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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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之阿布丰王创作
说明
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
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
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克不及满载者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
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注:
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尺度《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单轴饱和和抗压强度(MPa)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5
软
质
岩
软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5~15
较软岩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15~30
硬
质
岩
较硬岩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30~60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60
注:
本表依据国家尺度《工程岩体分级尺度》GB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局部修订版)定义。
四、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出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出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已采取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3.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
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出1.5m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出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含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含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出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1.5,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出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九、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机械开挖时按小型挖掘机套用定额。
十、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
十一、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
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人工挖土方深度超出8m时,按深度8m以内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6。
3、人工开挖碎、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套用相应定额四类土项目乘以系数1.43。
4、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或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6、满堂基础垫层底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定额推土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资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9、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1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43,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不调整。
在横撑下开挖地下室土方的,套用相应定额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11、湿淤泥直接外运时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5;干淤泥外运套用运土相应定额。
12、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资料时,本章定额没有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13、液压锤破碎坑、槽岩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
十二、采取非长臂挖掘机转运开挖土方的,相应机械挖土定额根据挖土深度乘以下表系数进行调整;若采取修建施工便道后无需转运开挖的不再乘以系数调整,施工便道费用另行计算。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采取转运或修建施工便道应根据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施工时开挖方式分歧的是否调整该土方造价应当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明确。
挖土深度
调整系数
6米以内
1
9米以内
1.1
12米以内
1.2
12米以上
1.4
挖土深度指自然地面至基底(有地下室的为地下室底板垫层底)的高度。
十三、土方开挖地点处于交通管制区域白日无法外弃土方的,考虑场内盘土或夜间挖土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控制价时,可以按相应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费用。
建设项目是否处于交通管制区域,按各地有关行政管理部分规定确定。
十四、切割机切割石方未包含切割后石方的清理及外弃,实际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五、使用液压锤破碎混凝土时套用本章液压锤破碎石方较硬岩相应定额子目;液压锤破碎钢筋混凝土时套用本章液压锤破碎石方坚硬岩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弃置处理等其他费用,按各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挖、填、弃土石方区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
人工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5
5
(2)采取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十七、挖一般土方、同一槽、沟、坑内分歧类此外土石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定额应按一般土方、同一槽、沟、坑深度的全深计算。
十八、本章定额的施工机械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定额执行中不因具体机械型号规格分歧而调整。
十九、本章定额未考虑现场原有地表水排除、障碍物清除以及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应当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计算,一般优先考虑采取机械施工。
二、土方的挖、推、装、运等体积均以开挖前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均按压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人工松填土、机械松填土项目均按松填体积计算;石方的凿、挖、推、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分歧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土石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
松填
天然密实
夯填
土方
1.30
1.08
1.00
0.87
石方
1.54
1.31
1.00
-
块石
1.75
1.43
1.00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1.00
注:
土方虚方是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三、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分歧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四、基础施工的工作面预留宽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资料分歧或施工方式分歧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资料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毛石、方整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400(自防潮层面)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支挡土板
100(另加)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1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1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材质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500
≤1000
≤2500
>2500
混凝土、水泥管
400
500
600
700
其他管道
300
400
500
600
五、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土壤类别
起点深度
(m)
放坡坡度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沟槽、基坑坑内作业
在沟槽侧、坑边上作业
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50
1:
0.33
1:
0.75
1:
0.50
三类土
1.50
1:
0.33
1:
0.25
1:
0.67
1:
0.33
四类土
2.00
1:
0.25
1:
0.10
1:
0.33
1:
0.25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底标高算起;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概况开始计算。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分歧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六、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
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15cm。
七、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八、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2.挖基础沟槽土方,如遇挖沟槽土方与独立基坑或土方连接的,其长度应减去独立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宽度。
3.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如遇管道井室(包含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和雨水进水井等)所需增加开挖工程量可按沟槽全部工程量的2.5%计算。
4.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含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九、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的土石方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定额中未包含便道支护、加固及面层处理费用,有发生的另行计算。
十一、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二、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三、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四、土石方回填工程量按填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管道外概况为直径计算的体积计算。
3.室内(含地下室内)回填:
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
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五、土石方运输工程量应根据场地情况确定,开挖的土石方可以利用作为回填料的且现场可以堆放的,土石方弃运工程量应扣除回填工程量。
十六、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剩余土石方外运的工程量应扣除折算为天然密实度体积的回填量。
挖方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
十七、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不包含废弃土方堆放费,实际发生的另行计算。
编制工程预算或招标工程控制价时,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废弃土方堆放费用的单价,并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
弃土运距应当根据明确的弃土堆放点确定;没有明确弃土堆放点的,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