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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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
(LM5合同段)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编制
审核
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大广高速公路(粤境段)LM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五年二月
目录
一、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2-
1.质量方针-2-
2.质量目标-2-
3.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2-
4.重点项目质量指标-3-
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3-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4-
2.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图-5-
3.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框图-5-
三、工程质量管理职责-6-
1.项目经理-6-
2.项目总工程师-7-
3.综合办公室-7-
4.工程部-7-
5.财务部-8-
6.合约部-8-
7.安全部-9-
8.材料部-9-
9.机械部-9-
10.试验室-10-
11.施工班组-10-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
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11-
3.工程质量组织保证措施-11-
五、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12-
1.开工准备阶段-12-
2.施工阶段-12-
3.竣工阶段-14-
六、工程质量管理-14-
1.现场质量管理-14-
2.质量检验评定-15-
3.质量检验的程序与组织-15-
4.质量事故和报告制度-15-
5.质量检查制度-17-
七、质量奖惩-17-
1.奖励-17-
2.处罚-18-
3.质量否决权-19-
4.奖惩执行程序-19-
八、路面施工重点项目的保证措施-19-
1.沥青、碎石、水泥的质量控制-19-
2.砼浇筑控制-2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本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提高效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发的《项目建设管理手册》,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一、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
1.质量方针
我公司的质量方针:
规范管理,优质诚信,顾客满意,精益求精。
2.质量目标
Ø项目交工合格率100%,项目质量评分90分以上;
Ø工程交工后回访率100%;
Ø顾客意见处置率100%,顾客满意度达80%以上。
3.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
(1)按照省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提出本标段的施工标准化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促进本项目又好又快建设,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0]435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0]375号),以及业主颁布的有关标准化文件要求,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就临建设施、人员、材料等实施标准化管理。
若本项目建设期间,上级主管部门出台关于标准化管理的新规定,则按要求高者执行。
(2)国家和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文件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文件要求,控制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和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本项目的质量目标。
本项目所用的施工技术规范主要包括:
①《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②《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③《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④《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
⑤《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⑥《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D32-2012);
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4.重点项目质量指标
基层摊铺合格率100%,综合评分90分以上;沥青混凝土面层摊铺合格率100%,综合评分95分以上。
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在公司领导小组指导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项目部所有部门参加,组成项目质量管理机构。
质量领导小组:
组长:
冯辉
副组长:
杨杰
组员:
黄子杰、李彩英、吴木炎、唐炎明、杜慧芳、蒋新闻、吴定纬、郑锐鑫、吴苏雄、曾俊标、王迎春。
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和质量检查、控制程序。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注: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小组下设的工程部(含质检、测量、试验、资料小组),对施工班组进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及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抓住重点部位和重要指标,对重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及时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好已完成工程的内部验收。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各道工序的自检,认真细致地做好原始记录,及对上报出现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上传下达,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2.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图
3.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为保证本工程优质高速完成,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为此,对本施工处成立了如下质量保证体系。
三、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1)负责项目部管理方针和管理体系文件在项目部全面贯彻落实,是项目部管理工作和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分解目标和指标。
(3)对工程项目不合格产品、环境污染、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4)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体系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本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工作,并逐级分配质量职能,对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质量负责。
(2)组织现场调查,主持编制和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和质量计划,组织编制实施细则。
(3)负责图纸会审,组织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主持施工技术交底。
(4)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验评,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考察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能力和质量业绩。
(6)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综合办公室
(1)负责项目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和认证工作,行使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能。
(2)制定项目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每季度)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司一体化管理部门报告项目部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情况。
(4)审查工程、质量、安全部门制定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会同主管部门进行验证实施结果,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
(5)制定项目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组织机构。
(6)负责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输入资料的收集和落实会议的决定。
4.工程部
(1)参与项目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施工方案研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细则编写,负责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施工方案正确实施。
(2)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负责工程项目的过程控制、过程产品标识及工程防护,对施工过程控制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参与施工现场考评,做好服务的实施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及回访。
(4)参与制定不合格品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置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实施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的合同评审工作。
(6)参加对工程测量网点的复核和验收。
(7)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参与对企业标准的鉴定。
(8)组织工序施工及自检、互检,作好原始记录。
(9)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质量教育及技术培训,协助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
(10)负责制订生产计划。
组织制定各部门的职责、项目部“文件资料现行状态清单”。
(7)贯彻落实项目部管理方针,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在本部贯彻实施。
5.财务部
(1)负责工程成本核算,计算工程返工损失,对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监督落实质量经济处罚的扣缴。
(2)因财务管理原因或资金供应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6.合约部
(1)负责合同、统计工作。
(2)依据合同签订情况,对质量体系的改进完善提出建议。
(3)负责分包商的选定,对外分包合同的签署、管理和实施工作。
建立对外分包单位台帐。
(4)在实施工程项目的对外分包时,应按《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因发包给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承揽施工,以及分包合同管理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7.安全部
(1)应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制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决议,对因安全工作失误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2)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协调与控制,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有权对不安全因素制止并提出整改措施。
(3)监督实施年度安全防范措施,并检查、验收实施情况。
(4)按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材料部
(1)负责物资管理方面的质量工作,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管理责任。
(2)负责物资采购、保管、供应工作,按材料不同类别分帐管理,严格按材料供应计划和相关程序组织货源,确保进货质量,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
(3)对物资材料的采购、保管、发放失误造成工程(产品)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4)负责采购产品、顾客提供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
9.机械部
(1)负责机械设备等方面的质量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包括采购、租赁)完好程度,满足施工需要,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管理责任。
(2)制定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办法,对机械设备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3)建立设备台帐,制定机械设备的检修和保养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对机械设备的保管、养护等失误造成工程(产品)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10.试验室
(1)根据工程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检测、试验工程及其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并作出相应结论。
(2)科学合理配备计量器具,依法管理和维护。
定期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周期检定和自行校验,保障计量器具检测数据的正确可靠,单位正确;对检测试验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对其出具的检测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检测试验报告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因其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3)按照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在混凝土拌制过程中,控制混凝土配合比,全面监控现场混凝土生产质量,并按要求制作试块,进行强度验证。
(5)不断进行质量改进,提高验证技术。
(6)配合工程部门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检测、鉴定工作。
11.施工班组
(1)参与施工方案的探讨,参与实施细则的编制。
(2)参与图纸会审和施工交底,负责本班组施工内容的施工技术交底、预控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施工图、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生产,对施工范围的工程质量负责。
(3)组织工序自检互检,负责过程工序标识。
(4)参与施工现场考评,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对施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我们将严格贯彻执行以质量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行之有效的下列各项制度
(1)质量岗位责任终生负责制度。
(2)质量岗位责任挂牌明示制度。
(3)QC小组活动制度,质量管理全员参与制度。
(4)质量控制预案制度。
(5)质量评定奖罚制度。
(6)重点难点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7)自检互检,工序交接签证制,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8)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制度。
(9)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制度。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组建工地试验室,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2)制定难点工程项目工艺技术保证措施。
(3)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必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4)严格执行工序、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5)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工艺施工,施工员和质检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工艺、技术和工序质量执行情况。
执行中须完善的工艺,报批后再实施。
(6)每季进行一次内部质量审核,由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体系要素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做好审核记录。
3.工程质量组织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
(2)开展创优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3)加强质量综合治理。
(4)加强内部监察工作,严格检查制度、签证制度、作好验评工作。
(5)深入开展QC小组活动和群众性“双革活动”,认真开展QC小组登记注册和选题工作。
为使QC小组活动落到实处,项目经理部每半年结合全标段质量工作会议,对登记注册的质量小组活动情况进行评价,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6)以经济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
五、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实施并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测量;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担任专职质检工程师,对本工程的施工从开工准备、施工阶段及竣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1.开工准备阶段
(1)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各类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2)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的编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3)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4)根据合同和项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创优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掌握本项目施工难点和特殊过程,并制定质量管理点。
(5)履行开工报告制度,进行开工前的监督检查。
2.施工阶段
(1)实施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目标。
(2)进行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
①工程在隐蔽前,先有技术人员检查,自检合格后,质检工程师预检,再按规定的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②如遇现场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向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主管报告,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
③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3)分部、分项工程由现场技术主管人员负责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评定表,经质检工程师认可,报监理工程师签认,根据新的检评标准及时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
(4)凡列入“特殊过程”、“重点工序”范围的,应对照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跟踪检查,作好记录。
(5)坚持每月质量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参加,检查内容:
坚持测量双检制,精度符合要求;技术交底按程序进行,有交底人、复核人、接底人签字,并建立台帐;施工人员按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进行正确施工。
(6)设计变更履行审批程序,建立变更台帐。
(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施工日志等施工质量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
(8)检查、验证有关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并得到落实。
(9)凡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构件等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齐全,并经相关人员签认,试验仪器完好并在校准日期内。
(10)执行施工自检、互检、交接检。
(11)砼、砂浆、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合料均按重量比计量,强度试验合格,钢筋焊接无焊伤,焊缝饱满。
(12)坚持质量持续改进、持续提升,按期分析质量动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中记录,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13)列入公司年度创优规划的项目,及时收集建设单位及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评价资料,收集施工阶段能反映工程质量的照片或录像,为申报做好准备。
(14)开展QC活动,进行课题攻关,分析解决质量难题。
(15)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对不合格品处置结果进行验证,保存评审、验证记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督促实施。
(16)构成质量事故的除按照不合格品控制外,还应按照要求上报质量事故报告,保存有关记录。
(17)在施工中实施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项目部工程质量奖惩细则,进行奖优惩劣。
3.竣工阶段
(1)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评定工作。
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质检工程师、技术、物资、试验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现场实物和质量保证资料两部分进行检查。
(2)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严重的按不合格品处理。
(3)在外业和内业竣工资料合格后,方可申报竣工验收。
(4)整理并上报优质工程申报资料。
六、工程质量管理
1.现场质量管理
(1)项目部各部门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上岗证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应与工程规模、内容相符合。
(2)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确需变更设计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3)各工段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水泥稳定基层摊铺、沥青混凝土摊铺、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等主要工序的质量。
按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施工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本工序自检、下道工序互检及专检人员复检的“三检制”方式。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工序负责人应填写好施工日志,质检规定的表格和隐蔽工程验收单,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和质检人员签认后,由质检部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并及时办理书面签认手续。
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覆盖。
(5)本项目的隐蔽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分部位进行验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6)严格工序交接制度。
上道工序有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有权拒绝,其损失由上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接受签认后仍出现质量问题,其损失由接收工序负责。
(7)送检试样应在监理人员旁站下现场取样,并送试验室进行检测。
试验室按规定要求出示试验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质量检验评定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评定依据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评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返工或进行整修,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
如果存在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4)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
如果存在不合格的分部工程,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质量检验的程序与组织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在工序自检、互检、复检基础上,由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专职质检员核定,监理工程师确认。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在分项工程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总工组织进行,由质量部门核定质量等级,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在分部工程的评定基础上,同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在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后,将有关资料提交质量监督部门核定。
4.质量事故和报告制度
质量事故分类及上报程序
事故类别
划分依据(满足条件之一者)
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事故发生后,在3天内书面报告质监总站;正式报告在2天内报业主、监理,同时报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主管部门。
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速报省交通厅主管部门和交通部主管部门,同时报省质监站和部质监总站。
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特别重大事故
1.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
注: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1)质量事故的处理
①凡发生质量事故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四不放过即:
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②返工损失金额在5万~10万元(不含10万元),由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报告,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处置,技术处理方案报公司备案,经业主、监理、设计同意后才能实施。
返工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由项目总工负责处置,处理方案报公司备案。
③返工损失的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扣除被拆下可利用价值)、机械使用费、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机械进退场费、拖车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检验、认证费和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5.质量检查制度
(1)检查组织
日常质量检查由质检部牵头,组织各班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项目部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工段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
①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②施工技术资料。
③检测试验资料。
④原材料资料。
⑤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⑥检测试验设备资料。
⑦现场实物质量。
(3)检查频率:
由质检部每个月组织进行一次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工序质量;
项目部不定期进行全方位抽查。
(4)检查方法
质量检查方法:
全面看、重点查、现场量、认真听。
对已完工程和构件进行观察、测量、检查。
对技术、质量、试验等方面的资料进行检查、复核。
(5)检查跟踪
查出的问题必须分清责任,订出整改措施,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限期解决。
整改的问题逐级进行跟踪验证,确保问题及时消除。
七、质量奖惩
1.奖励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项目部给予适当奖励
①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公司优质工程的,按云南云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②本项目工程质量受到广东省、业主、总监办的通报表扬或表彰,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③在防止或制止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发生,经过有效确认者。
④在防止质量隐患,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⑤在质量体系运行、改进过程中成绩突出者通过第三方审核认可。
⑥取得交通部级以上优秀科技进步奖和优秀QC成果奖者。
奖励标准由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视贡献大小予以确定。
2.处罚
(1)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有关人员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同时给予记过处分或劝退,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上报公司。
(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因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施工程序、操作规程,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处以3000~5000元罚款和记过处分。
(3)对造成重大不合格品返工损失达6~20万元的有关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并在项目部范围通报批评,报局、公司备案。
(4)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无故迟报,谎报或不按规定计算返工损失金额,每发生一起,对其有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并限期补报。
(5)对工作不负责任,伪造、抽掉、涂改技术、试验、质量评定、统计资料及原始记录等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
(6)质检员不检查、不复核,随便签字后,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7)对质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