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负责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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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负责清单
考评种类
考评办法
考评标准
备注
“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考评
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在当年四个季度评选的“优质政务服务窗口”总分量化基础上,全年总测评分排在后二名的,且存在如下负面清单情况之一的窗口列为“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
一、违反“首问责任制”对办事群众态度生冷、爱理不理、能推就推的“懒政”行为。
二、违反限时办结制,存在“怠政”慢作为,久拖不办,影响项目实施或政府部门形象的。
三、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滥政”乱作为现象。
四、违反上班工作纪律,被督查、巡查、检查发现,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五、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被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的。
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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