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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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7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打桩机所配置的电动机、内燃机、卷扬机、液压装置等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3.2节、第3.4节、第4.7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打桩机类型应根据桩的类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综合考虑选择。
打桩作业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现场应按地基承载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整平压实。
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4.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
5.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6.水上打桩时,应选择排水量比桩机重量大四倍以上的作业船或牢固排架,打桩机与船体或排架应可靠固定,并采取有效的锚固措施。
当打桩船或排架的偏斜度超过3°时,应停止作业。
7.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立柱正前方2m以内,并不得斜吊。
吊桩时,应在桩上栓好拉绳,不得与桩锤或机架碰撞。
8.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
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10.拔送桩时,不得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起拔载荷应符合以下规定:
1)打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起拔载荷不得超过电动机满载电流;
2)打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拔桩时发现内燃机明显降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3)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拔载荷可按40kN计算。
11.卷扬钢丝绳应经常润滑,不得干摩擦。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应执行JGJ33—2001第4.1节的规定。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12.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13.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
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14.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0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柴油打桩锤应使用规定配合比的燃油,作业前,应将燃油箱注满,并将出油阀门打开。
4.作业前,应打开放气螺塞,排出油路中的空气,并应检查和试验燃油泵,从清扫孔观察喷油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应予调整。
5.作业前,应使用起落架将上活塞提起稍高于气缸,打开贮油室油塞,按规定加满润滑油。
对自动润滑的桩锤,应采用专用油泵向润滑油管路加入润滑油,并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
6.对新启用的桩锤,应预先沿上活塞一周浇入0.5L润滑油,并应用油枪对下活塞加注一定量的润滑油。
7.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并应重点检查导向板的固定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作业。
8.应检查并确认起落架各各工作机构安全可靠,起动钩与上活塞接触线在5~10mm之间。
9.提起桩锤脱出砧座后,其下滑长度不宜超过200mm。
超过时应调整桩帽绳扣。
10.应检查导向板磨损间隙超过7mm时,应予更换。
11.应检查缓冲胶垫,当砧座和橡胶垫的接触面小于原面积三分之二时,或下气缸法兰与砧座间小于7mm时,均应更换橡胶垫。
12.对水冷式桩锤,应将水箱内的水加满。
冷却水必须使用软水。
冬季应加温水。
13.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
14.在桩贯入度较大的软土层起动桩锤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100mm时,再开启油门启动桩锤。
15.锤击中,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规定。
目视测定高度宜符合出厂说明书上的目测表或计算公式。
当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减少油门,控制落距。
16.当上活塞下落而柴油锤未燃爆时,上活塞可发生短时间的起伏,此时起落架不得落下,应防撞击碰块。
17.打桩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拉好曲臂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紧急停锤。
18.当上活塞与启动钩脱离后,应将起落架继续提起,宜使它与上气缸达到或超过2m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的距离。
19.作业中,应重点观察上活塞的润滑油是否从油孔中泄出。
当下气缸为自动加油泵润滑时,应经常打开油管头,检查有无油喷出;当无自动加油泵时,应每隔15min向下活塞润滑点注入润滑油。
当一根桩打进时间超过15min时,则应在打完后立即加注润滑油。
20.作业中,当桩锤冲击能量达到最大能量时,其最后10锤的贯入度不得小于5mm。
21.桩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业中应保证锤击桩帽中心。
22.作业中,当水套的水由于蒸发而低于下气缸吸排气口时,应及时补充,严禁无水作业。
23.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5.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
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6.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7.停机后,应将桩锤放到最低位置,盖上汽缸盖和吸排气孔塞子,关闭燃料阀,将操作杆置于停机位置,起落架升至高于桩锤1m处,锁住安全限位装置。
28.长期停用的桩锤,应从桩机上卸下,放掉冷却水,燃油及润滑油,将燃烧室及上下活塞打击面清洗干净,并应做好反腐措施,盖上保护套,入库保存。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压桩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距离应在200m以内。
4.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电压降应按JGJ33—2001第3.4.7条规定执行。
5.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
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6.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Ώ,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7.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外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8.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9.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
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10.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
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11.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
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2.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
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
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
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3.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放松脱的保护装置。
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4.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
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
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15.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
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16.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
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17.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18.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
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
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9.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i,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
20.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
桩入土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21.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23.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2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5.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6.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
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7.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8.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
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JGJ33—2001第4.2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
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
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锤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转移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
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5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基础处理工程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钻孔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压桩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使用钻机的现场,应按钻机说明书的要求清除孔位及周围的石块等障碍物。
4.作业场地距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距离应在200m以内,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
5.电动机和控制箱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6.安装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杆及各部件无变形;安装后,钻杆与动力头的中心线允许偏斜为全长的1%。
7.安装钻杆时,应从动力头开始,逐节往下安装。
不得将所有需钻杆长度在地面上全部接好后一次起吊安装。
8.动力头安装前,应先拆下滑轮组,将钢丝绳穿绕好。
钢丝绳的选用,应按说明书供电的要求配备。
9.安装后,电源的频率与控制箱内频率转换开关上的指针应相同,不同时,应采用频率转换开关予以转换。
10.钻机应放置平稳、坚实,汽车式钻孔机应架好支腿,将轮胎支起,并应用自动微调或线锤调整挺杆,使之保持垂直。
11.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机各部件连接牢固,传动带的松紧适当,减速箱内油位符合规定,钻深限位报警装置有效。
12.启动前,应将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启动后,应作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方可作业。
13.施钻时,应先将钻杆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表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可下钻。
在钻孔过程中,当电流表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14.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并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15.钻孔中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
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行启动。
16.作业中,当需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待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进行。
17.钻孔时,当机架出现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基础处理工程
施工部位
18.扩孔达到要求孔径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稍松数圈,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即停钻。
19.作业中停电时,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并及时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使钻头接触地面。
20.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入钻杆中,必须有专人看护。
21.钻孔时,严禁用手清除螺旋杆中的泥土。
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在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22.成孔后,应将孔口加盖保护。
23.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24.作业后,应将钻杆及钻头全部提升至孔外,先清除钻杆和螺旋叶片上的泥土,再将钻头按下接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切断电源。
25.当钻头磨损量达20mm时,应予更换。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履带式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7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组成打桩机的履带式起重机,应执行JGJ33—2001第4.2节的规定;配装的柴油打桩锤或振动锤,应执行JGJ33—2001第7.2、第7.3节的规定。
4.打桩机的安装场地应平坦坚实,当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规定的压应力时,应在履带下铺设路基箱或30mm厚的钢板,其间距不得大于300mm。
5.打桩机的安装、拆卸应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用伸缩式履带的打桩机,应将履带扩张后方可安装。
履带扩张应在无配重情况下进行,上部回转平台应转到与履带成90°的位置。
6.立柱底座安装完毕后,应对水平微调液压缸进行试验,确认无问题时,应再将活塞杆缩尽,并准备安装立柱。
7.立柱安装时,履带驱动轮应置于后部,履带前倾覆点应采用铁楔块填实,并应制动住行走机构和回转机构,用销轴将水平伸缩臂定位。
在安装垂直液压缸时,应在下面铺木垫板将液压缸顶实,并使主机保持平衡。
8.安装立柱时,应按规定扭矩将连接螺栓拧紧,立柱支座下方应垫千斤顶并顶实。
安装后的立柱,其下方搁置点不应少于3个。
立柱的前端和两侧应系缆风绳。
9.立柱竖立前,应向顶梁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再进行卷扬筒制动试验。
试验时,应先将立柱拉起300~400mm后制动住,然后放下,同时应检查并确认前后液压缸千斤顶牢固可靠。
10.立柱的前端应垫高,不得在水平以下位置扳起立柱。
当立柱扳起时,应同步放松缆风绳,再装上后支撑,用后支撑液压缸使立柱竖直。
11.安装后支撑时,应有专人将液压缸向主机外侧拉住,不得撞击机身。
12.安装桩锤时,桩锤底部冲击块与桩帽之间应有下述厚度的缓冲垫木。
对金属桩,垫木厚度应为100~150mm,对混凝土桩,垫木厚度应为200~250mm。
作业中应观察垫木的损坏情况,损坏严重时应予更换。
13.连接桩锤与桩帽的钢丝绳张紧度应适宜,过紧或过松时,应予调整,拉紧后应留有200~250mm的滑出余量,并应防止绳头插入气缸法兰与冲击块内损坏缓冲垫。
14.拆卸应按与安装时相反程序进行。
放倒立柱时,应使用制动器使立柱缓缓放下,并用缆风绳控制,不得不加控制地快速下降。
15.正前方吊桩时,对混凝土预制桩,立桩中心与桩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对钢桩,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水平距离不得大于7m。
严禁偏心吊桩或强行拉桩等。
16.使用双向立柱时,应待立柱转向到位,并用锁销将立柱与基杆锁住后,方可起吊。
17.施打斜桩时,应先将桩锤提升到预定位置,并将桩吊起,套入桩帽,桩尖插入桩位后再后仰立柱,并用后支撑杆顶紧,立柱后仰时打桩机不得回转及行走。
18.打桩机带锤行走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
行走时,驱动轮应在尾部位置,并应有专人指挥。
19.在斜坡上行走时,应将打桩机重心置于斜坡的上方,斜坡的坡度不得大于5°。
在斜坡上不得回转。
20.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1.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2.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
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3.作业后,应将桩锤放在已打入的桩头或地面垫板上,将操纵杆置于停机位置,起落架升至比桩锤高1m的位置,锁住安全限位装置,并应使全部制动生效。
24.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9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压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压桩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35kPa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4.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5.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6.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
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7.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件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8.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9.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10.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11.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12.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13.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14.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15.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16.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17.接桩时,上一节应提升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18.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
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19.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两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超过100mm。
当当个顶升缸动作时,行程不得超过50mm。
20.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
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1.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22.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找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23.当桩的贯入度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
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损坏。
24.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桩强行推断。
25.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26.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5°。
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两个手柄一起动作。
27.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28.压桩机上装设的起重机紧急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4章的规定。
29.严禁吊装、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