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职官六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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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职官六doc
卷二十四职官六
御史台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王有命,则赞为之辞,写其理之法令,命来受者即授之。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也。
至秦汉,为纠察之任。
(秦以御史监郡。
汉初,叔孙通新定礼仪,以"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而去"是也。
)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御史大夫寺,在大司马门内,无塾,其门署用梓板,不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亦谓之宪台。
成帝时,御史府吏舍百馀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后果废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是其徵也。
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颜师古曰:
"官曹通名为寺。
"后汉赵岐本名嘉,以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
又应劭官仪曰:
"廷尉案责上御史台。
"又谢灵运晋书曰:
"汉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
"后汉蔡邕以侍御史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
)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
(北齐王高澄用崔暹为御史中尉,宋游道为尚书左丞,谓之曰:
"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
")后魏之制,有公事,百官朝会,名簿自尚书令、仆以下,悉送南台。
(后魏临洮王举哀,兼尚书左仆射元顺不肯送名,又不送簿。
中尉举弹之。
顺奏曰:
"尚书百揆之本,令、仆纳言之贵,不宜下隶中尉,送名御史。
"诏许之。
后元子思为御史中尉,朔朝,台移尚书索应朝名帐。
尚书郎裴献伯移注云:
"按蔡氏汉仪,御史中尉逢台郎於複道,中尉下避执版,郎中车上举手礼之。
以此而言,明非敌体。
"子思奏曰:
"臣按汉书,御史中丞为独坐。
又按魏书曰:
'崔琰既为中丞,百僚震恐。
'则中丞不揖省郎,亦已久矣;宪台不属都坐,亦非今日。
又按孝文帝职令:
'朝会失时,则御史弹之。
'若不送名,到否何验。
献伯等乱常变纪,请付法。
"诏曰:
"国异政,不可据以古事。
检孝文帝旧格以闻。
"寻从子思奏。
)后周曰司宪,属秋官府。
隋及大唐皆曰御史台。
龙朔二年改为宪台,咸亨元年复旧。
门北辟,主阴杀也。
(按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云:
"御史台在宫阙西南,其门北开,取冬杀之义。
"斯事久矣。
今东都台门所以不北向者,盖欲变古之制,或建造者不习故事耳。
龙朔中,改司经局为桂坊,置司直,为东宫之宪府,亦开北门,以象御史台,其例明矣。
或云:
隋初移长安城,造御史台,时以兵部尚书李圆通检校御史大夫,欲於尚书省近,故开北门。
此说非也。
)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
(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
有通辞状者,立於台门,候御史,御史径往门外收采。
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题告人姓名或诉讼之事。
)其鞫案禁系,则委之大理。
贞观末,御史中丞李乾祐以囚自大理来往,滋其奸故,又案事入法,多为大理所反,乃奏於台中置东西二狱,以自系劾。
开元中,大夫崔隐甫复奏罢之。
其后罕有闻风弹举之事,多受辞讼,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将有弹奏,则先牒监门禁止,勿许其入。
(按宋书云"二台劾奏,符光禄加禁止,不得入殿省",是其先例。
光禄主殿门。
)武太后时,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又置肃政台使六人,受俸於本官,略与御史同,寻罢之。
)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县。
时议以右多名流,左多寒刻,其迁登南省者,右殆倍焉,以其不陵朝贵故也。
二台迭相纠正,而左加敬惮。
神龙以后去肃政之名,但为左右御史台。
(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廉察。
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
载初以后,奉饬乃巡,不每年出使也。
)睿宗即位,诏二台并察京师,资位既等,竞为弹纠,百僚被察,殆不堪命。
太极元年,以尚书省悉隶左台。
月馀,右台复请分绾尚书西行事。
左台大夫窦怀贞乃表请依贞观故事,遂废右台,而本御史台官复旧,废台之官并隶焉。
(其左台,本御史台也。
又别置右台,右台地即今太仆寺是也。
本隋长秋监地,武太后改为司宫台,移於街北。
遂以其地置右台。
右台既废,以其地为御史台使院。
开元八年,移太仆寺於此。
)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四人,殿中侍御史六人,监察御史十人,主簿一人。
内供奉、里行者各如正员之半。
(太宗朝,始有里行之名。
高宗时,方置内供奉及里行官,皆非正官也。
开元初,又置御史里使及侍御史里使、殿中里使、监察里使等官,并无定员,义与里行同。
穆思泰、元光谦、吕太一、翟章并为里使,寻省。
建中三年九月,御史台请置推官二人,常与本推御史同推覆,奉饬依。
)其台宪故事,官资轻重,则杜易简、韩琬注记详焉。
(杜易简撰御史杂注四卷,韩琬撰御史台记十二卷。
)345
御史台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王有命,则赞为之辞,写其理之法令,命来受者即授之。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也。
至秦汉,为纠察之任。
(秦以御史监郡。
汉初,叔孙通新定礼仪,以"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而去"是也。
)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御史大夫寺,在大司马门内,无塾,其门署用梓板,不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亦谓之宪台。
成帝时,御史府吏舍百馀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后果废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是其徵也。
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颜师古曰:
"官曹通名为寺。
"后汉赵岐本名嘉,以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
又应劭官仪曰:
"廷尉案责上御史台。
"又谢灵运晋书曰:
"汉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
"后汉蔡邕以侍御史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
)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
(北齐王高澄用崔暹为御史中尉,宋游道为尚书左丞,谓之曰:
"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
")后魏之制,有公事,百官朝会,名簿自尚书令、仆以下,悉送南台。
(后魏临洮王举哀,兼尚书左仆射元顺不肯送名,又不送簿。
中尉举弹之。
顺奏曰:
"尚书百揆之本,令、仆纳言之贵,不宜下隶中尉,送名御史。
"诏许之。
后元子思为御史中尉,朔朝,台移尚书索应朝名帐。
尚书郎裴献伯移注云:
"按蔡氏汉仪,御史中尉逢台郎於複道,中尉下避执版,郎中车上举手礼之。
以此而言,明非敌体。
"子思奏曰:
"臣按汉书,御史中丞为独坐。
又按魏书曰:
'崔琰既为中丞,百僚震恐。
'则中丞不揖省郎,亦已久矣;宪台不属都坐,亦非今日。
又按孝文帝职令:
'朝会失时,则御史弹之。
'若不送名,到否何验。
献伯等乱常变纪,请付法。
"诏曰:
"国异政,不可据以古事。
检孝文帝旧格以闻。
"寻从子思奏。
)后周曰司宪,属秋官府。
隋及大唐皆曰御史台。
龙朔二年改为宪台,咸亨元年复旧。
门北辟,主阴杀也。
(按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云:
"御史台在宫阙西南,其门北开,取冬杀之义。
"斯事久矣。
今东都台门所以不北向者,盖欲变古之制,或建造者不习故事耳。
龙朔中,改司经局为桂坊,置司直,为东宫之宪府,亦开北门,以象御史台,其例明矣。
或云:
隋初移长安城,造御史台,时以兵部尚书李圆通检校御史大夫,欲於尚书省近,故开北门。
此说非也。
)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
(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
有通辞状者,立於台门,候御史,御史径往门外收采。
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题告人姓名或诉讼之事。
)其鞫案禁系,则委之大理。
贞观末,御史中丞李乾祐以囚自大理来往,滋其奸故,又案事入法,多为大理所反,乃奏於台中置东西二狱,以自系劾。
开元中,大夫崔隐甫复奏罢之。
其后罕有闻风弹举之事,多受辞讼,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将有弹奏,则先牒监门禁止,勿许其入。
(按宋书云"二台劾奏,符光禄加禁止,不得入殿省",是其先例。
光禄主殿门。
)武太后时,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又置肃政台使六人,受俸於本官,略与御史同,寻罢之。
)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县。
时议以右多名流,左多寒刻,其迁登南省者,右殆倍焉,以其不陵朝贵故也。
二台迭相纠正,而左加敬惮。
神龙以后去肃政之名,但为左右御史台。
(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廉察。
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
载初以后,奉饬乃巡,不每年出使也。
)睿宗即位,诏二台并察京师,资位既等,竞为弹纠,百僚被察,殆不堪命。
太极元年,以尚书省悉隶左台。
月馀,右台复请分绾尚书西行事。
左台大夫窦怀贞乃表请依贞观故事,遂废右台,而本御史台官复旧,废台之官并隶焉。
(其左台,本御史台也。
又别置右台,右台地即今太仆寺是也。
本隋长秋监地,武太后改为司宫台,移於街北。
遂以其地置右台。
右台既废,以其地为御史台使院。
开元八年,移太仆寺於此。
)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四人,殿中侍御史六人,监察御史十人,主簿一人。
内供奉、里行者各如正员之半。
(太宗朝,始有里行之名。
高宗时,方置内供奉及里行官,皆非正官也。
开元初,又置御史里使及侍御史里使、殿中里使、监察里使等官,并无定员,义与里行同。
穆思泰、元光谦、吕太一、翟章并为里使,寻省。
建中三年九月,御史台请置推官二人,常与本推御史同推覆,奉饬依。
)其台宪故事,官资轻重,则杜易简、韩琬注记详焉。
(杜易简撰御史杂注四卷,韩琬撰御史台记十二卷。
)345
御史台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王有命,则赞为之辞,写其理之法令,命来受者即授之。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也。
至秦汉,为纠察之任。
(秦以御史监郡。
汉初,叔孙通新定礼仪,以"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而去"是也。
)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御史大夫寺,在大司马门内,无塾,其门署用梓板,不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亦谓之宪台。
成帝时,御史府吏舍百馀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后果废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是其徵也。
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颜师古曰:
"官曹通名为寺。
"后汉赵岐本名嘉,以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
又应劭官仪曰:
"廷尉案责上御史台。
"又谢灵运晋书曰:
"汉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
"后汉蔡邕以侍御史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
)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
(北齐王高澄用崔暹为御史中尉,宋游道为尚书左丞,谓之曰:
"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
")后魏之制,有公事,百官朝会,名簿自尚书令、仆以下,悉送南台。
(后魏临洮王举哀,兼尚书左仆射元顺不肯送名,又不送簿。
中尉举弹之。
顺奏曰:
"尚书百揆之本,令、仆纳言之贵,不宜下隶中尉,送名御史。
"诏许之。
后元子思为御史中尉,朔朝,台移尚书索应朝名帐。
尚书郎裴献伯移注云:
"按蔡氏汉仪,御史中尉逢台郎於複道,中尉下避执版,郎中车上举手礼之。
以此而言,明非敌体。
"子思奏曰:
"臣按汉书,御史中丞为独坐。
又按魏书曰:
'崔琰既为中丞,百僚震恐。
'则中丞不揖省郎,亦已久矣;宪台不属都坐,亦非今日。
又按孝文帝职令:
'朝会失时,则御史弹之。
'若不送名,到否何验。
献伯等乱常变纪,请付法。
"诏曰:
"国异政,不可据以古事。
检孝文帝旧格以闻。
"寻从子思奏。
)后周曰司宪,属秋官府。
隋及大唐皆曰御史台。
龙朔二年改为宪台,咸亨元年复旧。
门北辟,主阴杀也。
(按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云:
"御史台在宫阙西南,其门北开,取冬杀之义。
"斯事久矣。
今东都台门所以不北向者,盖欲变古之制,或建造者不习故事耳。
龙朔中,改司经局为桂坊,置司直,为东宫之宪府,亦开北门,以象御史台,其例明矣。
或云:
隋初移长安城,造御史台,时以兵部尚书李圆通检校御史大夫,欲於尚书省近,故开北门。
此说非也。
)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
(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
有通辞状者,立於台门,候御史,御史径往门外收采。
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题告人姓名或诉讼之事。
)其鞫案禁系,则委之大理。
贞观末,御史中丞李乾祐以囚自大理来往,滋其奸故,又案事入法,多为大理所反,乃奏於台中置东西二狱,以自系劾。
开元中,大夫崔隐甫复奏罢之。
其后罕有闻风弹举之事,多受辞讼,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将有弹奏,则先牒监门禁止,勿许其入。
(按宋书云"二台劾奏,符光禄加禁止,不得入殿省",是其先例。
光禄主殿门。
)武太后时,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又置肃政台使六人,受俸於本官,略与御史同,寻罢之。
)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县。
时议以右多名流,左多寒刻,其迁登南省者,右殆倍焉,以其不陵朝贵故也。
二台迭相纠正,而左加敬惮。
神龙以后去肃政之名,但为左右御史台。
(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廉察。
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
载初以后,奉饬乃巡,不每年出使也。
)睿宗即位,诏二台并察京师,资位既等,竞为弹纠,百僚被察,殆不堪命。
太极元年,以尚书省悉隶左台。
月馀,右台复请分绾尚书西行事。
左台大夫窦怀贞乃表请依贞观故事,遂废右台,而本御史台官复旧,废台之官并隶焉。
(其左台,本御史台也。
又别置右台,右台地即今太仆寺是也。
本隋长秋监地,武太后改为司宫台,移於街北。
遂以其地置右台。
右台既废,以其地为御史台使院。
开元八年,移太仆寺於此。
)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四人,殿中侍御史六人,监察御史十人,主簿一人。
内供奉、里行者各如正员之半。
(太宗朝,始有里行之名。
高宗时,方置内供奉及里行官,皆非正官也。
开元初,又置御史里使及侍御史里使、殿中里使、监察里使等官,并无定员,义与里行同。
穆思泰、元光谦、吕太一、翟章并为里使,寻省。
建中三年九月,御史台请置推官二人,常与本推御史同推覆,奉饬依。
)其台宪故事,官资轻重,则杜易简、韩琬注记详焉。
(杜易简撰御史杂注四卷,韩琬撰御史台记十二卷。
)345
御史台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王有命,则赞为之辞,写其理之法令,命来受者即授之。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也。
至秦汉,为纠察之任。
(秦以御史监郡。
汉初,叔孙通新定礼仪,以"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而去"是也。
)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御史大夫寺,在大司马门内,无塾,其门署用梓板,不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亦谓之宪台。
成帝时,御史府吏舍百馀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后果废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是其徵也。
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颜师古曰:
"官曹通名为寺。
"后汉赵岐本名嘉,以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
又应劭官仪曰:
"廷尉案责上御史台。
"又谢灵运晋书曰:
"汉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
"后汉蔡邕以侍御史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
)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
(北齐王高澄用崔暹为御史中尉,宋游道为尚书左丞,谓之曰:
"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
")后魏之制,有公事,百官朝会,名簿自尚书令、仆以下,悉送南台。
(后魏临洮王举哀,兼尚书左仆射元顺不肯送名,又不送簿。
中尉举弹之。
顺奏曰:
"尚书百揆之本,令、仆纳言之贵,不宜下隶中尉,送名御史。
"诏许之。
后元子思为御史中尉,朔朝,台移尚书索应朝名帐。
尚书郎裴献伯移注云:
"按蔡氏汉仪,御史中尉逢台郎於複道,中尉下避执版,郎中车上举手礼之。
以此而言,明非敌体。
"子思奏曰:
"臣按汉书,御史中丞为独坐。
又按魏书曰:
'崔琰既为中丞,百僚震恐。
'则中丞不揖省郎,亦已久矣;宪台不属都坐,亦非今日。
又按孝文帝职令:
'朝会失时,则御史弹之。
'若不送名,到否何验。
献伯等乱常变纪,请付法。
"诏曰:
"国异政,不可据以古事。
检孝文帝旧格以闻。
"寻从子思奏。
)后周曰司宪,属秋官府。
隋及大唐皆曰御史台。
龙朔二年改为宪台,咸亨元年复旧。
门北辟,主阴杀也。
(按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云:
"御史台在宫阙西南,其门北开,取冬杀之义。
"斯事久矣。
今东都台门所以不北向者,盖欲变古之制,或建造者不习故事耳。
龙朔中,改司经局为桂坊,置司直,为东宫之宪府,亦开北门,以象御史台,其例明矣。
或云:
隋初移长安城,造御史台,时以兵部尚书李圆通检校御史大夫,欲於尚书省近,故开北门。
此说非也。
)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
(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
有通辞状者,立於台门,候御史,御史径往门外收采。
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题告人姓名或诉讼之事。
)其鞫案禁系,则委之大理。
贞观末,御史中丞李乾祐以囚自大理来往,滋其奸故,又案事入法,多为大理所反,乃奏於台中置东西二狱,以自系劾。
开元中,大夫崔隐甫复奏罢之。
其后罕有闻风弹举之事,多受辞讼,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将有弹奏,则先牒监门禁止,勿许其入。
(按宋书云"二台劾奏,符光禄加禁止,不得入殿省",是其先例。
光禄主殿门。
)武太后时,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又置肃政台使六人,受俸於本官,略与御史同,寻罢之。
)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县。
时议以右多名流,左多寒刻,其迁登南省者,右殆倍焉,以其不陵朝贵故也。
二台迭相纠正,而左加敬惮。
神龙以后去肃政之名,但为左右御史台。
(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廉察。
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
载初以后,奉饬乃巡,不每年出使也。
)睿宗即位,诏二台并察京师,资位既等,竞为弹纠,百僚被察,殆不堪命。
太极元年,以尚书省悉隶左台。
月馀,右台复请分绾尚书西行事。
左台大夫窦怀贞乃表请依贞观故事,遂废右台,而本御史台官复旧,废台之官并隶焉。
(其左台,本御史台也。
又别置右台,右台地即今太仆寺是也。
本隋长秋监地,武太后改为司宫台,移於街北。
遂以其地置右台。
右台既废,以其地为御史台使院。
开元八年,移太仆寺於此。
)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四人,殿中侍御史六人,监察御史十人,主簿一人。
内供奉、里行者各如正员之半。
(太宗朝,始有里行之名。
高宗时,方置内供奉及里行官,皆非正官也。
开元初,又置御史里使及侍御史里使、殿中里使、监察里使等官,并无定员,义与里行同。
穆思泰、元光谦、吕太一、翟章并为里使,寻省。
建中三年九月,御史台请置推官二人,常与本推御史同推覆,奉饬依。
)其台宪故事,官资轻重,则杜易简、韩琬注记详焉。
(杜易简撰御史杂注四卷,韩琬撰御史台记十二卷。
)345
御史台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王有命,则赞为之辞,写其理之法令,命来受者即授之。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也。
至秦汉,为纠察之任。
(秦以御史监郡。
汉初,叔孙通新定礼仪,以"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而去"是也。
)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御史大夫寺,在大司马门内,无塾,其门署用梓板,不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亦谓之宪台。
成帝时,御史府吏舍百馀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后果废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是其徵也。
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颜师古曰:
"官曹通名为寺。
"后汉赵岐本名嘉,以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
又应劭官仪曰:
"廷尉案责上御史台。
"又谢灵运晋书曰:
"汉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
"后汉蔡邕以侍御史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
)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
(北齐王高澄用崔暹为御史中尉,宋游道为尚书左丞,谓之曰:
"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
")后魏之制,有公事,百官朝会,名簿自尚书令、仆以下,悉送南台。
(后魏临洮王举哀,兼尚书左仆射元顺不肯送名,又不送簿。
中尉举弹之。
顺奏曰:
"尚书百揆之本,令、仆纳言之贵,不宜下隶中尉,送名御史。
"诏许之。
后元子思为御史中尉,朔朝,台移尚书索应朝名帐。
尚书郎裴献伯移注云:
"按蔡氏汉仪,御史中尉逢台郎於複道,中尉下避执版,郎中车上举手礼之。
以此而言,明非敌体。
"子思奏曰:
"臣按汉书,御史中丞为独坐。
又按魏书曰:
'崔琰既为中丞,百僚震恐。
'则中丞不揖省郎,亦已久矣;宪台不属都坐,亦非今日。
又按孝文帝职令:
'朝会失时,则御史弹之。
'若不送名,到否何验。
献伯等乱常变纪,请付法。
"诏曰:
"国异政,不可据以古事。
检孝文帝旧格以闻。
"寻从子思奏。
)后周曰司宪,属秋官府。
隋及大唐皆曰御史台。
龙朔二年改为宪台,咸亨元年复旧。
门北辟,主阴杀也。
(按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云:
"御史台在宫阙西南,其门北开,取冬杀之义。
"斯事久矣。
今东都台门所以不北向者,盖欲变古之制,或建造者不习故事耳。
龙朔中,改司经局为桂坊,置司直,为东宫之宪府,亦开北门,以象御史台,其例明矣。
或云:
隋初移长安城,造御史台,时以兵部尚书李圆通检校御史大夫,欲於尚书省近,故开北门。
此说非也。
)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
(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
有通辞状者,立於台门,候御史,御史径往门外收采。
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题告人姓名或诉讼之事。
)其鞫案禁系,则委之大理。
贞观末,御史中丞李乾祐以囚自大理来往,滋其奸故,又案事入法,多为大理所反,乃奏於台中置东西二狱,以自系劾。
开元中,大夫崔隐甫复奏罢之。
其后罕有闻风弹举之事,多受辞讼,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将有弹奏,则先牒监门禁止,勿许其入。
(按宋书云"二台劾奏,符光禄加禁止,不得入殿省",是其先例。
光禄主殿门。
)武太后时,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又置肃政台使六人,受俸於本官,略与御史同,寻罢之。
)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县。
时议以右多名流,左多寒刻,其迁登南省者,右殆倍焉,以其不陵朝贵故也。
二台迭相纠正,而左加敬惮。
神龙以后去肃政之名,但为左右御史台。
(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廉察。
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
载初以后,奉饬乃巡,不每年出使也。
)睿宗即位,诏二台并察京师,资位既等,竞为弹纠,百僚被察,殆不堪命。
太极元年,以尚书省悉隶左台。
月馀,右台复请分绾尚书西行事。
左台大夫窦怀贞乃表请依贞观故事,遂废右台,而本御史台官复旧,废台之官并隶焉。
(其左台,本御史台也。
又别置右台,右台地即今太仆寺是也。
本隋长秋监地,武太后改为司宫台,移於街北。
遂以其地置右台。
右台既废,以其地为御史台使院。
开元八年,移太仆寺於此。
)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四人,殿中侍御史六人,监察御史十人,主簿一人。
内供奉、里行者各如正员之半。
(太宗朝,始有里行之名。
高宗时,方置内供奉及里行官,皆非正官也。
开元初,又置御史里使及侍御史里使、殿中里使、监察里使等官,并无定员,义与里行同。
穆思泰、元光谦、吕太一、翟章并为里使,寻省。
建中三年九月,御史台请置推官二人,常与本推御史同推覆,奉饬依。
)其台宪故事,官资轻重,则杜易简、韩琬注记详焉。
(杜易简撰御史杂注四卷,韩琬撰御史台记十二卷。
)345
御史台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王有命,则赞为之辞,写其理之法令,命来受者即授之。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也。
至秦汉,为纠察之任。
(秦以御史监郡。
汉初,叔孙通新定礼仪,以"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而去"是也。
)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御史大夫寺,在大司马门内,无塾,其门署用梓板,不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亦谓之宪台。
成帝时,御史府吏舍百馀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