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集合理财发展取得制度性突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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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发展取得制度性突破

券商集合理财发展取得制度性突破

近券商集合理财电子合同模式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管理层近日又通知将取消新发集合理财的规模、存续期限制,券商资产管理人士一致叫好,认为券商集合理财发展正迎来制度性的重要突破。

网上轻松购得集合理财

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6月中旬,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约一个月后,这一《指引》正式推出。

只要券商提出的申请得到批复,电子签名合同的方式便可以正式在业内启动。

目前多家券商都在做相应的技术准备,一位业内人士称,“建立这套系统并不难,一些券商已经上报申请,应该很快就会有第一家券商获得批复。

作为私募类的资产管理产品,集合理财需要投资者、券商管理人、托管银行共同签订一个三方合同来确定契约关系。

电子签名合同的施行,到底能给券商集合理财带来怎样的好处?

先来看以前,自第一只集合理财的设立以来,这种产品就几乎一直使用纸质合同,投资者当场无法拿到合同,合同的回收有很大的难度。

一位券商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能达到60%的(合同)回收率已经很不容易了。

”而且回收时间漫长,合同从银行各个支行回收到总行就已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途中还可能出现丢失和损毁的风险。

不少这样“名存实亡”的纸质合同,不仅增加券商资产管理的难度,也暗藏法律的漏洞,电子化合同需求应运而生,去年10月,国信证券的金理财4号产品率先试行“合同电子化”,业内人士都认为,实现这一模式早已没有技术障碍。

上市券商的一位资产管理人士向记者介绍,新合同模式下,投资者只需第一次到证券营业部签订电子签名协议,以后便可在相应托管行的网上银行上轻松点击,实现对集合理财的买卖,甚至在相应券商的交易系统上实行网上交易。

因合同带来的集合理财销售障碍也就此根除。

松绑规模存续期限制

在审批提速、解除合同等销售障碍之后,限制券商集合理财规模发展的规模上限、存续期限定的因素又再给集合理财的发展“松绑”。

“我们是最近得到管理层的通知,以后新发(集合理财)产品将没有规模和存续期限,长远来看,这对券商集合理财发展是绝对的大利好啊!

”国泰君安证券一位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开会进行探讨,“好日子就要来了!

目前现存的集合理财产品,存续期最长只是10年,大多数被要求规模不超过100亿元。

前几年较早成立的一些产品仅存续三年就清算结束了,更多产品则申请展期,但也存在不超过10年的存续期和规模上的限制。

松绑这些限制为集合理财向更大规模的发展实现了可能,管理规模远弱于基金公司的局面也将逐渐改善。

长江证券券商资产管理负责人认为,“在目前的行情背景下,短期这项限制解除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但长期来看,这一影响巨大。

”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尤其是那些较早涉足资产管理业务、经验丰富且品牌效应较明显的券商,在解除限制后发展将更快。

创新空间仍有待拓展

自第一只集合理财产品问世以来,券商集合理财已经历了四年多的发展,尤其自去年底以来,发展步伐加速,产品数量增长快速。

据财汇数据统计,目前现存集合理财已多达69只,其中近七成为主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非限定性,所有产品最新资产净值超过900亿元。

参与券商增至28家,其中有8家所管理产品只数达到3只及更多。

同时,在监管层的鼓励下,挂钩指数型的产品、券商“小集合”模式、资产管理子公司等各种创新理念,也在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中不断推陈出新。

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事实上,多数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仍在起步阶段。

除了已有的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FOF型等产品类型,集合理财的创新也并不容易,未来可创新空间也仍待拓展。

近券商集合理财电子合同模式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管理层近日又通知将取消新发集合理财的规模、存续期限制,券商资产管理人士一致叫好,认为券商集合理财发展正迎来制度性的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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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6月中旬,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约一个月后,这一《指引》正式推出。

只要券商提出的申请得到批复,电子签名合同的方式便可以正式在业内启动。

目前多家券商都在做相应的技术准备,一位业内人士称,“建立这套系统并不难,一些券商已经上报申请,应该很快就会有第一家券商获得批复。

作为私募类的资产管理产品,集合理财需要投资者、券商管理人、托管银行共同签订一个三方合同来确定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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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以前,自第一只集合理财的设立以来,这种产品就几乎一直使用纸质合同,投资者当场无法拿到合同,合同的回收有很大的难度。

一位券商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能达到60%的(合同)回收率已经很不容易了。

”而且回收时间漫长,合同从银行各个支行回收到总行就已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途中还可能出现丢失和损毁的风险。

不少这样“名存实亡”的纸质合同,不仅增加券商资产管理的难度,也暗藏法律的漏洞,电子化合同需求应运而生,去年10月,国信证券的金理财4号产品率先试行“合同电子化”,业内人士都认为,实现这一模式早已没有技术障碍。

上市券商的一位资产管理人士向记者介绍,新合同模式下,投资者只需第一次到证券营业部签订电子签名协议,以后便可在相应托管行的网上银行上轻松点击,实现对集合理财的买卖,甚至在相应券商的交易系统上实行网上交易。

因合同带来的集合理财销售障碍也就此根除。

松绑规模存续期限制

在审批提速、解除合同等销售障碍之后,限制券商集合理财规模发展的规模上限、存续期限定的因素又再给集合理财的发展“松绑”。

“我们是最近得到管理层的通知,以后新发(集合理财)产品将没有规模和存续期限,长远来看,这对券商集合理财发展是绝对的大利好啊!

”国泰君安证券一位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开会进行探讨,“好日子就要来了!

目前现存的集合理财产品,存续期最长只是10年,大多数被要求规模不超过100亿元。

前几年较早成立的一些产品仅存续三年就清算结束了,更多产品则申请展期,但也存在不超过10年的存续期和规模上的限制。

松绑这些限制为集合理财向更大规模的发展实现了可能,管理规模远弱于基金公司的局面也将逐渐改善。

长江证券券商资产管理负责人认为,“在目前的行情背景下,短期这项限制解除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但长期来看,这一影响巨大。

”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尤其是那些较早涉足资产管理业务、经验丰富且品牌效应较明显的券商,在解除限制后发展将更快。

创新空间仍有待拓展

自第一只集合理财产品问世以来,券商集合理财已经历了四年多的发展,尤其自去年底以来,发展步伐加速,产品数量增长快速。

据财汇数据统计,目前现存集合理财已多达69只,其中近七成为主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非限定性,所有产品最新资产净值超过9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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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监管层的鼓励下,挂钩指数型的产品、券商“小集合”模式、资产管理子公司等各种创新理念,也在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中不断推陈出新。

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事实上,多数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仍在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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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空间仍有待拓展

自第一只集合理财产品问世以来,券商集合理财已经历了四年多的发展,尤其自去年底以来,发展步伐加速,产品数量增长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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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绑规模存续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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