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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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doc

区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转借等问题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

1.整治因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且没主动申报的问题;

2.整治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走访。

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发改等部门,针对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

和盛家园(1-3幢)、弘晟小区(5幢、8幢)、廉租房二三期(1-7栋)中承租人不再符合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完成一次入户走访,重点查访是否存在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2.完成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

县住建局要积极与本级建行对接,加快我县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汇聚和录入,争取在7月底前试运行使用公租房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3.加强公租房数据共享。

县住建局、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机制。

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变化,并及时处置。

合理利用全省公租房信息系统,通过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民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依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定期获取在保人员相关信息化,推进数据共享,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4.规范公租房合同文本。

县住建局要根据公租房使用管理情况,适时调整公租房合同,明确承租人权利和义务,保障条件发生变化的处置方法及不履约的法律责任,对原合同文本使用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6月15日前将梳理情况上报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5.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要针对点题整治发现问题,分析制度上、管理上的短板,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出台加强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方案制定阶段(5月底前)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

自査阶段(5月30日-7月29日)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对我县内所有公租房在保人员开展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制定复核结果汇总表及走访结果汇总表,形成自查成果。

第三阶段:

自纠阶段(7月30日-8月31日)

县住建局牵头对所有复核不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对走访发现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

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加强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措施。

第四阶段:

验收巩固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并逐级汇总上报。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住建部门负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其中:

民政部门负责对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牵头核查在保人员婚烟、收入、资产状况;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保人员住房状况核査;公安部门负责在保人员车辆、户籍等信息核查;发改(大数据管理)部门协助推进公租房承租人信息共享对接、相关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工作。

(二)加强上下联动。

县住建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分类实施,对照核查、走访结果,逐项落实、整治到位。

(三)实施开门整治。

县住建局在政府网站、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

(四)建立报告制度。

建立半月报制度,每半个月向市局工作专班报送整治工作进展。

附表:

公租房承租人应退未退整改情况表

4

附表:

公租房承租人应退未退整改情况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应退未退公租房项目名称

退出性质(①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A购置房产、B收入资产超标;②转租;③转借)

共涉及应退家庭户数

已清退家庭户数

剩余未清退的整改措施和进度

剩余未清退的计划完成时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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