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使用手册机场应急救护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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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使用手册机场应急救护管理

第十七章机场应急救护管理

1概述

1.1范围

机场应急救护范围包括针对航空器紧急事件、非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护;机场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旅客和机场内人员突发伤病的医疗救护服务等。

1.2目的

明确应急救护工作、设施设备的运行标准,制定医疗应急救护的程序、制度,通过程序、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管理维护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器材、药品,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护工作,使机场应急救护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要求,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护,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

2管理依据

2.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3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局令第156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91号)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94号)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民航局令第170号)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96号)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民航局令第208号)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GB18040-2008)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工作规范》(试行)(MD-FS-2008-06)

《浙江省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温政发〔2005〕50号)

2.2相关参考文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之附件6,12,13,14

3安全目标

3.1年度安全目标的确定

卫生所负责人根据现场指挥中心年度安全目标,结合科室以往安全工作的相关数据,对照内部历史数据和行业历史数据,按照严格控制、提高安全裕度的原则并利用风险管理的办法制定部门《应急救护管理安全目标》,并分解细化到各岗位,报现场指挥中心审批后组织实施。

安全目标至少包括:

(1)杜绝发生设施设备责任事故及责任原因致人死亡、重伤事件。

(2)应急救护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3)杜绝责任原因导致的医疗差错和事故。

(4)专(包)机、重大任务、应急救护保障无重大差错。

(5)杜绝应急救护不得力导致严重投诉事件。

3.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签署安全责任书

卫生所根据年度安全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安全计划,负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或责任人,建立各类人员岗位工作标准和差错处理程序。

3.3安全目标的监控

3.3.1卫生所负责人负责监督部门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对应急救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偏差,及时组织采取措施。

对涉及到机场整体目标的薄弱环节,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中心协调解决,并主动落实上级单位和局方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

3.3.2卫生所负责人分配专人对应急救护仪器、器材、药品、物资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卫生防疫仪器、器材、药品、物资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救护设施、救护车辆的完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协调解决。

3.3.3卫生所通过每日晨交班,全员每月安全生产教育例会等形式,对照检查科室、岗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含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通过严格讲评,兑现奖惩,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闭环运行和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目标的落实。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卫生所是机场应急救护管理的主体责任科室。

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服务、卫生防疫和应急救护管理。

现场指挥中心和安全质量部分别负责应急救护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检查。

4.2职责

4.2.1卫生所负责制定机场应急救护工作制度及相关程序,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对机场应急救援人员实施相关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护综合、单项和桌面演练;参加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为旅客、机组人员和机场工作人员提供应急医疗报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民航卫生有关防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机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控制疫情传播。

4.2.2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

现场指挥中心负责不定期检查急救设施配备和完好以及医疗救护人员培训演练情况。

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和目标落实情况。

5应急救护日常管理

5.1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应急救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日常应急救护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机场航班正常运行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急救保障。

5.2应急救护值班和管理制度

5.2.1卫生所实行24小时应急救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值班医生和护士组成。

值班电话:

5.2.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并严格交接班手续。

5.2.3卫生所负责人通报当日重要保障任务,对岗位人员在岗在位、通信联络、安全生产和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日常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当机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履行应急救护指挥职责,通知在岗人员进入应急状态,按机场公司和部门预案进行初步处置。

5.2.4 全体值班人员均应学习应急救护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协议救援单位的联络方式。

当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按规定程序通报信息,按照机场公司和部门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5.2.5 明确所有医护人员通信联络方式,一旦发生医疗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召集投入应急救护行动。

5.2.6卫生所负责人参加现场指挥中心月安全生产例会,报告医疗救护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和信息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6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管理

6.1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应急救护设施管理制度,持续改善应急救护设施管理水平,做到制度完善、定期检查、记录完整、整改及时,应急救护设施的配备符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设备完好率不低于100%,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恢复良好,确保满足应急救护需求。

6.2应急救护设施配备

依据《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机场按照应急救护保障8级标准配备应急救护设施,以下主要设施设备:

6.2.1机场应急救护房屋设施

序号

项目

应配

实配

数量

面积/m2

数量

面积/m2

名称

1

机场医疗急救中心

1

结合机场应急救护特点,参照国家有关急救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1

200

卫生所

航站楼急救站

1

140-160

1

70

国内厅急救站

2

航站楼急救室

1

40

1

15

国际厅医务室

机场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建立应急救护合作关系。

6.2.2机场应急救护人员

序号

医护人员分类

人数

应配

机场卫生所

合作医院

1

医生

医护人员不少于30人

7

14

2

护士

2

8

3

药剂士

1

0

6.2.3机场应急救护仪器、器材、药品、物资

序号

品类

单位

应配

实配

1

急救箱(按标准配备)

40

40

2

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药

袋/类

15

15

3

固定夹板(脊柱夹板、四肢夹板)

40

40

4

颈托

40

40

5

三角巾

150

190

6

绷带(三列/卷)

150

150

7

毛毯

60

60

8

一次性烧伤单

30

30

9

尸体袋

150

150

10

一次性床单

150

150

11

伤员救治帐篷(最少可同时救治5人)

2

2

12

应急照明灯

15

15

13

防疫消毒药械(环境消毒)

3

3

14

个人防护装备(传染病)

10

10

15

担架(其中含脊椎固定板、头部固定器)不少于20%)

80

80

16

铲式担架

5

5

17

急救担架车

1

1

18

便携式呼吸机

4

5

19

体外心脏除颤器

5

5

20

急救指挥区域标志

1

2

21

检伤分类区域标志

1

22

各类伤救治区域标志

23

伤亡识别标签

800

800

24

简易呼吸器

3

3

25

心电图机

0

1

26

吸引设备

3

3

6.2.4通信设备

序号

通讯设备

配备数量

名称

单位

1

集群手持无线对讲机

2

2

录音电话

1

3

传真机

2

6.2.5救护车辆

序号

救护车辆

配备数量/辆

应配

机场卫生所

合作医院

1

普通型救护车

2

2

复苏型救护车

2

救护指挥车

1

0

救护物资供应车(4t~5t)

1

0

6.3日常检查维护

6.3.1日检查维护。

卫生所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每天一次检查所使用的应急救护设施,发现不足或问题,立即处理,确保不影响医疗保障工作。

6.3.2医护值班人员按照要求检查充电设备,定期进行充电。

其中使用设备随时充电;备用设备每三个月充电一次。

6.3.3卫生所负责人分配专人每月对医疗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卫生所负责人不定期抽查医疗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确保库房环境整洁,医疗设备/器械完备完好,摆放位置固定有序,使用结束后及时放回原位。

消耗品及时补充;发现医疗设备器械不能正常使用的,由卫生所安排进行维修;对属于国家强制鉴定的设备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鉴定。

7 急救药品管理

7.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保证急救药品的配备数量符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保证急救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

7.2急救药品的配备

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急救药品。

7.3急救药品日常管理

7.3.1卫生所负责人全面负责急救药品管理,按有关规定制定计划,具体组织急救药品管理。

严格制度,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7.3.2药房药师负责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的制订、急救药品的入出库验收、急救药品的有效期监控。

7.3.3护士负责诊断室、治疗室、救护车、急救箱内急救药品的检查和更换;候机楼急救室值班人员负责所在岗位急救药品的检查和更换;急救药品使用后,由使用人负责补充,不能及时补充时应向卫生所负责人报告,由其安排他人负责补齐。

7.3.4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销毁,严防用于应急救护。

8突发事件的处置

8.1工作目标

卫生所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制订完善的应急救护实施预案和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救护处置预案,保证在机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护处置。

8.2处置程序

机场范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需要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时,卫生所应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和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要求,启动应急救护预案,对紧急事件进行有效处置。

发生其他影响机场运行但不需要启动应急救护预案的突发事件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应急救护设施设备故障,无法满足应急救护工作需要时,卫生所应立即报告机场现场指挥中心,同时立即组织抢修,必要时联系协议救援单位提供支援。

2、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发生危重病人需要急救时,值班医护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的范围,立即赶赴现场对危重病人进行现场急救处置,需要送市区进行后续检查和抢救的病人,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转送。

3、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连续出现危重病人,医疗救护力量无法满足急救处置需要时,卫生所应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中心,请求温州市卫生所提供医疗急救支援。

4、卫生所接收到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出现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医学隔离和消毒措施,同时迅速报告温州市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其要求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并通报机场检验检疫部门。

5、接到检验检疫部门有关国际、地区航班出现疫情的信息,按其要求派出人员、设备参与救护处置。

9安全信息管理

9.1工作目标

卫生所负责机场应急救护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与应急救护相关的安全信息并进行登记、分析、汇总和上报,实现安全信息共享。

9.2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汇总

卫生所负责人具体负责应急救护有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信息范围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各类台帐、工作记录(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检查发现的问题)。

2、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急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事故、事故征候、不安全事件、安全隐患。

3、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和局方有关应急救护的规章指令通告,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应急救护的文件、标准、程序。

4、中国航空安全资源报告系统(SCASS)及其他渠道(如报纸、杂志、网络、局方文件)提供的与应急救护有关的安全信息。

5、民航系统应急救护交流研讨和机场、部门各类会议反应的涉及应急救护安全方面的信息。

6、特殊航班保障信息(二级以上警卫保障、专机保障、急救包机飞行、担架旅客转运)、特殊天气信息以及机场突发事件响应预案启动与结束的信息。

卫生所定期更新安全信息数据库,分类统计事故、事故征候及其他要求的安全数据,保证数据实时有效,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10风险管理

10.1工作目标

卫生所致力于对应急救护设施设备进行风险管理,并将其作为日常安全运行工作的一部分。

系统地识别和评估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源,根据风险类别采取不同的控制与监督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内。

10.2风险管理的实施

10.2.1卫生所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并组织和实施。

10.2.2建立应急救护特别是涉及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车辆安全方面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制订预防和应急措施,卫生所每月进行风险管理评估,不断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10.2.3当行业、机场公司或部门发生涉及应急救护方面的安全问题时,卫生所应利用现场指挥中心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全员安全教育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评估风险,采取控制措施。

10.3启动风险管理的时机

除以上工作外,卫生所至少在下列情况下启动风险管理:

1、涉及应急救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流程等发生变化时。

2、应急救护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机场应急救护工作需要时。

3、机场发生突发事件卫生所反应不及时时。

4、机场发生突发事件卫生所处置不得当时。

5、本机场或行业发生应急救护工作差错或不安全事件时。

6、新进人员上岗作业时。

7、新的医疗设施设备投入使用时。

8、应急救援演练暴露安全隐患或薄弱环节时。

11安全监督与审核

11.1工作目标

通过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和审核,及时识别和发现潜在的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机场应急救护管理实施的各个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1.2绩效考核评价

11.2.1卫生所负责人负责对所在科室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绩效实施考核。

11.2.2绩效考核依据详见机场公司和卫生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11.3安全检查

11.3.1检查要求

11.3.1.1卫生所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制订应急救护设施、人员检查计划和检查单。

检查单应内容全面、标准明确,并对检查单内容实施动态管理,便于发现那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确保安全检查的有效性。

11.3.1.2检查完成后,检查单位/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应及时确定整改要求、时限,保证措施落实,整改有效,防止同类隐患重复发生。

11.3.1.3现场指挥中心和安全质量部按职责不定期进行检查。

11.3.1.4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至少保留两年。

11.3.2定期检查

检查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实施人员

检查形式

岗位检查

通讯设备(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完好性

每日1次

各岗位使用人员

自查

医疗设备、器材、敷料使用消耗情况

每日1次

各岗位使用人员

自查

药品效期(急救室、出诊箱、救护车、药房)

每日1次

护理、药品管理人员

自查

执行“三查八对”制度情况

每日1次

护理岗位人员

自查

车辆车况

每日1次

特车科当班司机

自查

敷料消毒情况

每日1次

护理岗位人员

自查

科室检查

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每月1次

专管人员

现场检查

11.3.3不定期检查

检查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实施人员

检查方式

重大节日检查

重大节日(事件)前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重大节日(事件)前

各岗位和管理人员

岗位自查,管理人员现场检查

临时性检查

临时性检查要求

由上级确定

各岗位和管理人员

岗位自查,管理人员现场检查

不定期抽查

执行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由卫生所负责人临时确定

卫生所负责人

管理人员现场检查

11.3.4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实施人员

检查方式

应急救援检查

应急救护设施的完备性、完好性情况

每季一次

现场指挥中心

现场检查设施和记录

设备(车辆)换季检查

设备设施换季检查保养情况

每年两次

机场公司职能部门

机场公司职能部门现场检查,事前卫生所自查

计量设备强制检定

每年一次

相关负责人

现场检查

11.3.5综合性安全检查

检查类型

检查内容

频次

实施人员

检查方式

职能部门检查

安全监督

半年1次

现场指挥中心

现场检查

机场公司检查

安全监督

每年1次

机场公司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

现场检查

11.3.6内外部审核

检查类型

检查内容

频次

实施人员

检查方式

机场公司内部审核

审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每次1次

现场指挥中心

现场检查

外部审核

审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每次1次

机场公司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

现场检查

12教育培训与演练

12.1工作目标

卫生所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护人员专业知识和应急反应能力,最终达到及时有效地实施机场应急救护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

12.2教育培训与演练的组织分工

12.2.1卫生所负责人负责根据机场公司、现场指挥中心要求,结合应急救护工作需要,拟定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经现场指挥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十二月底上报现场指挥中心备案。

12.2.2卫生所每年应评估教育培训和演练情况,查找不足,分析需求,采取改进措施。

12.3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12.3.1医护人员持证上岗:

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教育培训,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12.3.2新进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

机场、部门、岗位级安全教育按本手册第二章有关规定执行;应急救护有关法规、本机场应急救援和救护预案、急救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机场应急救护预案》、急诊医学应急处置原则、伤员检伤分类等,经业务技术熟练人员带教,经卫生所考核合格,方可参加值班工作。

12.3.3在岗人员复训:

由卫生所统一组织,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主要包括医疗业务知识和应急救护规章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护预案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机场公司和部门要求完成的公共培训项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培训、取证、复审、复证和部门要求完成的内部授课、现场操作、外出培训等。

12.4演练的组织实施

12.4.1组织参加机场公司的演练。

根据机场公司年度综合或桌面演练计划,卫生所就制订本部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分练计划,提前组织实施,熟悉相关应急救护预案,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护技能,为参加机场公司演练做好准备。

12.4.2自行组织单项演练或桌面演练。

卫生所组织应急救护风险评估,针对暴露的薄弱环节,组织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单项演练或桌面演练,以利于熟练掌握应急救护预案和程序,同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自行组织的单项演练或桌面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应按照制定计划――研究准备――正式演练――总结讲评的程序组织实施,讲求质量和效果,达到检验预案,提高素质的目的。

12.4.3单项演练和桌面演练计划的设计包括:

演习的类型、科目、演习的地点、演习日期、时间的安排;参加单位及其责任;演习步骤,演习场地的布置,参加人员的选用;演习场地的路线;演习的讲评方式、内容。

12.4.4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尽量调用一切可用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践性演练,以检验相互协调的能力。

演练时邀请当地救护协议单位参加,并且参加演练讲评。

12.4.5地点选择要便于驰救,并确保救护设备不会对导航设备的运行和航空器的安全起降造成干扰。

演练以不影响机场正常安全生产为前提,并且卫生所在演练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救护保障的能力。

12.4.6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记载、总结、讲评,并依次对预案进行检查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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