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449337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docx

砌体项目工程监察实施详细说明

A.0.4

湖城艺境二期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6.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砖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湖城艺境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

南京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南京金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勘测单位:

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5.监理单位:

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桩基施工单位: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总公司

7.主体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本工程由2栋6F洋房、4栋7F洋房、4栋27F高层、2栋2F层商业和2座地下车库组成。

总建筑面积为1500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7656.40㎡,地下建筑面积:

22343.60㎡。

9.结构形式:

6#、7#、13#、25#、8#、9#、15#、16#、14#、26#楼为剪力墙结构,32#、33#、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10.基础:

6#、7#、32#、8#、9#、15#、16#、33#楼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3#、25#、14#、26#楼采用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周边地库采用岩石锚杆和高压喷射扩大头锚杆

11.工程投资:

/

12.工期要求:

个月

二、监理工作依据和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

1、执行标准、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砼小型空心砌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006;

(7)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06SG614-1

(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9)《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

2、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分部和地基基础分部中砌体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

根据验收统一标准,对本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应按楼层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

三、监理工作流程

3.1砌体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3.2监理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如下: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

申报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申报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

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

按计划执行

3.3监理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如下: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报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复核

确认计量部位

确认计量项目合格

确定工程量

总监审核

不同意

同意

总监签署月支付证书

业主审定

业主签字支付

施工单位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砌体工程所用材料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砂浆、钢筋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材料。

4.2填充墙砌体工程

(1)块材强度等级与砂浆强度等级要符合设计要求(主控项目)

(2)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为8~12mm。

(砼实心砖、空心砖)

(3)砌块排列应上下层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少于块材的1/3,且最小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

(4)各号房所有墙体底部,设置高度为200mm,宽度同墙厚的砼导墙。

(6)梁底砌法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混砌现象。

(6)填充墙砌体的一般尺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①填充墙砌体的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②轴线位置偏移允许偏差:

10mm;

③垂直度(H≤3m)允许偏差:

5mm;当H>3m时,10mm;

④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

8mm;

⑤门窗洞口高、宽允许偏差:

±5mm;

⑥外墙上下窗口偏移允许偏差:

20mm。

4.3砌体工程中构造柱、圈梁及锚拉筋设置

(1)构造柱、圈梁及拉墙筋的设置和填充墙顶部施工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构造柱纵筋应伸入基础或梁内,锚固长度≥30d,构造柱上端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2)墙体与主体结构间的拉结可采用连接件或2φ6钢筋或专用拉结件进行拉结,沿高度方向每500设置一道,与主体结构的锚固应满足《砼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相关规定。

锚拉筋伸入墙体长度≥砌体墙长的1/5且≥700mm。

(3)构造柱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柱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

10mm;

柱层间错位允许偏差:

8mm;

柱层高垂直度允许偏差:

10mm;全高(>10m)垂直度允许偏差:

20mm。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方法

(1)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如构造柱混凝土浇筑等,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2)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结构受业主委托,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4)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5)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6)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7)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①口头通知:

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执行,必要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②监理工作联系单:

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施工单位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③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出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④工程暂停令:

对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5.2监理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实际上是监理组织参加施工的各施工单位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这是监理的一项重要职责。

根据施工阶段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5.2.1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审查承担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进场施工。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要求施工单位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项目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安全有效;施工程序是否合理;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砌体材料、砌体排列要求、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和要求、管线插座布线等是否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审查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3)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1 预拌或商品砂浆应执行《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砂浆进场时应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对其品种、级别、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2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3 砌块进场时应对其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进行检查,并应按规定进行抽检复验。

复验检查数量按砼实心砖、多孔砖见证取样批次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复验报告中砌块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进入施工现场的小砌块在厂内的养护龄期不得少于28天,并必须持有同一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等级、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批量和生产日期)以及江苏省建材办颁发的《建筑材料和建设机械产品准用证》。

5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钢筋安装时,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构造柱、圈梁、窗台压顶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7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钢筋安装时,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构造柱、组合砌体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5)严格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

未经监理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2.2事中控制

(1)一般规定

①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的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重新进行报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再交施工单位执行。

②监理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构造柱砼浇筑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③监理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施工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申请表。

未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④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解决有关单位间对施工质量有交叉影响界面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使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达到规范、设计和合同要求的质量要求。

⑤做好有关监理资料的原始记录整理工作,并对监理工作音像资料加强收集和管理,保证音像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说明性。

本工程音像资料以照片为主,所反映的具体部位有:

(1)设置监理旁站点的部位;

(2)隐蔽工程验收;(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5)每周或每月的施工进度。

音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对以上所规定的具体部位要求每出现一次,不少于1张,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⑥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控制在A级,控制内容为现场质量管理、砂浆和砼强度、砂浆搅拌、砌筑工人等四个方面。

⑦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2)砌筑砂浆控制

1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请设计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3砌筑砂浆试块强度必须符合合格标准要求。

抽检数量为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砂浆试块应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规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

(3)砼实心砖、多孔砖砌体工程事中控制

①砌体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逢、瞎缝和假缝。

③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④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

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0弯钩。

⑤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上下皮砖搭砌长度不得小于25mm。

(4)填充墙砌体工程事中控制

a)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的位置应每隔2皮设置一道。

拉结钢筋应置于预先加工好的砌块沟槽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宜少于块材的1/3,且最小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

c)封底多排孔砌块砌筑时应“反砌”(即封底面朝上),水平灰缝满铺,用木锤敲击定位、调整,竖向灰缝应插捣密实。

d)墙面粉刷前,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构件内、外周边的接缝处,应固定设置宽度不小于每侧200mm的镀锌钢丝网片,或采用其它有效的防裂措施。

(8)构造柱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长墙每隔4米设置一根。

当墙厚为100~120时,每隔2..5米设置一根;

(b)窗间墙小于1米宽的中部加一根;

(c)楼梯间四角各加一根;

(d)悬挑梁上填充墙或长墙尽端设一根;

(e)外墙转角处;

(f)当墙体交接处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墙体材料时,此处需增设构造柱;

(g)女儿墙及通常窗台每隔两米设一根;

(h)构造柱应密切配合建施施工,当外墙为石材墙面时,填充墙必须另行采取进一步可靠加强措施。

(9)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在墙土随意凿槽打洞。

(10)填充墙的外墙面装饰当采用石材、金属或附设其它重质装饰面料和玻璃幕墙时,须另行设计。

(5)构造柱工程事中控制

①构造柱浇筑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砼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

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钢筋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300mm。

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③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

(6)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事中控制

1墙体施工前必须按设计图房屋的轴线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

2严禁使用断裂的砌块,砌块砌筑应反砌。

单排孔小砌块上下皮砌块应对孔、错缝搭接砌筑,灰缝应饱满,砌筑时,墙面必须用原浆作随砌随勾缝处理,缺灰处应补浆压平、压实,并作出凹缝,凹进墙面2mm,水平灰缝的厚度和垂直灰缝的宽度应控制在8~12mm,当垂直灰缝大于20mm时,一般可采用C20细石混凝土灌缝,个别情况下无法对孔砌筑时,可错孔砌筑,但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当小于90mm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φ4点焊网片,网片长度不小于800mm。

但无论何种情况,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双排孔小砌块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

3严禁在砌块墙体内混砌其他墙体材料。

严禁使用外表明显受潮的小砌块进行砌筑,阴雨季节应采取防雨措施。

4不得在已砌筑墙上打洞凿槽;严禁在小砌块墙体中预留水平沟槽;水、电、煤气管道、箱盒、门窗均应在墙体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一般可采用专用留槽砌块;门窗预埋铁件、预埋木砖、管道卫生洁具支架预埋件以及开关、插座预埋处,周围应采用C20混凝土灌实。

5严禁在砌筑的墙体上留设对砌块墙体的整体强度有影响的脚手眼。

施工时设置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距离不应小于600mm,并沿洞高的两侧每600mm各设Ø4点焊网片,同时在洞顶设钢筋混凝土过梁。

6墙体的临时间断处应设在门窗洞口边并砌成斜槎,严禁留直槎;斜槎长度应等于或大于斜槎高度。

7为防止顶层墙体开裂,应在顶层窗台下设置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顶层纵横墙应每隔400mm高度加设通长Ø4点焊钢筋网片。

8圈梁高度不应小于190mm,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圈梁下一皮小砌块必须采取有效封底措施;山墙及横墙圈梁的钢筋应弯入纵向圈梁内,弯入长度满足35d和50mm。

小砌块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

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形成200mm×200mm的凹凸槎口。

柱墙间用2Ø6拉结筋拉结,间距400mm,每边伸入墙内长应为1000mm。

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梁接触处的灰缝在砌筑时必须饱满填实并补浆勾缝,压实后呈凹缝。

粉刷前,在接缝的正反面均应钉设钢丝网,网宽为缝两侧各100mm。

5.2.3事后控制

(1)按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2)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②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③砼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④砼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⑤砌体施工记录;⑥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⑦施工质量控制资料;⑧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⑨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3)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②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③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当砌体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①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②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六、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6.1监理旁站项目

对构造柱、圈梁以及墙体底部砼导墙浇筑等项目应进行旁站。

6.2旁站内容和要求

见旁站监理方案及规划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