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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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加快推进我省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设,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

贵阳、遵义所在地城市至少建设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

每个市(州)至少在1-2个县(市、区)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

2018年,各市(州)所在地城市逐步推开医疗集团建设,各县(市、区)逐步推开医共体建设,探索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紧密型医联体,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的医联体模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明显加强,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进,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省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模式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充分发挥国家层面、东部六省七市、军队和省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按照县域、市域、省域的行政区划逐级组建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鼓励将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

(一)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

在各市(州)所在地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三级医院牵头,联合城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

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

(二)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

加快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站)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共同体。

(三)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

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四)积极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

大力推进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四级远程会诊网络,各种医联体内的远程会诊实现全覆盖。

(五)拓展医联体服务模式和内涵。

按照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助推贵州省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我省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等有关要求,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可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支援医院通过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受援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省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

鼓励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统一的管理委员会,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管委会、理事会、医疗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其他类型医联体可参照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资产归属、人员身份、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医联体内业务协同、分级诊疗。

经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报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医联体成员单位可在保留其原有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加挂牌子,此名称不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我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等有关要求,完善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供给责任,强调居民个人健康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效的“责任共同体”。

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的诊疗比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等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2017年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1个月的药量。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四)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按照我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开通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开通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便利化的连续性服务,形成有效的“服务共同体”,实现医联体内的同质化服务。

四、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完善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促进人、财、物等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序流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督,促进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形成有效的“管理共同体”。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派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医疗技术或管理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分级诊疗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合理规划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全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

到2018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及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

(三)统一信息平台。

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统筹推进医联体内一体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医联体可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

建立全省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行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

积极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积极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进一步完善现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整合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图、B超)、病理诊断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

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推进同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果互认。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检验等机构,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

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五、健全医联体建设发展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中央基建投资作用,加大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加大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统一领导。

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享受原渠道财政补助政策。

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

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

各地要积极推进医联体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各医疗机构自身级别确定。

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推动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

逐步探索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

各地要完善利益分配、价格引导、财政补偿、薪酬分配等机制,发挥好医保杠杆作用,形成有效的“利益共同体”。

在医联体内根据各自功能任务形成利益分配机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医联体内医保总控‘结余留用、超额分担’,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

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各成员单位要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规范合理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机制。

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转变单纯对业务量的考核模式,重点考核医联体建设成效、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总额控制后医疗机构自主控费情况、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主体单位主动帮扶基层,明确医联体主体单位对医联体内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以及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五)建立医联体报告制度。

医联体主体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主管部门。

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能力提升、门诊下沉、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医技资源共享、利益分配机制等进行约定,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保障落实。

医联体合作终止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报送执业登记主管部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10月底前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

11月15日前全省所有城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都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所有三级公立中医院和专科医院都要启动专科联盟建设工作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二)强化部门协作。

卫生计生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合理划分省、市(州)、县(市、区)监管责任,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

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诊疗差别化定价措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支持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医联体发展。

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监管,推进医保、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三)加强评估考核。

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价机制和考核方式,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重点考核主体单位资源下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情况,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和挤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发展空间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

各地政府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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