整治占用桥下空间堆放物品、违建住人、畜禽养殖等行为。

3、农村道路

①修补路面破损,清理非法搭接路口,整治违章占道经营、打谷晒场、杂物堆积、抛洒滴漏等行为。

②清理公路用地两侧范围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种乱养,非公路设施。

③两侧种植经济型树种,突出重要路口(路段)绿化美化,保持相交道路视距良好。

④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挂旗广告、灯箱广告。

⑤清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规修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⑥清理私自搭接路口,遮挡平交道口视线的行为。

三、水体公共空间治理

1、河道

①水面:

清理水面生活垃圾、杂草等漂浮物;清理明显阻水坝埂、渔网、鱼箱等阻水障碍物;清理河道内非法养殖、违法建设、违法占用、挖掘取土、非法采砂等行为。

②绿化:

修复防浪林带、护堤林带老化和缺损,做到无盲区应栽尽栽。

③河堤:

整治塌坑、缺口、低矮断面,清理上堤马道,清理非法养殖、违法建设、违法占用以及倾倒垃圾等。

④河滩:

整治种植高杆植物行为,清理违建、违章码头、货场、沙站、畜禽养殖。

⑤坡面:

修复硬质护坡砌体松动、塌陷,淘空淘刷现象;清理杂草,保持生态护坡覆盖完好,维护规整;修复自然坡塌陷、雨淋沟;整治破堤耕种,恢复生态防护。

⑥污染防控:

规范排水行为,加强污泥处理处置,清理直接排污口和河道污染源。

加强河道排污口管理,确保断面水质达标;禁止向河道倾倒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⑦适宜地点增殖放流河蚬、螺蛳、河蚌等净化水质。

⑧管护:

收回被群众非法占用的水工用地,明晰产权,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

2、水库

①水面:

清理水面生活垃圾、杂草等漂浮物;清理渔网、鱼箱;清理库区内非法养殖、非法耕种、违法建设、挖掘取土等行为。

②大坝:

修复硬质护坡砌体松动、塌陷,淘空淘刷现象;清理杂草,保持生态护坡覆盖完好,维护规整;修复自然坡塌陷、雨淋沟。

③护坝地:

整治法规明确的护坝地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占用等现象。

④污染防控:

规范排水行为,加强库区清淤,加强农业污染治理推进,清理直接排污口和库区污染源。

⑤管理:

清理非法占用的水工用地,明晰产权,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

⑥清理超期合同,规范逾期合同。

3、湖泊

①水面:

清理非法网具,恢复生态空间。

②绿化:

及时修复岸坡植被。

③管护:

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

④整治非法强占、填埋侵占、倾倒垃圾、随意养殖等行为。

⑤污染防控:

禁止向湖泊倾倒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⑥开展生态修复,成立专业合作社,种植水生植物,增殖放流水生动物。

⑦清理湖面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清除无人、破旧船只,清理违规占用湖面现象。

⑧清理超期合同,规范逾期合同。

四、集镇及村庄公共空间治理

1、制定规划

①制定“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划定生产、生活、生态边界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②深化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通过零散村庄撤并、征地拆迁、有偿退出、改造民宿等方式提升宅基地集约利用水平。

2、环境整治

①清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违规私搭乱建。

②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划分区域专人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③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④清理残垣断壁,包括长期闲置废弃的畜禽养殖圈舍、无保护价值的残坏房屋、破落空心房等。

短时间无法清理的,设置安全标志,做好配套防护措施。

⑤整治畜禽散养行为,小散畜禽养殖实行圈养,杜绝散养现象,配套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

⑥整治秸秆露天焚烧和丢入水体行为,秸秆堆放整齐,提高利用水平。

⑦清理墙体广告、乱贴乱画。

⑧整治侵占公共设施用地、影响公共设施使用等行为。

⑨整治小农产品加工、小食品加工等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的污染行为。

⑩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达到“七有四无”标准(即:

工地有围挡、道路有硬化、现场有雾化、裸土有覆盖、车辆有冲洗、扬尘有监控、现场有管理,无垃圾、无扬尘、无乱堆乱放、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

3、基础设施

①垃圾收集房(桶)设置符合标准、布局合理,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房门及投递口挡板完好,无露天式垃圾池和半敞开式垃圾房,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②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整治堵塞排水管网及污水乱排等行为。

③整治私拉乱接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的行为。

④建设满足日常人流量的标准式水冲式公厕若干座,布局合理,标识明显。

⑤清理整治在公共活动场地堆放物品、垃圾,打谷晒场、晾晒衣物等行为。

⑥加强集镇及村庄绿化建设。

合理种植乡土树种,定期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⑦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小区(集中居住区)的配套设施,要满足“五通八有”标准(即:

通水、通电、通路、通视、通网,有照明设施、有绿化景观、有公共厕所、有公交站点、有垃圾收运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卫生服务站、有文体活动设施)。

⑧重点镇、特色镇要统筹完善集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十到位”要求(即:

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市政公用、公共安全、商贸物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配备到位)。

4、集镇路段

①完善集镇及村庄路灯、路牌等交通设施。

②整治占用、损坏交通设施及路面的行为。

③清理不规范门头门牌店招及非公路交通标志。

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定点划线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⑤规范集市、商店、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⑥清理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

 

附件3: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村居“三资”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镇(街道、园区)

村(社区)

类别

面积(亩)

合同

未录入平台

面积(亩)

未承包到户

面积(亩)

主要问题

面积(亩)

金额

用途

签订时间

签订时限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注:

1.类别请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与水利设施用地、公益林、商品林、“四荒”地、待界定用地、其他”中选填;2.主要问题请说明类型、数据和违法违规主体,相关事项说明请另附。

 

附件4: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道路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镇(街道、园区)

村(社区)

名称

类别

路段长度(米)

起点

终点

主要问题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注:

1.类别请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一事一议道路”中选填;2.主要问题请说明类型、数据和违法违规主体,相关事项说明请另附。

 

附件5: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水体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镇(街道、园区)

村(社区)

水体名称

类别

河段长度(米)

/库容(万立方米)

/面积(亩)

起点

终点

主要问题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注:

1.类别请在“骨干河道(跨县重要河道和县域重要河道)、县级河道、乡级河道、村级及以下河道、中型水库、小

(一)型水库、小

(二)型水库、村庄沟塘”中选填;2.主要问题请说明类型、数据和违法违规主体,相关事项说明请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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