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条例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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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条例明细
长治益东国际酒店奖罚条例
总则
一、为加强在职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纪律,维护酒店的经营管理和工作秩序,提高酒店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酒店《员工守则》,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二、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惩罚相结合,贯彻“奖优劣汰,奖罚分明”的原则。
三、本条例适用于酒店所有职工。
第一章奖励条例
一、奖励种类:
部门内部表扬;全酒店通报表扬及奖励;进修培训奖励;奖励升职。
二、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奖励;
1.忠于职守、认真负责、舍己为人、专业技能技巧熟练、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30元-200元/次;
2.对提出酒店管理和服务质量以及增收节支有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100元-300元/次;
3.在创优质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50元-200元/次;
4.见义勇为维护国家和酒店财产以及宾客生命安全,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奖励:
100元-300元/次;
5.拾金不昧(价值200元以上),经核查属实,为酒店争得荣誉者,给予奖励:
30元-300元/次;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
30元-200元/次;
7.对客提供超值服务,屡次受到客人好评者,给予奖励:
50元-100元/次;
8.以情服务,用心做事”的典型事例,给予奖励:
50元-100元/次;
9.在市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100元-300元/次;
10.在“创新”上取得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100元-500元/次;
11.被评为酒店微笑、服务大使者,给予奖励:
50元-200元/次;
1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处分者(三个月内),给予奖励:
20元-100元/次;
13.对促进酒店管理工作,提高效益和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50元-300元/次;
14.其它积极向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奖励,给予奖励:
20元-200元/次;
三、奖励程序:
凡奖励的好人好事均由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报质检部,质检部根据奖励条例及部门所报的书面材料结合日常的工作考勤提出书面建议,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二章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一、处罚依据及处罚程序
工作质量不达标问题处罚、根据质检部每日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奖罚细则逐项予以处罚,质检部每月将处罚情况报财务部,于次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二、连带处罚机制
本着“下级出错,上级负责”的酒店管理原则,部门员工被罚,其所在部门的经理(负责人)、主管需受连带管理责任并承担员工被罚金额的10%(经理或负责人)和5%(主管和领班)。
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处罚:
(一)组织纪律类
1.工作时间唱歌,5元/次。
2.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次。
3.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次。
4.参加会议手机不设在振动位置,10元/次。
5.不走员工通道,10元/次。
6.工作时间睡觉或趴在桌子上打盹;开会、培训打盹,躺卧睡觉,20元/次。
7.工作时间吃零食,20元/次。
8.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次。
9.工作时间聚堆聊天或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次。
10.携带私人提包进入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吸烟(工作接待除外),20元/次。
11.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30元/次。
12.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30元/次。
13.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30元/次。
14.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睡觉或擅自带人在宿舍逗留,30元/次。
15.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在工作区域内洗涤个人生活用品,50元/次。
16.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在酒店内闲逛、工作,50元/次
17.未经允许进入仓库,50元/次。
18.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0元/次,超过30分钟当日以旷工计算。
19.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迟到20元/次,无故不参加100元/次。
20.未按酒店规定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100元/次。
21.工作时间下棋、打牌,100元/次,并书面检查,行政部存档。
22.自己或私自带外人在酒店客房内看电视、使用客用设施设备,100元/次。
23.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为自己办私事,100元/次。
24.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妄加评论、纠缠取闹,200元/次。
25.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200元/次。
26.参加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的;扰乱会议程序,200元/次。
27.在酒店的更衣室或宿舍放置酒店物品,累计10元以下,处罚50元/次;10-50元处罚100元/次;50-100元处罚150元/次;超过100元视情况停职检查。
28.偷吃酒店食品、饮料;把客人物品带入宿舍,200元/次。
29.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200元/次。
30.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200元/次。
31.进出酒店,不主动亮包并拒绝酒店职能部门人员的检查,200元/次。
32.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200元/次,并书面检查,行政部存档。
33.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300元/次。
34.截留酒店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300元/次或开除。
35.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纠缠取闹,300元/次,并停职检查。
36.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300元/次,并停职检查。
37.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500元/次并开除。
38.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500元/次并开除。
39.利用各种方式威胁他人或打击报复,500元/次并开除。
40.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记录资料、帐单、收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金额,中饱私囊,500元/次并开除。
41.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处以物品的5倍罚款并开除。
42.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500元/次。
43.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20元以下罚款10倍,20-100元罚款3-5倍,100元以上罚款5-6倍,情节严重者辞退。
44.在酒店内外有损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0元/次并开除。
45.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工作环境和秩序,500元/次并开除。
46.牢骚满腹,对酒店有敌视行为,500元/次并开除。
47.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斗殴、动用凶器威胁他人,500元/次并开除。
48.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1000元/次并开除。
49.违章作业造成事故,1000元/次。
(重大事故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0.对国家、社会不满,1000元/次并开除。
51.受治安条例和国家法律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辞退。
52.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行为规范类
1.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次。
2.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元/次。
3.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元/次。
4.对客人、同事乱用称谓,10元/次。
5.对客服务中,客人谈笑时随便插话,10元/次。
6.客人坐着时,主管或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坐着跟客人讲话,10元/次。
7.在酒店讲话时交头接耳,10元/次。
8.用脚开门或踢门,10元/次。
9.当班中站姿不雅、倚墙、身子不挺直,10元/次。
10.当班打哈欠不掩嘴、抓痒、叹气、抓头发、掏耳朵、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不掩口、不掉转头,10元/次。
11.蹲或坐在不应坐的位置上,10元/次。
12.未等上级或客人讲完话就扣电话或摔电话,10元/次。
13.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10元/次。
14.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元/次。
15.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到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不问候客人或下级问候不回答,10元/次。
16.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领导打电话或打电话遇到客人,不点头示意,10元/次。
17.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陪客人就餐、喝水声音大,10元/次。
18.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让、不避让,超过客人不道歉,20元/次。
19.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或指指点点,20元/次。
20.口哼小调,吹口哨,打响指,20元/次。
21.卫生清洁工作质量不达标,20元/次。
22.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30元/次。
23.在酒店宣传资料(牌)、表格和火灾设施、台面、门窗、墙面上等乱写乱画,30元/次。
24.在工作岗位上打闹,30元/次。
25.无紧要事项打断客人或领导谈话,50元/次。
26.取笑同事或客人,50元/次。
27.遗忘客人交办的事情,50元/次。
28.打听、传播、干涉非本部门的事情,50元/次。
29.出口伤人、粗言秽语、侮辱人格,100元/次。
30.工作失误出错不立即主动向客人赔礼道歉,100元/次。
31.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100元/次。
32.饮酒过量、失态,100元/次。
33.对宾客、上级、检查人员因工作出错乱解释,100元/次。
34.工作中互相推诿,出现问题推卸责任,100元/次。
35.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100元/次。
36.与客人争高低,顶撞客人,200元/次。
37.对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面为自己开脱责任,200元/次。
38.打听、议论、传播客人、员工的家事、私事和隐私,200元/次。
39.工作失误向客人质问、核实,200元/次。
40.不注意公共道德,严重破坏卫生秩序,200元/次。
41.议论是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破坏团结,影响他人形象,300元/次并辞退。
42.泄露酒店机密,300元/次并辞退。
43.议论和诽谤酒店的政策规定,造成破坏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恶劣影响,开除。
44.携带或收藏违禁品,开除并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5.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产,开除并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6.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三、仪容仪表类
1.不按规定佩带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或佩带歪斜、位置不规范或员工工牌字迹脱钓,10元/次。
2.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西装上衣外口袋插笔;腰带颜色不达标(标准为深色、黑色);衬衫不束在裤内;挽裤腿、卷袖子;贴身饰物外露;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纽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污迹,不合身,10元/次。
3.厨师、保安、行李员等工作时间不戴、歪戴、手拿帽子,10元/次。
4.男士鞋跟超过3公分,女士鞋跟超过6公分,10元/次。
5.工作时间内佩带耳环、手链、戒指等饰物,10元/次。
6.带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次。
7.伤病包扎物外露(在面客区域),10元/次。
8.发型(男)前遮眉、侧过耳中线,后过衣领,10元/次;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次。
9.不着酒店配发的制服、工鞋,20元/次。
10.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20元/次。
11.纹身,30元/次,情节严重者辞退。
12.其他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考勤类
1.迟到
1)迟到10分钟以内,处罚5元/次。
2)迟到20-30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
3)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2.早退
1)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5元/次。
2)早退20-30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
3)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旷工
1)在工作时间以内,私自出酒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2)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3)当月连续旷工达三天以上者,给予开除。
4.签到签退
1)上、下班未签到签退,扣罚5元/次。
2)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属实,扣罚10元/次。
3)代替他人签到签退,扣罚20元/次。
4)擅自更改签到签退时间,扣罚20元/次。
5.职工退回行政部
1)经常性劳动态度差,偷懒耍滑,消极怠工。
2)严重违规违纪,当月两天以上停职检查。
3)试用期三个月内不适合本岗位工作。
4)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培训类
1.下岗培训(当月内第一次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
1)应知应会考核不及格
2)礼节礼貌不达标
3)形体不规范
4)业务技能考试不及格
2.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迟到或早退,10元/次。
2)不遵守培训课堂纪律或考核纪律,30元/次。
3)无故不参加培训,100元/次。
六、安全类
1.擅自进入消防中心,20元/次。
2.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30元/次。
3.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30元/次。
4.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施工禁地,30元/次。
5.未按规定锁好门窗,30元/次。
6.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内不向上级报告或不到位,50元/次。
7.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物品,50元/次。
8.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次。
9.下班后不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50元/次。
10.擅自拨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他用途,100元/次。
11.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100元/次。
12.设备设施检查时不彻底,使用时有安全隐患,100元/次。
13.擅自使用电器或私拉乱接电线,100元/次。
14.刀具管理不善,100元/次。
15.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100元/次。
16.擅自动用明火作业或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施,100元/次。
17.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报修、维修、整改不及时,100元/次。
18.开水炉无水干烧,100元/次。
19.锅炉阀门不定期检查,100元/次。
20.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钥匙,100元/次。
21.安全工具不达标,不定期检查,100元/次。
22.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或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100元/次。
23.发现可疑人物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元/次。
24.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200元/次。
25.工作失职,有损客人安全或造成酒店损失,赔偿酒店损失并开除。
26.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200元/次。
27.窃听私人电话,200元/次。
28.人为损坏或丢失安全器材,200元/次。
29.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及时上报、上交,200元/次。
30.非工作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及班后未关闭煤气罐,200元/次。
31.擅自撬门撬锁,300元/次。
32.人离厨房,明火未关,500元/次。
33.工作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500元/次,情节严重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34.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5.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七、物资类
1.购买物品价格高于酒店检查部门考察价格,按差价处罚。
2.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10元/次。
3.未按正常手续报废酒店物品,20元/次。
4.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30元/次。
5.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30元/次。
6.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元/次。
7.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50元/次。
8.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50元/次。
9.酒店物品损坏不保修,50元/次。
10.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50元/次。
11.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50元/次。
12.无正常理由,物资损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且无酒店审批,50元/次。
13.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50元/次。
14.帐外物资不记帐,100元/次。
15.未按最低储备或最高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100元/次。
16.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处罚100元/次,200元以上处罚经济损失的60%。
17.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职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损失,100元/次。
18.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100元/次。
19.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度、年盘点,100元/次。
20.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许可擅自外拨设备用品,100元/次。
21.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变卖废品,100元/次。
22.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100元/次。
23.将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和物品闲置,造成浪费,100元/次。
24.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100元/次。
25.未经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100元/次。
26.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200元/次。
27.所购物资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购入,但不汇报,影响正常使用,200元/次。
28.擅自更改物品的使用用途,造成浪费,200元/次。
29.查到物资盈亏不汇报,200元/次。
30.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200元/次。
31.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200元/次。
32.购进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特殊情况除外),200元/次。
33.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影响酒店运营,300元/次。
34.未经允许擅自向酒店外外借设备物资,300元/次。
35.擅自将附赠品据为己有或送与他人,300元/次。
36.以旧物品充好物品(数量对,质量差),300元/次。
37.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善,造成酒店物资流失或损坏,500元/次。
38.对即将到期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500元/次并停职检查。
39.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八、设备设施类
1.不按酒店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20元/次。
2.下班后设施不按规定关闭电源,20元/次。
3.设备故障报修后,未跟催,20元/次。
4.设备故障或损坏后不报修,私自维修,30元/次。
5.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限维修,30元/次。
6.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30元/次。
7.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50元/次。
8.设备带病运行,50元/次。
9.设备设施有故障损害不及时收撤、归位,50元/次。
10.设备设施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50元/次。
11.在电脑里私自安装非工作软件,非法拷贝,100元/次。
12.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100元/次。
13.未对设备设施进行周期保养,100元/次。
14.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不停机、不检查、不汇报,100元/次。
15.外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设施时,未经工程部进行技术鉴定,100元/次。
16.未设立设备资料档案或保存不善(丢失、不全),100元/次。
17.有意破坏设备事故现场,300元/次。
18.对已观察到设备设施可能发生的意外,不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00元/次并停职检查。
19.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关处罚。
九、表格类
1.表格乱写乱画,10元/次。
2.表格发放领用不登记,10元/次。
3.表格未按规定存放或挂放,内部使用表格放于面客处,20元/次。
4.表格设计、印刷未按规定程序审批,20元/次。
5.表格统计有误,30元/次。
6.将空白表格用于其它用处,50元/次。
7.管理不善,致使表格丢失、销毁,50元/次。
8.未经酒店领导书面同意向外界或非本部门提供酒店内部资料,200元/次。
9.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关处罚。
一十、服务类
1.上错菜、报错名(歌),引起客人误解,20元/次。
2.对客人的合理问讯和要求无应答、无回复,30元/次。
3.客人有困难求助,未及时帮助,30元/次。
4.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50元/次。
5.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酒店物品,有缺项,50元/次。
6.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50元/次。
7.未及时提供服务,又未向客人解释,未取得客人谅解,50元/次。
8.工作或服务噪音过大,影响客人,50元/次。
9.客衣洗涤不及时,质量差,50元/次。
10.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错办,50元/次。
11.为客人提供的服务设施有故障,50元/次。
12.无微笑、冷眼斜视客人,对客服务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悦,50元/次。
13.将可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50元/次。
14.未经允许擅自向客人索赔,50元/次。
15.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又不及时上报,50元/次。
16.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元/次。
17.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帐或重复结帐,50元/次。
18.不遵守访客制度,擅自放行,50元/次。
19.施工影响到客人(未提前下施工通知单)。
100元/次。
20.在营业场所擅自维修,造成停水、停电,100元/次。
2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满,100元/次。
22.对客人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100元/次。
23.结帐时少开、漏开发票,造成客人再次索赔,100元/次。
24.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100元/次。
25.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0元/次。
26.未及时提供服务,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100元/次。
27.各种撵客或变相撵客行为,100元/次。
28.对客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过期商品,100元/次。
29.对客人未按预定要求提出服务,违背承诺,100元/次。
30.客人提出的意见重复出现,100元/次。
31.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达标(有异味或质量差),按售价的5倍处罚。
32.对客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到,100元/次。
33.由于工作用心不到,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元以下,50元/次;100-500元为100元/次。
34.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200元/次。
35.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偏差,影响酒店声誉,200元/次。
36.当客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未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给客人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00元/次。
37.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或因此给客人带来损失,50-300元/次。
38.保安看护疏通不当,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200-1000元/次。
39.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关处罚。
十一、管理人员职责类
1.上级材料、报表漏报,错报,不报,20元/次。
2.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20元/次。
3.工作时间与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