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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度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1、杭州“9.3”假冒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案

(立案办理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初,省稽查局开展淘宝网保健食品执法检查,从某淘宝网店购买保健食品“菲特牌”乾阳胶囊,送省食药检院检验,检出了化学药物成分“西地那非”。

初步核实该淘宝网店位于杭州萧山,店主为沈某,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

省市区三级食药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经过两个多月的前期调查,发现沈某上家为李某,其在福州通过淘宝网打着卖女装的幌子销售上述产品。

李某还有多位下家,分别位于广东深圳、陕西安康、河南鹤壁。

8月30日,省市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60余人,分别赶赴福建福州、广东深圳、陕西安康、河南鹤壁、浙江萧山五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并于9月3日成功收网。

行动中,共查扣“菲特牌”参芪源胶囊、乾阳胶囊、USA男肽等产品及包装材料85大箱(3吨以上),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金额600多万元。

根据嫌疑人李某交代,9月13日,联合专案组赶赴河南郑州对涉案胶囊生产者开展秘密侦查。

9月21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吕某、张某、陈某、吕某某等4人抓捕归案,缴获空心胶囊168公斤、成品胶囊128公斤、大量药粉原料(18大袋)、胶囊生产设备三台,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共计涉案金额4600多万元。

该案被国家食药总局和省食药局列为督办案件,并受到省食药局领导批示肯定。

2、龚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

(立案办理单位: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有人销售毒狗肉。

安吉县局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冷库等肉制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摸,掌握了部分线索。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安吉县局联合公安部门根据前期掌握的证据,成功破获了龚某安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毒死狗肉)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死狗肉)系列案件。

经查,2014年以来,龚某安、刘某寿、王某忠三人在明知张某波、吴某汉、王某、黄某胜等人使用“三步倒”(剧毒氰化物)将狗毒死的情况下,仍多次收购他们毒死的狗40余条,数量达500余公斤,并转手贩卖获利;同时又从王某胜、谢某征等人处收购死狗400余条,重达5000多公斤,转手贩卖获利。

2013年以来,张某平、石某娣、胡某平、周某林等人在明知收购的死狗是用“三步倒”毒死的情况下,仍多次收购死狗60余条并销售;其中郑某祥在向龚某安、张某平收购狗皮的同时向其销售了共计1公斤的剧毒氰化物。

此系列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查获“死狗”139条、剧毒化学物品“三步倒”10余公斤,累计涉案“死狗”500余条、重量达5500多公斤,其中大部分已流向餐桌。

案件主要涉及浙江、安徽、江苏三省部分地区。

该系列案被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省公安厅、省食药局列为督办案件。

中国工商报、浙江卫视等多家媒体对该系列案进行了报道。

目前,该系列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3、李某某等涉嫌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调味油案

(立案办理单位: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有人无证生产食用油。

经过三个月的摸排,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台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于7月28日、8月6日两次收网,成功破获了李某英、李某林等人在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用调和油案。

经查,李某英等人于2010年到台州路桥,通过李某林从安徽老家购买香精、商标和外包装等,在温岭购买色拉油,租用路桥蓬街镇双和村多间房屋,假冒“老作坊”、“胡根”、“如意”等牌子生产芝麻调和油、红油等食用调味油,涉案金额160余万元。

李某林等人于2012年5月份到台州温岭,从安徽老家购买芝麻油香精,在网上购买辣椒油香精、搅拌机等原料设备,在温岭购买色拉油,租用温岭市城东街道西岙嘴村等处从事生产假冒伪劣芝麻调和油、芝麻油、红油以及芝麻酱、花生酱等产品,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本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1人,提起公诉10人,涉案货值660多万元,捣毁黑窝点7个,查获利用色拉油和香精等生产的芝麻调和油、川味红油等食用调味油55875瓶(壶),以及生产原料香精、生产设备搅拌机等。

此案列为省食药局挂牌督办案件,目前在法院审理中。

4、湖州长兴县“12.24”生产销售声称壮阳功能假冒保健食品案

(立案办理单位: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群众举报称长兴县雉城街道仓前街有一音像店在销售假冒性保健食品,2014年12月24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对仓前街一带4家性保健食品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了21批次性保健食品(均检出非法添加药物西地那非)。

通过案件深挖发现,上述查获产品均是从杭州市江干区某批发商购进。

次日,联合专案组立即赶赴批发窝点,当场抓获该批发窝点经营者胡某某及司机2人,查获37批次壮阳类非法性保健食品(均检出非法添加药物西地那非)。

根据胡某某的交代,2015年1月11日至2月5日期间,联合专案组三次远赴河南周口市、项城市秘密侦查。

2015年2月2日,联合专案组在河南周口某小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王某某,并一举捣毁生产加工窝点2个,批发窝点1个。

2015年5月14日在山东淄博市某小区抓获提供西地那非原料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捣毁销售窝点10个,批发窝点3个,生产加工窝点3个,查获壮阳类非法性保健食品3500余盒,成品胶囊78万余粒,空心胶囊1300万粒,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该案被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省食药局列为督办案件,公安部在全国发起集群战役。

5、温州瓯海区梧田成全小吃店涉嫌非法使用罂粟壳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立案办理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1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对梧田成全小吃店制作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及时联系瓯海区公安分局请求协同调查。

7月22日上午,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用罂粟快速检测卡对该小吃店的成品卤肉和部分汤料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阴性。

执法人员没有放弃,经过仔细查找,发现厨房加工操作台角落的香料罐内物品成份比较杂,立即对其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

随后在后厨极隐蔽的阁板内搜查出罂粟壳350克。

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混有罂粟壳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卤猪肉40千克、烤鸭3只。

根据小吃店经营者赖某某、蒋某某供述,罂粟壳购买于鹿城区浙南农贸市场1区5号仟家味调味品店。

7月23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在该调味品店二楼暗阁内查获罂粟壳2000克,立即对调味品店经营者(贩卖罂粟壳)黄某某、傅某(夫妇,福建人)刑事拘留。

根据黄某某夫妇的供述,8月13日,联合调查组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92号淑芳香料商行店铺内依法查获罂粟壳17000克,抓获批发商葛某某(福建人)。

并根据葛某某的交待查处了将罂粟壳粉投入烤鱼的台江万家烤鱼餐饮店,查获罂粟壳1500克。

目前,黄某某、傅某、葛某某三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台江万家烤鱼餐饮店经营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检察院认定赖某某、蒋某某夫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不予起诉。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将赖某某、蒋某某夫妇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6、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制售伪劣“哩脊肉串”案

(立案办理单位: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0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掌握的线索,对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用鸡肉生产加工“哩脊肉串”、用鸭肉生产加工“蒙古肉串”,现场发现200公斤复合腌渍料及1.5公斤高粱红复合红色素等添加剂。

现场还发现一批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蒙古肉串”(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5月21日,实则于一周前生产)。

执法人员对上述成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当场进行抽检。

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的“蒙古肉串”(生产日期为20150521)中含有日落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哩脊肉串”(生产日期为20150510、20150514、20150516)中含有诱惑红,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复合腌渍料中含有日落黄。

截至案发日,当事人共已生产销售上述“哩脊肉串”6723箱、“蒙古肉串”6468箱,销售金额约430余万元。

金华市局在其冷库依法扣押涉案的“哩脊肉串”成品239箱、“蒙古肉串”140箱,共计货值金额10万余元。

该公司生产的“哩脊肉串”主要销往金华市区及义乌市区的批发商,少量销往台州、绍兴。

“蒙古肉串”主要销往江西鹰潭等外地、金华市的流动烧烤摊贩。

2015年6月2日金华市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当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

金华市局协助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明(系该公司法人)、陈某汉(系该公司合伙人)、杨某水(系该公司生产主管)抓获并刑事拘留。

此案被列为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省食药局督办案件,现正在检察起诉阶段。

7、李某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食品和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立案办理单位: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通过淘宝网“淘安居”等网店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保健食品。

2015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分别对李某的经营办公场所和网店仓库同时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扣押了48种美国Amway(安利)预包装食品,共计1419件;28种美国HERBALIFE(康宝莱)预包装食品,共计923件;44种美国artistry(雅姿)化妆品,共计1007件。

上述产品均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无批准文件。

经查明,自2014年10月1日至案发,当事人李某从美国购进上述产品,通过广州保税区缴纳关税进入中国国境,并在淘宝网开设“淘安居”等四个淘宝店铺进行销售。

截止查获时,累计实际销售金额667664.87元。

2015年5月18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李某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和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扣押的预包装食品及进口化妆品3349件,没收违法所得565865.72元,罚款2902438.89元。

罚没款总计346.83万元。

8、舟山新城蜀湘楼餐馆涉嫌非法使用废弃油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立案办理单位: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15年6月4日消费者举报舟山市新城蜀湘楼餐馆存在回收油再使用的情况,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与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取得联系并成立联合调查组。

由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和执法人员掌握的证据都不够充分,为彻底打掉该违法制售窝点,联合调查组经过近三个月的跟踪调查和暗访,终于摸清该餐馆违法行为全过程,并于8月10日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发现当事人正在从客人吃剩的沸腾鱼里过滤废油,并将熬制的废油再用于加工沸腾鱼销售给客人食用的违法行为。

经查明,自2014年6月15日开始,当事人为了使其店内加工沸腾鱼的油香味浓、味道好,指使店内每天晚上当班人员将客人吃剩的沸腾鱼收集过来进行过滤,过滤后的油按一定的比例加入新的色拉油进行熬制,熬制后再由其店内厨师用来加工沸腾黑鱼和沸腾胖鱼供客人食用。

至查获日止,在353天内过滤油合计706斤,每斤油可加工1份沸腾鱼,按沸腾鱼销售价格38元/份计,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26828元。

9月14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将该案正式移送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9、方某某等涉嫌制售假牛肉案

(立案办理单位: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在福建省厦门市、龙海市,广东省湛江市,苍南县矾山镇、灵溪镇等地成功收网,破获了方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牛肉)案。

此案捣毁了以福建省厦门市方某某为首的,以福州零客食品有限公司(系注册公司)名义非法生产、包装、销售假牛肉一条龙的大型跨省犯罪链。

经查,方某某于2013年3月注册福州零客食品有限公司,并委托温州苍南的朱某某、陈某某夫妇通过在蒸煮加工过程中添加“日落黄”、“柠檬黄”、“烤牛肉精油”等食品添加剂的方式将猪肉加工成“牛肉味肉干”。

同时委托福建龙海市的郑某明等三兄弟将这些“牛肉味肉干”包装成“牛人帮牌”沙嗲味、五香味等口味牛肉干销售至全国各地。

经检测,该“牛人帮牌”系列牛肉干中未检测出牛源性成分,只有猪源性成份,且滥用“日落黄”、“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

截至2015年1月共生产153150斤“牛肉味肉干”,并由郑某明等人包装成3万余箱“牛人帮牌”系列牛肉干销售至全国226家销售商和个人消费者。

此案涉及广东、江苏、上海等二十余个省市,总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共抓获方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0名。

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和打击食品犯罪典型案例、被国家食药总局列为督办案件。

目前,该案正处于温州市检察院起诉阶段,相关涉案人被公安机关刑拘。

10、绍兴嵊州市城关茶坊酿造厂涉嫌生产掺假掺杂酒类食品案

(立案办理单位: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1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绍兴市局关于嵊州市城关茶坊酿造厂违规生产销售黄酒的处理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被举报场所进行勘查。

7月23日,嵊州市局执法人员会同嵊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应当在“剖香雪”工序使用价格约为20000元/吨的糟烧或者米白酒进行生产,实际上却使用了价格为6250元/吨的食用酒精。

经查:

当事人于2015年7月1日从杭州恒宁乙醇有限公司购进食用酒精10.35吨,已用7.5吨食用酒精、11.75吨糯米、6.5吨水和适量麦曲、酒药生产了香雪酒半成品1598坛,每坛约23公斤,共计约36754公斤,现有食用酒精库存约2.85吨。

涉案货值金额为255231元。

7月23日,嵊州市局以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掺杂掺假黄酒予以立案。

因当事人使用食用酒精代替糟烧或者米白酒生产香雪酒属于生产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且涉案金额巨大,涉嫌犯罪,嵊州市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目前嵊州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被列为省食药局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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