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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08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攻读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以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根本宗旨,以培养科学和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电气工程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要初步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够胜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身心健康。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包含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5个二级学科和电气信息技术、电力经济2个自设二级学科,其中,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由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主要研究方向:

1.电气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2.电机及其系统分析与监控

3.电力系统分析与控制

4.电力系统保护与安全控制

5.电网安全防御与灾变控制

6.新能源电力系统

7.先进输电技术

8.电能质量

9.电力系统过电压及其防护

10.电气绝缘技术

11.现代电力变换技术

12.电磁场理论及其应用

13.电力系统电磁兼容

14.电气信息分析与处理

15.电力经济

16.电力系统通信技术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要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研究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4.博士生可在校内攻读,也可由国内、国际的校际间联合培养。

5.博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含硕士阶段)。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筹)批准、备案。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任选课三大类。

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3学分,其中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8学分),其中:

公共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36学时);

第一外国语:

2学分(72学时);

基础理论课:

2学分;

专业核心课:

2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等高层次的宽厚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中以研究型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理论训练为主,使学生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必修环节(5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专业的经典名著1至2本,完成后记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

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完成后记1学分;

博士论坛1学分:

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及以上,记1学分。

3.任选课与补修课程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学分(18学时,任选)。

第二外国语:

2.0学分。

要求,第一外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且要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科与专业应在培养方案中做出具体安排与要求。

1.博士资格考试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进行的一次严格系统的综合考核,是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前的必要准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资格考试重点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了符合学位标准要求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在第二学期末(一般在每年7月的第一周)进行。

通过资格综合考核的博士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未通过资格综合考核者,一般在第一次资格综合考核后半年至一年内再进行一次。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选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2年。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

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

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

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开题查新工作。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

4.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部分,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按学校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为鼓励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作为取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身份(若是第二作者其导师或副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按下述要求公开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1)至少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上发表4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数量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专业国内权威学术期刊或国外被SCI收录期刊上。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课题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者1项,相当于权威期刊论文1篇。

(3)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华北电力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

在职博士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博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时可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成果,在学位申请时仅作参考。

5.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6.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基本条

件:

(1)修完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通过博士资格考核;

(3)完成论文开题查新报告与论文选题报告;

(4)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5)满足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要求;

(6)通过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7)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7.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博士生在通过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

课程设置表

课程性质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8学分)

公共课

4学分

第一外国语

72

2.0

考试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0

考试

1

基础理论课

≥2学分

现代数学基础与方法

48

3.0

考试

1

高等泛函分析

48

3.0

考试

1

高等数值分析

48

3.0

考试

1

专业核心课

≥2学分

现代电气工程的电磁基础

32

2.0

考试

1

动态电力系统理论与方法

32

2.0

考试

1

现代信号分析与处理

32

2.0

考试

1

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网络

32

2.0

考试

1

现代控制理论

32

2.0

考试

1

交流电机动态理论及方法

32

2.0

考试

1

可选其它专业核心课程

32

2.0

考试

1

必修环节

(≥5学分)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

1.0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2.0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

8次

1.0

博士论坛

2次

1.0

任选课

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

18

1.0

考查

第二外国语

72

2.0

附注一

补修课程

附注二

附注一:

一外为非英语专业的要求必修英语二外

附注二:

对非本专业入学的博士生,应补学由导师指定的本专业主干硕士课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07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攻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以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根本宗旨,以培养科学和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应具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宽广而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学术研究前沿。

具有独立地和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初步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探索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身心健康。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包含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6个二级学科和能源环境工程、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2个自设二级学科,由华北电力大学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主要研究方向:

1.能源转换的安全与节能

2.洁净煤发电技术与设备

3.传热传质与多相流

4.电站设备状态监测、控制与信息技术

5.分布式供能

6.动力机械工作过程及失效预防

7.叶轮机械与流体工程

8.制冷与空调技术

9.化工过程与化工设备

10.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与设备

11.环境污染控制及废弃物资源化

12.能源管理与节能技术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要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研究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4)博士生可在校内攻读,也可由国内、国际的校际间联合培养。

2.学习年限

博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

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

3~4年;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

4~6年;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

5~6年(含硕士阶段)。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筹)批准、备案。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任选课三大类。

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3学分,其中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8学分),其中:

公共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36学时);

第一外国语:

2学分(72学时);

基础理论课:

2学分;

专业核心课:

2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等高层次的宽厚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中以研究型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理论训练为主,使学生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必修环节(5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专业的经典名著1至2本,完成后记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

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完成后记1学分;

博士论坛1学分:

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及以上,完成后记1学分。

3.任选课与补修课程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学分(18学时,任选)。

第二外国语:

2.0学分。

要求,第一外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且要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科与专业应在培养方案中做出具体安排与要求。

1.博士资格考试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进行的一次严格系统的综合考核,是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前的必要准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资格考试重点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了符合学位标准要求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在第二学期末(一般在每年7月的第一周)进行。

通过资格综合考核的博士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未通过资格综合考核者,一般在第一次资格综合考核后半年至一年内再进行一次。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选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2年。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同时要求博士生在论文开题时针对论文选题单独提交一份全面详细的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1万字)。

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

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

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开题查新工作。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

4.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部分,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按学校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为鼓励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作为取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身份(其导师或副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按下述要求公开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1)至少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上发表4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数量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专业国内权威学术期刊或国外被SCI收录期刊上。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课题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者1项,相当于权威期刊论文1篇。

(3)博士生(包括在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在读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在职培养博士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博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时可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5.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6.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基本条

件:

(1)修完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通过博士资格考核;

(3)完成论文开题查新报告与论文选题报告;

(4)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5)满足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要求;

(6)通过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7)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7.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博士生在通过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

课程设置表(总学分不低于13学分)

课程性质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8.0学分)

公共课

第一外国语

72

2.0

考试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0

考试

1

基础理论课

≥2.0学分

现代数学基础与方法

48

3.0

考试

1

高等泛函分析

48

3.0

考试

1

高等数值分析

48

3.0

考试

1

专业核心课

≥2.0学分

高等热学理论

32

2.0

考试

1

粘性流体动力学

32

2.0

考试

1

材料性能学

32

2.0

考试

1

高等转子动力学

32

2.0

考试

1

高等燃烧学

32

2.0

考试

1

现代环境污染控制理论

32

2.0

考试

1

高等能源化学工程

32

2.0

考试

风力发电系统技术

32

2.0

考试

可选其它专业核心课程

32

2.0

考试

1

必修环节

(≥5.0学分)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

1.0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2.0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

8次

1.0

博士论坛

2次

1.0

任选课

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

18

1.0

考查

第二外国语

72

2.0

附注一

补修课程

附注二

附注一:

一外为非英语专业的要求必修英语二外;

附注二:

对非本专业入学的博士生,应补学由导师指定的本专业主干硕士课程。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1202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攻读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根本宗旨,以培养科学和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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