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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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加油点、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等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领导关于《非法加油点泛滥易印发重大安全事故亟需引起高度重视》的指示批示要求,制定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加油站(点)。

利用自有或租赁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居民住房等,无证无照、证照不齐或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许可手续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

(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

通过非法改装油罐车辆或普通车辆加载油桶等工具装载汽柴油,在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批发市场周边,以及国省道等重点区域为车辆、设备等加油的行为。

三、整治安排

1.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

以镇(园区)为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村(社区)、网格排查梳理辖区范围内列入整治重点的对象,初步建立清单台账(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区商务局汇总。

2.核查甄别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区商务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通过采取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等方式,对各镇(园区)上报的清单台账进行甄别复核,形成最终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清单。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一)区商务局应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大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后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对排查发现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的无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市场主体,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油品质量、闪点等委托检验检测;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

1.经检验为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商务局应立即移交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经检验闪点>60℃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没收不合格油品等措施;

3.经检验闪点>60℃且油品质量合格的,由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市场主体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协调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配合商务局完成油品质量、闪点等检验工作。

(四)区商务局要加强源头治理,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销售成品油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五)区公安局负责加强非法加油点较密集路段巡查,加大有关成品油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宣传,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改装加油车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六)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涉及环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交通局负责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加大路面巡检巡查力度,坚决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及时扣押车辆并通知相关部门。

(八)各镇(园区)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非法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常态化跟踪督查力度,动态掌握辖区内非法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具体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通知区商务局,同时积极配合区商务局做好证据保全等相关工作。

4.全面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全面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由区商务局牵头建立长效治理的制度规定,严防死灰复燃,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1)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线索,并依据奖励规定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2)加强信息收集。

商务部门要发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各民营加油站等成品油零售网络体系作用,综治部门要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基层队伍,加强信息搜集,认真梳理、研判在手线索;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运输车辆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的排查,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线索、疑点要及时做好横向通报。

(3)开展联合执法。

区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重拳出击,及时有效控制涉案人员和工具,锁定证据;同时要顺藤摸瓜,着力清查非法油品来源,力求将非法利益链条连根拔起。

区商务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4)注重堵疏结合。

在切实加强非法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打击的基础上,由各镇(园区)根据实际群众生产生活日常需求,向发改委申请增加合法加油点布点规划,并经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审核同意后,适当增设部分合法加油点,从源头上挤压非法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生存空间,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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