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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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年,对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运行查漏补缺,规范运行,发挥职能作用。
拓宽管护基金筹集渠道,壮大基金规模,落实基金管理办法,严格基金管理使用。
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将村庄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全面纳入管护范围。
进一步健全理事会运行、基金使用管理、岗位人员管理、维修管护台账等相关制度。
将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促进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02a年,持续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全镇1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设立规范,工作制度健全,作用发挥充分;管护基金进一步壮大、使用规范,公益性设施管护台账完整,管护制度实用有效;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岗位人员选聘规范。
二、重点任务
(一)设立理事会。
以村为基本单元,通过民主选举方式组建理事会,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原则上村组干部担任理事会成员比例不超过50%,不断扩大乡贤、群众认可的村民担任理事会成员的比例。
理事会成员原则上要在各自然村都有分布,理事长必须政治立场坚定、乐意服务群众、有管理公益事业能力,并在村里有较高威望。
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对村委会负责,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理事会主要负责村级公益性设施清理摸底、登记造册、隐患排查、管护制度制定,负责日常巡查、掌握村级公益性设施运行情况,组织维修,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置意见、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二)建立管护基金。
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补充。
县财政在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财力每年给每个建制村适当投入。
到202a年,条件较好行政村管护基金累计达到7万元以上;条件一般行政村管护基金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条件较差行政村管护基金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
有集体经济的建制村,要明确集体经济收益提取管护经费办法,每年提取比例不低于10%,民政、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林草、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安排时统筹考虑安排管护经费。
同时,通过社会各界人士捐助、村民“一事一议”筹集和对口帮扶支援等办法筹措管护基金。
制定垃圾、污水和厕所管护群众适量付费的办法,由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负责收取、管理,开支节余部分可以划入公益性设施管护基金。
(三)设置公益性岗位。
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的要求,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保关键、保重点,助力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实施。
结合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重点保证卫生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工作。
在保证5个深度贫困村每村至少1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基础上,力争8个非深度贫困村每村配备至少 2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也可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和聘用临时性岗位。
力争实现管护人员覆盖到所有自然村,地处偏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动员村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激发群众责任意识,更深层次更广面积地推进共管共享工作。
(四)登记公益性设施。
公益性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村文化活动中心、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养老服务设施、路灯、公厕、垃圾箱等。
以村为单位,对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分类造册登记,注明类别和完好程度,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项、项不漏件。
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台账,做到建设、管护有据可查。
在清理资产时要与社会事务中心、交管站、住建、水务、农业事务服务中心、林草、文旅、扶贫站、体育中心等站所服务中心及时对接,核实清楚资产数量,合理界定行业和村级管护范围。
(五)严格管理岗位人员。
坚持农村弱势群体优先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既建立一支有效的管护队伍,又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稳定就业渠道。
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要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零转移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已脱贫的行政村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要优先考虑易返贫人员,因天灾人祸出现重大变故、生产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可安排公益性岗位。
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优亲厚友,原则上村组干部和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家庭成员不得担任公益性岗位人员。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在保证大部分岗位人员稳定基础上,根据需要适当调整,为特殊困难人员提供稳定收入渠道。
管护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安排任务,督促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多方筹集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稳定资金来源渠道,按时足额将报酬发放到岗位人员手中。
(六)正确使用管护基金。
管护基金主要用于村级公益性设施维修材料费支出,使用时由理事会提出使用意见,经村“两委”审议后报乡镇政府批复实施,要及时公示使用计划和使用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管护基金实行村账乡管,专款专用,累计使用,滚动发展。
乡镇负责基金的建立、筹集、拨付和监管,乡镇将管护基金收支使用情况每年公示1次,接受村“两委”、理事会和群众的查询监督。
将管护基金使用情况列为村务公开内容。
(七)建立共管共享制度。
进一步健全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理事会、管护基金、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进一步健全理事会运行、基金使用管理、岗位人员管理、维修管护台账等相关制度,建立系统完整、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管用的制度体系,完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机制。
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在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项目中,依据治理效果支付运行费用。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镇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专项工作组,对全镇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负责总体谋划、指导推进、督促落实、考核评估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镇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承担日常工作。
各支部村委会要把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推进,拓展内容和形式。
全面落实理事会、管护基金、公益性岗位设置及人员选聘等。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作用,有效调动镇、村、组干部及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确保用好管好维护好村级公益性设施。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加大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声势,让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度报道管护成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增强村民公益意识,形成爱设施、管设施、护设施的共识,营造管好用好村级公益设施的良好氛围。
强化政策学习宣传,让广大县乡村干部群众吃透政策,把握要义,明确职责,懂得操作。
专项工作组将总结各地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入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
要加强对管护基金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发放情况的审计监督,防止发生不履职尽责、不依规合法使用管护基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优亲厚友、空岗挂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监督考评。
专项工作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村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村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对管护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当、管护有力、成效明显的村予以奖励,真正做到有目标、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开展措施得力、推进有序、成效显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出台的相关文件中,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与本配套方案不一致的,以本配套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