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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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县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两社”)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导向,以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强化专业合作社、壮大基层社、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抓手,按照党政主导、供销社主体、系统联动、农民参与、联合合作的原则,全力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组织融合、业务融合、资本融合、项目融合,构建更加完备高效的基层组织体系,率先建成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紧扣“强富美高”发展定位,努力在现代农业、脱贫攻坚、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繁荣城乡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全县有三分之一乡镇建成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示范乡镇,三分之二乡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通过合格验收,初步建成以县供销合作社为龙头,乡镇基层社为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村居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县乡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服务体系,构建上下贯通、规范协调的管理指导体系,实现基层社覆盖所有乡镇,专业合作社覆盖特色产业,村居综合服务社基本达标,着力把乡镇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

三、工作重点

(一)改造提升基层社,推进“两社”融合发展。

以基层社为主体,乡村振兴为抓手,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纽带,按照合作制和新供销服务“三农”的总体要求,坚持开放办社,广泛吸纳经营实力强、服务能力强、带动能力强、功能齐全、合作基础牢固、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加入乡镇基层供销社,引领带动小农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参与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壮大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力量,促进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融合。

通过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措施,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农村能人入社参选,配齐配强基层社班子,规范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社员利益关系,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规范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小农户在组织上和经济上联结。

因地制宜推进乡镇薄弱基层社的改造、“三体两强”基层社的建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农综社”试点推广,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乡村合作经济振兴,农民致富等多赢的目标。

到2023年,全县基层社改造实现全覆盖,“三体两强”基层社建设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农综社”建设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全国总社标杆社占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创办“区域特色型”供销社,推进“两社”融合发展。

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整体布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发展,通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药肥配供、加工销售等措施,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创办区域性特色化产业型供销合作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专业合作社与基层社融合。

一是依托稻米、稻虾、藕虾共作、水产养殖、花生、蔬菜等农业基础产业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与流通、加工企业合作,通过扩大规模、增加功能、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提高经营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创办一批传统产业型、服务型供销合作社。

二是依托花卉、草莓、西瓜等优势产业和文旅产业特色品牌产品,立足县内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源,通过资源重组、改造提升,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力强的区域性特色化供销合作社示范社。

三是通过拓展合作领域,发展一批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秸秆综合利用、消费、农机、农技、劳务、文化等产业型和服务型特色供销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引导发展区域性、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升联合社产加销水平,实现专业合作社与基层社融合,形成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生态合作、服务合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到2023年,全县建成区域特色型供销社10个,全国总社示范专业合作社8个,产业型专业合作社10个,服务型合作社10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0个。

(三)创办村级供销合作社,推进“两社”融合发展。

抓住省定经济薄弱村综合服务社提升,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契机,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全县省定经济薄弱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任务、电商服务站建设任务纳入乡村扶贫攻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坚持开放办社,采取村社共建方式广泛吸纳乡村小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家庭农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参加创建村供销合作社,推动两社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

通过拓展服务范围,增设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庄稼庭院,农资超市,生活用品超市,电商服务站,物流服务站,农产品购买服务站等,创建村级供销社服务“三农”综合平台。

通过主动承接土地托管、物业管理、村庄保洁、河滩整治和农资市场经营等政府购买的农业公益性服务和农业生产性服务,实现“村农综社+村集体+农民”联结合作发展,提升村级供销社运营服务能力,促进村级经济振兴。

到2023年全县建设村供销社示范社10个,村农综社10个。

(四)创建“网上供销合作社”,推进“两社”融合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与基层供销社融合发展,创建“网上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按照《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坚持党政主导、供销主体、系统联动的原则,全力支持基层社改造提升。

依托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基层供销社,盘活存量资产,提升改造旧仓库、旧市场、旧门面房。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农机、农技、电商中心、供销社等整合镇域资源力量。

加快组建集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为一体的新型“网上供销合作社”。

结合“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进村入户,带动农民开网店增收致富。

二是以“新网工程”建设为抓手,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对传统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推进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实现线上交易、实体销售并行,网上交易、线下配送融合。

加快形成连锁化、模式化、信息化经营服务格局,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流通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农业观光旅游业等,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是积极参与公益性智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试点,提升功能,借助电商平台,探索特色农产品全网营销模式,发挥网络和信息优势,致力成为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售骨干力量,搭建区域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区域公用品牌,推进从田头到餐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模式。

到2023年,全系统建成网上供销合作社示范社10个,基层实体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达100%。

(五)组建“农综社”,推进“两社”深度融合发展。

选择条件许可的乡镇打造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形成既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有普通农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农综社”。

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劳务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教育合作等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以土地托管服务、实施土地流转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工程、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抓手,整合镇村资源,吸纳农村能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备建设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制定并落实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功能配置和工作规范。

科学启用农机作业、智能配肥、肥药统一配供、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等功能,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等全过程或部分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覆盖农业生产、加工及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纽带,组建农资配送中心,培育农资经营直供网点,推广“庄稼医院+合作社+农户”服务模式,推广植保飞防,促进农业适用技术到田入户,推动化肥农药减量绿色发展,推广测土配送施肥和农药精准施用。

开展差异化和精准化营销,扩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资直供比例,推动全县农资销售服务与生产作业、加工储藏、撬装加油、农产品品牌创建相结合,积极参与农业全过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为现代农业经营提供物资和技术解决方案。

到2023年,全县“农综社”建设达到基层总数的三分之一,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达1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为县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主任由县供销总社主任蒋鼎兼任,负责“两社”融合发展的日常工作,并接受省、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指导。

要建立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县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工作进行督促验收和考核评估。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推进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发展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领域的重要性。

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提升服务能力,要抓住市县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之机,将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项目支持范畴;要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发展,建设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确保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加强自身建设。

县供销总社要在总结“三会”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机制,抓住县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先行县建设和创新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工作试点之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管理职责,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为农服务新途径,坚持开放办社,通过建立健全镇、村基层社“三会”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和组织体系,拓展基层社负责人选人用人渠道,配齐配强基层社班子,着力培养一支懂市场、懂农业、懂经济、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基层供销队伍,为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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