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59472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文件要求,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逐步实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管理、统一规范使用,建立资源共享的新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和省、温州市关于建立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有关要求,每年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进行更新。

各单位要在去年信息统计的基础上,再核实办公用房及土地的数量、来源、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权属登记情况、使用管理情况和房产及附属设施的质量情况并做好登记造册。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更新工作,确保本单位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全面、真实、准确。

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汇总掌握房产数据情况。

(二)统一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

根据**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工作。

对产权明晰、材料齐全的房产,要立即办理权属登记;对产权明晰、材料不全的房产,对照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办理;暂时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房产,报主管部门造册备案。

已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各单位要及时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适合移交的,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划转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名下。

办公用房移交时,将房产相关的立项、规划、用地及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管、接收、购买、沿用、交换等涉及房产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及图纸等一并移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三)实行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包括办公用房的接收、分配、调剂等管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因机构增设或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按规定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调剂解决。

机关事业单位有闲置办公用房的,或机构撤销的,应将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纳入统一调配管理,不得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

(四)严格办公用房租用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不能满足使用需求,且现有办公用房难以调剂的,经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批准后可租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租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占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原租用的办公场所合同到期需要新租或续租的,应提供有关资料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行租赁。

签订租赁协议后,将协议等相关资料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五)严格办公用房出租管理

纳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但房产权属未划转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名下的办公用房,在满足单位使用需求后,仍有余量的,或因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房屋结构等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办公用房使用的,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予以出租。

办公用房出租,经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再报市国资办审批。

办公用房出租签订协议后,将出租协议等相关资料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六)加强办公用房安全管理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所使用的办公用房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对建成时间久远,建设标准较低的办公用房,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不同等级,该修缮加固的及时修缮加固,该腾空的立即腾空。

特别是对于鉴定为D级的危房,根据市政府危旧房安全管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七)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相关标准,不得超标准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一人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

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基层站所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的立即整改。

办公室面积超标的,建议调整办公室或增加人员,尽量不分隔。

确需分隔办公室的,分隔出的办公室应独立开门出入。

隔墙做成柜子的,柜子计入办公室使用面积。

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作风督查第二分队不定期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准的单位,按照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考核规定要求,通过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系统向市纪委报送问题线索。

对于检查中发现超标严重的单位,或者发现超标要求整改,但一直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报市纪委予以查处。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

类   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

24

乡级副职

18

副科级事业单位

单位正、副职

12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办公用房的信息统计、权属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各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员扫二维码加入“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微信群,管理员变动的,及时做好交接入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