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和完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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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和完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完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市等五个县(市)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1〕1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导向,以“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便民化服务为重点,健全基层审批服务体系,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办理,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代办服务机制,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行“一站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积极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取得实效,打响***“百事通”基层审批服务品牌(百姓事可通办、百件高频事项可通办、窗口人员百事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投入力度,便民服务场所建设达标升级。

1.规范便民服务场所。

按照《银川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便民服务场所应布设在地面一层并对外开放,面积应达到服务人群高峰期容量。

名称规范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

宁夏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应体现在公共标志、单位标牌、办公用品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标识牌设置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固定。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公共标志(消防通道、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等)。

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设在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或群众熟悉、办事方便的其他固定场所。

参照自治区、银川市“十个一”(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部电话、一支代办队伍、一台电脑、一本台帐、一套制度、一个公示栏、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的标准,结合实际,创新配置资源,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2.高标准配齐配全配套设施设备。

各乡镇(街道)要将优质的办公资源配置在民生服务中心,按功能、场地条件合理布置窗口服务区、政务公开区、咨询服务区、投诉受理区、自助办理区、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必须配备岗位公示牌、服务指南、评价器(评价二维码)、办公桌椅、资料柜、高拍仪(扫描仪)、计算机及配套打(复)印机、电话(传真)等设备。

合理配置电子屏、便民箱、急救箱、雨伞、意见箱、填写台、休息椅、饮水机、无障碍通道、卫生间、爱心轮椅等便民设施,可结合实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母婴室等。

所有办公物品及设施设备应按照统一要求摆放有序、整齐划一。

要以提高办事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结合实际,打造“清新雅静”的民生服务中心。

有条件的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可参照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二)规范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清单化和动态管理。

3.统一事项清单。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指导目录>等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7号)精神,编制《***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并公布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完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

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1年3月底前

4.统一服务指南。

统一编制《××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和《××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服务指南》,确保“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在民生服务中心(代办点)摆放办事指南或通过信息化方式推送,方便群众获取。

责任单位:

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5.统一服务流程。

办理事项分为直接办理事项和委托全程代办事项。

直接办理事项:

依据法定职责或赋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理的即办件,要在15分钟以内办结。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确需实质性审核的,要立即审核、马上办理、承诺时限内办结。

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委托全程代办事项:

乡镇(街道)、村(社区)为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服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代为向审批部门递交或政务服务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三)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基层审批服务体系。

6.强化赋权下放,更多事项马上办。

各赋权部门要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加快下放审批权限和赋权步伐,将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及乡镇(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或受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促进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

各乡镇(街道)应依据《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接受审批服务管理局和赋权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梳理承接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

加快建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基层审批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7.“红色窗口”引领,更多事项能代办。

各乡镇(街道)要发挥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员党员先锋作用,推荐优秀村(社区)“两委”成员承担为民办事代办点工作,争创“红色窗口”代办点,为辖区内尤其是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开通上门办、延时办、假日办等多元办理渠道。

大力提升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服务、食品安全、市政市容、公共法律等服务保障能力。

拓展延伸“红色窗口”服务,积极开展代缴代办,逐步扩大更多公共服务事项能代办。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综合执法局、各银行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8.加强制度建设,更多事项一次办。

严格执行《银川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加强人员管理。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好差评”等服务制度。

优化人员和窗口配置,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的“百事通”基层便民服务队伍。

常态化开展“四减一优”工作,依托银川“市民云”平台和“三化一满意”平台共享数据资源,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凡可以通过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证明的事项,或可通过网上开具、部门代办等方式办理的证明事项,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杜绝办事群众来回跑。

对群众反映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以及网上受理不及时、办件超期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管理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统计局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供便民化、智慧化服务。

9.加快应进必进,更多事项集中办。

各乡镇(街道)要与赋权部门形成合力,保障场地和专用设施配置,重点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司法等民生服务事项进驻民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整合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责任单位:

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10.加快“跨乡通办”,做实“就近办”。

动态管理《***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推进“跨乡通办”“跨村(社区)代办”,“网格员帮办”,实现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跨户籍就近无差别受理。

继续延伸“政银合作”服务模式,推出“商事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银行可办。

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设立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办理通道,促进“就近办”扩面提质。

责任单位:

审批服务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各乡镇(街道)、各银行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11.推进“一站式”服务,更多事项“一窗办”。

统一规范设置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全科综合窗口”,承接赋权和下放事项,再造流程,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高效审批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开通“红色窗口”和“绿色通道”,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招商引资企业等开展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12.加大宣传推广,更多事项“一网通办”。

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i银川”APP,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促进更多事项不见面、网上办、掌上办。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残联、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完成时限:

2021年4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稳步推进服务事项下沉、统一事项进驻、优化人员配置、再造审批流程,网上不见面办理等工作,加快完善基层审批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二)狠抓工作落实。

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要求高、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对功能落后的办事大厅要进行改造升级,对线上线下服务设施要不断更新完善。

各赋权行业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业务整合的指导,帮助打通信息壁垒,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各类问题,保障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网站、美丽***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对改革任务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及时总结推广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对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和解答,提高社会的认同感、获得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四)其他要求。

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做好各乡镇(街道)的指导工作,协同各赋权部门,建立完善审批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创新思路、提炼亮点经验,打响我市“百事通”基层审批服务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示范点。

要重视信息报送,于每月25日前将改革进展情况及亮点工作报送审批服务管理局(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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