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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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目标

具体举措

牵头责任处室

落实单位部门

(一)

法律服务网络(移动)平台(项目)建设

1

网络平台法律服务信息及时更新

公布并及时更新各级(类)法律服务机构与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

在司法行政各类移动应用等网上、掌上渠道,及时发布(更新)各级(类)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和

各业务科室定期(一年不少于2次)将需发布(更新)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等内容,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更新)。

办公室

各业务科室和各基层司法所

2

加大线上、远程调解工作推广

实现矛盾化解“上门跑”为“网上跑’、“数据跑”代替“群众跑”。

加大推行社会矛盾纠纷线上调解力度,推广应用浙江省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0DR)、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有效载体,打破矛盾调解时空限制,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互补,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

促进科

各基层司法所

3

“公证E通”项目建设推广

实现“公证E通”纳入“浙里办”APP,不断完善“公证E通”办理事项,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公证服务申办平台。

不断深化“公证E通”改革,持续推进“公证E通”智能优化和功能升级。

将“公证E通”向全市推广,实现更多公证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加快与公安、民政、教育等相关市级部门对接联系,加快数据共享,将更多涉及民生领域且时效性要求高的事项加入业务办理范围,力争通过数字化平台集成应用,加快公证服务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转变,全面提升“公证E通”自助化水平,力争在年底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网。

公证处

各基层司法所

4

深化“e+法援”推广服务活动

巩固“e+法援”宣传活动成效,进一步畅通网络申请渠道,提高网络申请率。

1.完成投放法律援助社区LED彩屏广告。

2.落实专人负责各平台网络咨询回复和法网交办件,做到及时准确,逐年提高法律援助网络(掌上)办件量。

3.进行深化“全城通办”,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市域一体化。

法援中心

各基层司法所

(二)

12348热线平台建设

5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升活动

全网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大服务力量供给,加强日常在线监管,定期分析通报服务情况。

积极探索服务外包、引入社会力量的新模式,提供7*24小时专业法律服务。

1.定期发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运行情况通报,公布接通率、制单率、满意度。

2.偿试探索12348热线服务外包、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工作时间外法律服务。

法援中心

(三)

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与规范化水平提升

6

全面推进市、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入驻市、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放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精神,把最多跑一次引入社会治理领域,进一步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1.动员部署,年底前全部完成进驻工作;

2.加大工作交流力度,积极听取各地进驻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公法科

各基层司法所

7

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平台(窗口)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窗口和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

1.完善《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为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高质量服务提供保障。

2.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办理、过程监控、结案归档、质量评估等全流程管理。

3.落实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确保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制作规范,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4.积极创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和“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确保宁波市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达到2家,示范点达10个以上。

5.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人民调解协会的运行,建立行政指导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公法科

各业务科室及各基层司法所

8

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构建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夯实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基础,打造诉源治理新体系,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深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体系建设,推广“网格融调”等经验。

2.构建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通过司法确认、仲裁等方式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3.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宁波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占比。

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储备库,选聘退休政法干警、社会专业人士以及乡贤等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专职化方向发展。

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建立专家微信工作群。

开展“名师带徒”工程,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

健全人民调解服务评价评定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促进科

各基层司法所

9

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提升活动

贯彻落实有关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各环节业务的规范化水平。

依照《宁波市法律援助指派业务规范指引》《宁波市法律援助积分办法》规范指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案一评”。

法援中心

各基层司法所

10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在法律服务上“顾大帮小助政”(大的企业法律顾问要跟进、小的企业要帮扶、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实现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网格化”。

1.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

2.加强和市工商联、经信局、商务局、贸促会等部门的对接,组建律师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3.发展“两公”律师队伍,组织开展“两公”律师培训,提升“两公”律师服务能力。

公法科

各基层司法所、宁波市律协分会

11

深入推进律师行业“扬帆行动”

推进律师行业党建,通过对中小律师事务所培育、青年律师培养、法律服务资源欠缺地区律师人才培植促进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1.和鄞州地区、余姚地区开展对口联系帮扶活动。

2.组织开展青年律师成长课堂、演讲比赛、青年律师训练营等,加强青年律师培养。

3.组织中小所主任开展交流、外出考察学习等,提升中小所管理能力。

4.推进律所信息化管理。

以信息化管理提升规范化,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推行使用“律师镖局”案件管理系统,推广使用率达100%。

公法科

宁波市律协分会

12

引导律师积极收集企业法律风险及问题,报送相关案例和风险点

结合“法雨春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成果,组织律师编制新一批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点和典型案例,为企业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和劳动用工,妥善应对国际贸易、合同争议等法律风险提供借鉴参考。

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点和典型案例报送活动。

公法科

宁波市律协分会

13

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

进一步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1.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落实和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六个一”制度。

2.提升人民群众村(社区)法律服务获得感,积极探索村(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公法科

各基层司法所、宁波市律协分会

14

加强公证质量建设

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提升公证质量,继续保持我市公证案卷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加强公证工作日常检查指导力度。

落实公证处自查制度建设。

公法科

公证处

15

司法行政案例库建设

定期报送案例,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审核、筛选、报送相关案例。

积极向宁波市局、省厅(司法部)报送优秀案例。

各业务科室

各基层司法所

16

发布《市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结合我市实际,紧扣社会和群众需求,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优化供给配置,充实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健全完善命名规范、流程清晰、办事材料明确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真正让人民群众找得方便、求得明白、办得满意。

结合实际发布《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公法科

各业务科室及各基层司法所

(四)

普法学法平台建设

17

加强普法学法网络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数字信息化法治宣传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充分发挥市融媒体中心《法治时空》《现“声”说法》、“普法”微信、微博、抖音等宣传阵地作用,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栏目设置。

2.持续打造“法治云课堂”“扫码听法”等网络普法品牌,推出一批适合新媒体平台传播的普法短视频、动态海报、普法H5、普法游戏。

普治科

各基层司法所

18

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教育引导作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法活动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组建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法典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学法重要内容,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内容,纳入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培训内容;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推动民法典宣传进村入户;加强民法典相关法治文创作品创作,积极组织参与全省“民法典与我”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将民法典宣传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普治科

各基层司法所

19

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建设以民法典为主题的特色法治文化场馆

精心选址,建设以民法典为主题的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年内实现全覆盖,开展面向机关、企业和市民的民法系列宣传活动。

普治科

各基层司法所

二、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名额

专家库

律师

人民调解员

法援律师

名额合计

数量

35

10

10

≥55

负责科室

公法科

促进科

法援中心

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名额建议表

志愿者类别、地区

普法宣传志愿者

矛盾纠纷化解志愿者

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志愿者

社区矫正志愿者

合计

数量

200

80

20

100

400

负责科室

普治科

促进科

法援中心

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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