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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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我乡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我乡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文件要求,决定在全乡实施党员积分管理。
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农村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对农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精细分类,全程积分,精准从严管理党员,切实提高我乡党员“四个意识”,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乡村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正能量。
二、积分管理对象、内容
(一)积分管理对象
各村(社区)党支部管理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长期(6个月以上)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村党组织同意并报乡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一般由基础积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构成。
1.基础积分。
主要包括:
(1)学习提高方面。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的各项决定,特别是执行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觉参加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党风党纪教育;主动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实用技术、科普知识等方面培训,特别是脱贫攻坚政策的学习。
主动参与“扶贫政策宣讲进农家”和“讲好身边的故事”感恩大宣讲活动。
(2)服务群众方面。
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主动投身我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主动参与比学习提升、比担当奉献、比作风形象,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三比两争”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经常走访农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特别是脱贫攻坚方面的诉求;积极参与“农事村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工作,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一站式”服务;认真参与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认领服务岗位,自觉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创业致富方面。
投身“红雁引飞”,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发挥自身特长,主动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致富项目;参与“红卡惠民”,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及时提供信息、就业、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为贫困群众提供创业帮助,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
积极参与党群致富联合体、“党员中心户”等活动,投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党领民办”模式,参加“驻屯联合党小组”“屯党群理事会”“屯级产业协会”“屯户主会议”的“一组三会”,在推动脱贫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攻坚有关工作中发挥作用。
(4)遵纪守法方面。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贯彻党章党规、坚决维护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坚决抵制违规违约行为,自觉维护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5)弘扬正气方面。
自觉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发挥自身特长,带头组织群众开展寓教娱乐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积极引导村民转变观念,破除各种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风气;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邻里之间和睦;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基础积分分值为70分。
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分类设置、突出重点、群众公认、于事简便的原则,及中心工作、年度任务情况,对基础积分的内容进行细化。
2.正向加分。
主要包括:
(1)配合村(社区)“两委”开展工作;
(2)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3)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4)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主动参加抗灾救灾工作、处置突发性事件;(5)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6)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响应政策号召,带头发展产业、易地搬迁等,投身脱贫攻坚,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脱贫;(7)乡村建设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主动参与村屯卫生保洁整治工作,带头改厨、改厕、改圈,在村屯风貌改造工作中出资出力;(8)协助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参与换届纪律宣传、选民登记动员、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
(9)其他情形。
3.反向扣分。
主要包括:
(1)不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2)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3)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4)在处理突发事件、抗灾抢险等关键时刻,袖手旁观、退缩不前;(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6)其他情形。
对违法违纪等情形的党员实施一票否决,积分清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分值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加分后的党员积分最高为100分,扣分后的积分最低为0分。
流动党员的评分内容要征求其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
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积极利用党员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和运用相关软件,提高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效能。
三、实施步骤
按照农村党员的身份性质特点,分类管理、量化考评,积极运用考评结果,将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
要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全面推进(202*年7月15日前)
由各包村组为工作组、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员、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开展对所辖党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特别是对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党员以及年老年迈行动不便的党员,要全面掌握党员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参加积分管理的对象报给乡党委。
乡党委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摸清积分管理对象底数,并根据各村党员数量、类型,岗位特点、年龄、身体条件等实际情况,对党员实行精准化管理,明确参加积分管理的对象。
(二)量化考评、规范形式(202*年7月20日前)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按照分类设置、突出重点、群众公认、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基础积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指标及各项分值进行细化。
要规范考评形式,对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及审核备案进行规范明确。
乡党委要对各个环节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村党组织要将实施时间具体到天。
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和运用相关软件,提高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效能。
(三)健全机制、强化运用(202*年8月1日起)
结合对党员实行精细化管理,健全奖惩机制,明确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70分(含70分)以上的、60(含60分)~69分的、60分以下的农村党员优劣划分和奖惩办法。
建立优秀农村党员(预备党员)优先推荐参与党内各种评选表彰活动、优先提名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安排帮扶项目、优先选派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安排免费体检等奖励机制,建立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延期转正、结对帮扶、整顿提升办法,并依照党规党纪制定具体处理措施。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采取自下而上、对标打分与党群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等步骤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评。
每季度末,由党员结合个人一个季度以来的具体表现,对照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逐项自评打分,由所在各村(社区)党组织统一收集整理备存。
(二)党员互评。
村党组织每季度末采取发放评分表或召开会议的形式,组织党员互相评价个人自评的情况,并对照评分标准互相打分。
(三)群众参评。
村级党组织可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农村党员进行群众评议打分,也可以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党员互评会议,参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四)组织评定。
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村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会议,综合党员日常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年度组织生活会时,村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员个人四个季度的平均积分,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确定每名党员的年度积分。
(五)亮分公示。
党员季度和年度积分,由村党组织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5天,并反馈给党员本人。
公示期间,如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村党组织反映,由村党组织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党员季度和年度积分上报乡镇党委审核。
(六)乡党委审核。
乡党委对各村(社区)党员季度和年度积分进行审核,重点对年度积分在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党员,进行复核把关。
五、积分结果运用
根据每名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评议等次,采取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
(一)对正式党员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各村党员总数15%的比例,确定为年度优秀等次。
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优先推荐参与党内各种评选表彰活动,优先提名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安排帮扶项目,优先选派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安排免费体检等。
(二)对正式党员年度积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除被已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外,均确定为年度合格等次。
对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党员,村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肯定。
(三)对正式党员年度积分在60(含60分)~69分的,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确定为年度基本合格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给予提醒或告诫,指出努力方向;对连续两年评定等次均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对正式党员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经乡党委复核,评定为年度不合格等次。
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进行警示和批评教育,通过签订整改责任书、结对帮扶等方式,督促他们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组织程序处理。
(五)对预备党员年度积分在70(含70分)以上的,视为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育和考察,以及转正工作;对预备党员年度积分在70以下的,应视存在问题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问题较轻的,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对问题较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年度评议等次有关情况,要在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可与年度积分公示合并进行),上报至乡党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我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重要举措。
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包村领导负总责,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抓好具体实施,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可结合本村实际制度推进方案,坚持于事简便、逐步推进的原则。
依据各村党员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行业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员积分项目、评分标准,不搞一刀切。
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
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实施农村党员积分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结合各村基层党建工作随机督导、随机调研“两随机”,督促检查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每年1月15日前,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将上一年度本地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情况及附件2、3报乡党委组织委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
1.县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评分表
2.县XXX年度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得分情况汇总表
3.县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对象党员花名册
4.关于要求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对象的请示(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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