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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市本级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农业农村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根据**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农民培训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省财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及市财政安排的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分层次开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及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为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送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和保障。

第三条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计划制定、项目督察、机构选定、检查评估等综合管理职能;市直培训项目主办部门为项目组织实施部门,承担本行业人才培养规划、需求调查、学员选拔和跟踪服务等具体工作职能。

 

第二章  培训对象、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  培训对象。

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急需的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三农”相关产业及参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人员,包括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社会管理服务型等人才,不受户籍限制(高素质农民培育要求见附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二)年满16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能发挥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四)高素质农民和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对象应纳入农民培训数字化管理系统人才库,实行分层分类管理。

第五条  培训方式。

依据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所从事的职业类型,培训主要分为专业素质提升和综合素质提升两类,专业素质提升以职业能力提升、专业知识更新为主,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以综合素质提升、创业创新能力提升为主。

采取课堂理论教学、基地实践训练、在线教育、跟踪服务和技术咨询等现代培训方式,开展适应成人学习和“三农”规律的“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训,实践教学环节占总课时的40%-60%,开展模拟实习、跟班见习和顶岗实习,组织现场教学、参观考察和交流互动等教学活动。

第六条 培训内容。

以培养人才适应“三农”相关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建设为目标,以提高人才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重点,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职业和创业素养。

主要包括:

(一)综合素质。

以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加强科学素质、职业道德、礼仪文化等综合素养培养,提高人文素质。

(二)通用知识。

以提升培训对象的业务素质为目的,加强管理、营销、金融、法律、品牌农业、电子商务(视频直播)、数字化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职业素质。

(三)专业技术。

以提升培训对象的专业水平为目的,加强专业技术及其相关信息的学习和掌握,了解科技前沿、把握技术信息,提高应用和驾驭技术服务生产、发展生产的能力,真正实现科技强农、机械强农。

(四)创业素养。

以提升创业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加强对“三农”领域各类咨询、政策等的学习了解,提高驾驭市场、把握机遇、创新创业的能力。

第七条  培训机构。

市直培训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可根据培训课程要求,选择“农三师”人才基地(含省市级乡村振兴实训基地、省级田间学校、省级农业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等优质实训基地承担实训任务;同时也可根据培训需求,从乡村振兴优秀导师库、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库、“农三师”讲师库中选择授课教师。

第八条  全面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加快推进人才库、教材库、师资库和实训基地库建设,全面推进学员教辅采购和保险制度;落实农民教育培训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班质量。

第三章 培训项目补助标准

第九条  市级组织实施的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按类补助,培训费由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实训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组织管理费及其他等费用构成。

(一)培训分两类,由市直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和培训机构根据实际培训需要确定,并提前提交开班申请备案。

1.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理论+实训课培训(实训课占总课时40%-60%,含考证课时间),按照320元/天/人进行补助;

若培训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证,对考证费额外予以如实补助。

2.高素质农民培训:

理论+实训课培训(实训课比例不低于50%,含考证课时间),按照320元/天/人进行补助,高素质农民培训可以允许分成两个时间段进行。

若培训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证,对考证费额外予以如实补助。

(二)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1.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

2.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3.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

5.实训考察地有关负责人讲解费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

6.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第十条  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领军人才班培训费开支标准。

每人每学年6000元。

具体要求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培养任务执行。

第四章 项目申报和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

市本级的农民培训工作,由市直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和培训机构具体承担,采用拨付培训资金到培训机构的方式。

年初市直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年度农民培训计划。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资源整合、成果共享”的原则,将符合需求的培训项目纳入年度培训项目计划,并根据年度经费安排,对培训项目安排补助资金。

第十二条  申报开班。

在培训前10天,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和培训机构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含开班申请表、学习课程安排表、培训经费预算表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开班。

经批准后,开展报名办班工作,填写培训学员登记表,对学员进行信息登记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正式办班。

除领军人才班外,各培训班培训人数原则上为50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高素质人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天(含报到和离开时间,如果是一次性培训,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如果是分成两个时间段培训的,报到和离开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每期培训班建立6项制度:

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1-2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市、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主办单位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培训回访制度(了解培训成果转化情况、下步培训需求等)。

培训主办单位要派人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跟踪。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供《市农民培训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经费开支情况表》、项目文本等材料,由第三方机构审计核验。

其中,项目文本应包括培训通知、学员汇总表、学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表、培训经费审核表、经费开支情况表、培训课件、培训实况照片等材料。

并及时将培训项目信息录入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 项目宣传。

培训机构和市直培训项目主办单位要通过利用各类媒体及工作简报宣传、编印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培训的成功做法与经验,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简报和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以便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宣传,积极营造农民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十六条 资金结算。

相关材料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完成后,对照市里明确的补助标准拨付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十七条 后期跟踪。

培训结束半年期及一年期时,培训机构分别进行两次跟踪随访,同时要填写跟踪记录表,切实掌握培训学员后续创业就业情况,跟踪记录表要及时交主管部门存档。

第五章 项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和市直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对培训项目和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使用效益等负责。

培训机构对培训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反馈。

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培训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培训资金拨付依据,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主办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做好资金结算;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和市直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对培训项目要加强安全管理,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编制农民教育培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交通组织、人员疏散、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极端天气应对等方面的安全措施,保障农民教育培训安全有序,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2.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开班申请表

3.学习课程安排表

4.培训经费预算表

5.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员)登记表

6.市农民培训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表

7.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员汇总表

8.学员签到表

9.讲课费签收表

10.培训经费列支情况表

11.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情况跟踪记录表

12.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教学质量反馈表(样式)

13.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员实地和电话抽查记录表

附件2

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开班申请表

培训班名称

培训起止

时   间

培训内容

详见课程表

培训对象

培训类型

□3天理论课+2天实训课

□2.5天理论课+2.5天实训课

□2天理论课+3天实训课

£5天理论+5天实训(高素质农民培训)

计划培训人数

项目经费预算

主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办部门对课程设置科学性及师资聘请合理性意见

课程设置£ 良好 £一般 £较差

师资聘请£ 良好 £一般 £较差

主办部门

意   见

经手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村劳动力

素质培训协调

小组办公室

意     见

初审(签字):

处室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

此表一式四份,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审计单位各一份

附件3

学 习 课 程 安 排 表

时间

课程内容

授课

地点

授课人

所在单位

职称或职务

手机

主持人

(跟班人员)

日期

上/下午

时间点

培训班名称:

                   培训机构(盖章):

                          经手人(签字):

附件4

培训经费预算表    

培训班名称:

培训机构(盖章):

                           填报人(签字):

           

开支项目

人数(人)

天数(天)

开支标准

(元/天/人)

金额(元)

学员餐饮费(含实训)

学员住宿费(含实训)

专家讲课费

(包括实训费、网络课程费)

姓名

职称

讲课费(含税)

资料费等

场地费

组织管理服务费

其它费用

包车费:

保险费:

其它费用:

合计(大写)

合计(小写)

附件5

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员)登记表

培训班名称: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

年月

一寸照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手机

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

农业           非农业

户籍地址

产业(岗位)所在地址

企业(公司)名称

人员类别

家庭农场经营者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          农业企业负责人     普通农民        专业技术人员(受雇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农业企业)

从事专业

种植     养殖     加工     经营     文体艺术      社会服务     其他

产业生产经营情况

规模

年产值

(万元)

本人承诺为非体制内人员。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学员为非体制内人员。

县(市、区)对口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项目主办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市农民培训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

申请单位

单位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情况简要说明

(含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总人数、参训的农民身份人数、分县人数等)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  人参训,结业  人,其中非体制内  人,农民身份 人。

培训结业人员分布情况:

莲都区  人,龙泉市  人,青田县  人,云和县  人,庆元县  人,缙云县  人,遂昌县  人,松阳县  人,景宁县   人,开发区(市直) 人。

项目经费

(万元)

项目总经费

申报经费

项目支出

明细

项      目

金额(万元)

餐饮费

住宿费

其它费用

合     计

申报单位

意见

对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使用效益等负责,确保资金专项专用。

经手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部门

审核意见

对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使用效益等负责,确保资金专项专用。

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一式四份,项目申报材料附在表格后一并上报。

2.申报单位经手人要求为学校指定的培训项目负责人和跟班老师签字。

附件7

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员汇总表

培训班级名称: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产业岗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附件8

学 员 签 到 表

培训班级名称:

                     培训机构(盖章):

                           跟班人员(签字):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日上

月日下

月日上

月日下

月日上

月日下

月日上

月日下

月日上

月日下

附件9

讲 课 费 签 收 表

培训班级名称:

                      培训机构(盖章):

                         

主讲人

单位

职务

职称

手机号码

授课时间

课时

讲课费

签字

附件10

培训经费列支情况表

培训班名称:

培训类型:

£3天理论课+2天实训课     £2.5天理论课+2.5天实训课  

£2天理论课+3天实训课     £5天理论课+5天实训课(高素质农民培训)

开支项目

人数(人)

天数(天)

开支标准

(元/天/人)

金额(元)

学员餐饮费(含实训)

学员住宿费(含实训)

专家讲课费

(包含网络课程费用及实训讲解费用)

姓名

职称

讲课费(含税)

资料费

场地费

组织管理服务费

其他费用

包车费:

保险费:

其它费用:

合计(大写)

合计(小写)

培训机构经手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培训项目主办部门处室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11

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情况跟踪记录表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机构: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照 片

政治面貌

身份证

家庭人口

家庭收入

元/年

劳动力人数

联系电话(长号)

从事产业

家庭地址

培训前情况

半年后情况

一年后情况

二年后情况

三年后情况

盈利情况(元)

带动当地农民发展产业收益(元)

\

带动当地农民就业人数(人)

\

注:

1.此表为参考表,各培训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设计和增添相关项目;2带动当地农民就业人数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学员是种养大户,填写带动农户数量;如学员注册成立公司,填写雇佣农民人数;如学员是专业协会或合作社组织带头人,填写农民会员人数。

附件12

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教学情况反馈表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机构:

内容

满意度

改进意见

组织管理

时间安排

£良好 £一般 £较差

教师配置

£良好 £一般  £较差

课程安排

£良好 £一般 £较差

组织管理

£良好 £一般 £较差

对您最有帮助的课程

您最喜爱的老师

你最不喜欢的老师

对培训课程设置或其他方面的建议或需求

附件13

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员实地检查记录表

抽查单位(培训项目主办单位):

(公章)               

培训机构: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实地检查时间

应到学员人数

现场学员人数

抽查人员签字

考证实地检查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抽查人员签字

实地检查评价

良好

一般

较差

备注:

每个培训班每天要有实地检查,并在最后一行“实地抽查评价”勾选相应选项。

如有考证环节,则需增加一次考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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