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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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实施计划
批准:
审核:
编制:
1工程概况
本合同主要工作范围为:
引水系统及地下厂房工程洞身开挖、锚喷支护、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接地、施工通风与防尘、灌浆、照明、临时设施(供水、供电、施工道路、施工企业、工程永久废水处理设施投产前的施工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等)的修建及维护、转料场、表土堆存场和渣场(在本合同施工期内)的管理与维护等及其相关工作。
2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2.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电站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力度,确保电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现电站建设国优工程的目标。
在电站引水系统及地下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2.2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电站项目经理部。
3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5)《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附条文说明)》GB/T50430-2007。
4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小组人员由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试验室、机电物资部、综合队、施工厂队抽调负责人组成。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
组员:
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厂队长
组长/副组长职责:
1)负责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领导工作;
2)全面负责“强条”的宣贯执行;
3)组织编写、审核并批准“强条”实施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4)组织并落实实施经费;
5)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对违反“强条”的行为进行考核。
组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策划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编写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2)制订“强条”的宣贯计划,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督促相关人员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学习并记录;
3)定期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强条”条款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人及时纠正并形成记录;
4)有针对性的组织召开专题会,对施工不符合“强条”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整改方案,并督促执行;
5)建立各专业“强条”实施台帐,对“强条”执行情况定期总结。
各级施工队职责:
1)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2)施工队负责人现场组织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强条的交底;
3)在日常工作中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强制性条文要求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向作业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5管理目标
项目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管
理,实现项目部的管理目标。
5.1质量管理目标:
1、不发生质量事故;
2、有效控制质量缺陷,消除质量隐患;
3、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86%以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优良率93%以上,杜绝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隐患,工程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施工总体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创行业精品工程;
4、工程建设整体质量达到国家优质标准,工程总评质量优良,所有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关键分部工程优良;
5、工程性能试验指标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保证值。
5.2安全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机电、火灾、场内交通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
;减少职业
病,杜绝U期以上尘肺病。
2、文明施工安全目标:
场布合理,施工有序,符合文明施工标准,争创文明工地。
5.3环境管理目标:
节能降耗,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杜绝重大可控环境污染事故。
5.4其他管理目标:
1、工程资料归档齐全与完整;
2、工程资料归档与施工同步;
3、工程施工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6《强制性条文》的宣传与学习
6.1加强对《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和学习的组织工作。
项目部各部室、厂队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强制性条文》逐条进行学习,在宣传贯彻和学习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重点是基层作业队和工程技术人员。
发挥有关各方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方式,由点及面,各部室、厂队的领导干部和技术责任人,要求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和内容,真正把《强制性条文》落实到施工的全过程,切实提高海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
6.2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教育、学习工作。
采用报刊、宣传栏、讲座、集中学习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意义,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
各部室、厂队应根据本部门情况,根据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与该工序相关的《强制性条文》内容,使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达到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真正把《强制性条文》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各部门、厂队在学习时,要把学习和掌握《强制性条文》变成自觉的行动。
在《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和违反后的处罚方面,不存在“不知者不怪”特例,因此学习应全面,不能留死角。
7《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1、《强制性条文》中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取变通手法对执行《强制性条文》打折扣,凡与《强制性条文》中的条款相抵触、矛盾、不符或不完全相符的文件、规定、制度等必须立即废止。
2、将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与部门考核挂钩,作为其岗位目标的考核内容之一。
3、加强对作业厂队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一旦发现有不遵守《强制性条文》情形的,立即责令整改。
4、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
整改措施,情况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规范土石方开挖、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及灌浆等作业。
6、在质量检测和评定工作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7、将《强制性条文》作为法规性文件加以落实,应当使有关技术人员人手一册本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加强对钻探、施工、安装作业组的技术和安全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对安全、质检、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考核,在施工的各个环节,坚决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
8《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实施《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机构为《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
2、由实施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季度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会同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质量检查一同进行。
3、日常巡查由相关部门负责,每月填写一次检查记录表。
检查记录表见附表。
其中施工技术、质量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试验由试验室负责,施工安全由安全部负责,工程验收由质量部负责。
4、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都有权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5、严格执法,建立监督检查的后处理机制,对任何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照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9《强制性条文》的更新
为确保强制性条文的合法性、有效性,项目部将在总公司和分公司按年度更新的强制性条文基础上,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施工情况及业主相关要求每年对《强制性条文》进行更新,确保施行的强条均是合法的、有效的和使用于本工程的。
10附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附表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水电工程)(施工技术、
质量部分);
附表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水电工程)(施工试验部
分);
附表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部分);附表四: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水电工程)(工程验收部
分)。
附表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水电工程)
(施工技术、质量部分)
工程名称(部位):
编号:
序号
规范、规程名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03-2004
4.2.6应结合施工总布置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做好土石方平衡,与水土保持相结合;
469混凝土施工设计通过方案比较选定,确定拌合、运输及生产率,浇筑强度和整个浇筑工期;
7.2.1施工总布置应根据施工需要分阶段逐步形成,满足个阶段施工需要,做好前后衔接,初期场地平整确定范围宜按施工总布置要求确定;
7.3.3施工分区规划布置原则:
特种材料仓库(炸药、雷管库、油库等)应根据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布置。
2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
DL/T5181—2003
8.3.1在松散、软弱、破碎等稳定性差的围岩中进行锚喷支护施工的有关规定:
1须及时进行施工期现场监控量测,根据围岩变形情况,及时调整支护方案和支护参数;
2喷支护应紧跟开挖工作面进行,并米取早强措施;
3要时,采取用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超前锚固、底拱锚固或封闭仰拱等措施;
4一循环的爆破作业宜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完成后4小时、砂浆锚杆安装后8小时、监测仪器埋设
后1小时进行,并控制瞬时起爆药量。
3
《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
5110-2013
6.0.3钢模板的设计应符合GBJ17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取1.0;其荷载设计值可乘以
系数0.85予以折减。
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应符合GBJ18的规定,其荷载设计值不应折减。
木模板的
设计应符合GBJ5的规定;当木材含水率小于25%时,其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90予以折减。
其他材料的模板的设计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6.0.4设计模板时,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1模板的自身重力;2新浇筑的混凝土的重力;3钢
筋和预埋件的重力;4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的重力;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6新浇筑的混凝
土的侧压力;7新浇筑的混凝土的浮托力;8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9风荷载;10除上列九项
何载以外的其他何载。
6.0.6当验算模板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允许值:
1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2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3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
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
序号
规范、规程名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6.0.7承重模板的抗倾覆稳定性,应按下列要求核算:
1计算下列两项倾覆力矩,并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1)风荷载,按GBJ9确定;2)作用于承重模
板边缘150kg/m的水平力。
2算稳定力矩时,模板自重的折减系数为0.8;如冋时安装钢筋时,应包括钢筋的重量。
活荷载按
其对抗倾覆稳定最不利的分布计算。
3倾覆稳定系数应大于1.4。
6.0.8除悬臂模板外,竖向模板与内倾模板都必须设置内部撑杆或外部拉杆,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6.0.9支架的立柱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加以固定。
6.0.10多层建筑物上层结构的模板支撑在下层结构上时,必须验算下层结构的实际强度和承载能力。
6.0.11模板附件的安全系数,应按表6.0.11采用。
表6.0.11模板附件的最小安全系数
附件名称
结构型式
安全
系数
模板拉杆及锚定头
所有使用的模板
2.0
模板锚定件
仅支撑模板重量和混凝土压力的模板支撑模板和混凝土重量、施工何载和冲击何载的模板
2.0
3.0
模板吊钩
所有使用的模板
4.0
8.0.10钢承重骨架的模板,必须按设计位置可靠地固定在承重骨架上,以防止在运输及浇筑时错位。
承重骨架安装前,宜先作试吊及承载试验。
8.0.11模板上严禁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材料及设备。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按模板设计荷载控制
浇筑顺序、浇筑速度及施工荷载,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杂物。
8.0.1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检杳、调整模板的形状及位置,使其与设计线的偏差不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绝对值的1.5倍,并每班做好记录。
对承重模板,必须加强检
杳、维护;对重要部位的承重模板,还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测。
模板如有变形、位移,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混凝土浇筑。
8.0.1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监视混凝土下料情况,不得过于靠近模板下料直接冲击模板;混凝土罐等机具不得撞击模板。
4
5.1.7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规范、规程名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2001
1先使用散装水泥。
2至U工地的水泥,应按标明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分别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储罐或仓库中,不得混装。
6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7应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注意环境保护。
7.1.9混凝土拌和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合格料处理:
1用配料单已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
2凝土配料时,任意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不符合质量要求;3和不均匀或夹带生料;
4机口混凝土坍落度超过最大允许值。
7.3.10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在仓内加水;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米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应避免外来水进入仓内,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应随时清除粘附在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表面的砂浆;应有专人做好模板维护,防止模板位移、变形。
7.3.13浇筑仓面混凝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挖除:
1现7.1.9第1、2、3款情况的不合格料;
2到咼等级混凝土浇筑部位的低等级混凝土料;
3能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实或对建筑物带来不利影响的级配错误的混凝土料;4时间不凝固超过规定时间的混凝土料。
5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
范》DL/T5148-2012
1.0.6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部位,其附近30m以内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确需爆破时,应米
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征得有关部门的冋意。
3.1.2灌浆用水泥的品质必须符合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或其他相关水泥标准的规定,
以及本条文的要求。
4.0.1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
1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
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地下洞室围岩固结灌浆。
3其他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试验的工程。
4.0.3灌浆试验的地点应具有代表性。
当在工程建设部位进行试验时,不得采取对工程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试验方法。
5.7.4灌浆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应按下述原则处理:
1尽快恢复灌浆,否则应立即冲洗钻孔,再恢复灌浆。
若无法冲洗或冲洗无效,则应进行扫孔,再恢复灌浆;
2复灌浆时,应使用开灌比级的水泥浆进行灌注,如注入率与中断前相近,即可采用中断前水泥
序号
规范、规程名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浆的比级继续灌注;如注入率与中断前减少较多,应逐级加浓浆液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减少很多,且在短时间内停止吸浆,应采取补救措施。
5.5.3灌浆应尽快达到设计压力,但对于注入率较大或易于抬动的部位,应分级升压。
7.1.2隧洞混凝土衬砌段的灌浆,应按先回填灌浆后固结灌浆的顺序进行。
回填灌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70%设计强度后进行,固结灌浆宜在该部位的回填灌浆结束7d后进行。
当隧洞中布置有
帷幕灌浆时,应按照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的顺序施工。
7.4.6灌浆压力必须以控制钢衬变形不超过设计规定值为准。
可根据钢衬的形状、厚薄、脱空面积的大小以及脱空的程度等情况确定。
钢管衬砌接触灌浆压力不宜大于0.1MPa。
7.4.8灌浆应自低处孔开始,并在灌浆过程中敲击震动钢衬,待各高处孔分别排出浓浆后,依次将其孔口阀门关闭,同时应记录各孔排出的浆量和浓度。
6
《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NB/T
35007-2013
3.0.2施工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及时提出对不良工程地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进行地质观测与预报。
(5)参加地基、围岩、工程边坡、水库蓄水及其他隐蔽工程的地质评价与验收。
4.3.3预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地质编录过程中,出现地基的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所依据的资料和结论有较大的变化,需要修改设计;或可能出现新的不利地质因素危及建筑物与施工安全。
(2)由于天然或人为因素使建筑物区岩土体出现异常变化,将导致失稳引起破坏,需要采取加固与处理措施。
(3)基坑有可能出现大量涌水。
(4)出现管涌、流沙。
5.1.3应根据编录的实际情况,提出临时支护措施和修改设计的意见。
6.3.3工程边坡可能失稳的预报,应采用书面预报。
若遇紧急情况,可先作口头预报,随机整理书面材料报出。
预报资料应统一编号。
7
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说明
自查意见
好中差
填表说明:
评价栏符合用“V”表示,基本符合用“△”表示,不符合用“O”表示;自查意见栏在结果后面的下划线上画“▲”。
检查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由工程管理部各工作面负责人、各作业队按附表1内容日常检查,每月记录一次。
附表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水电工程)
(施工试验部分)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规范、规程、名
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1
《水工混凝土施工
规范》DL/T5144
—2001
6.0.1为满足混凝土设计强度、耐久性、抗渗性等要求和施工和易性需要,应进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优先试验。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选择应经综合分析比较,合理地降低水泥用量。
主体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应经审杳选定。
6.0.8混凝土使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时,配合比选择必须控制混凝土中的总含碱量(混凝土含碱量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以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
7.1.4混凝土拌和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11.3.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满足设计技术指标和施工要求,并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施工配料单必须经校核后签发,并严格按签发的混凝土施工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
11.4.4混凝土拆模后,应检杳其外观质量。
有混凝土裂缝、蜂窝、麻面、错台和模板走样等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应及时检查和处理。
对混凝土强度或内部质量有怀疑时,可采取无损检测法(如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或钻孔取心、压水试验等进仃检杳。
11.5.3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强度:
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5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1000m3成型一组;非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1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3成型一组。
2拉强度:
28d龄期每20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3000m3成型一组。
3冻、抗渗或其它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1〜2组。
11.5.6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和最小值应冋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fcu,k+Ktcr0(11.5.6-1)
fcu.min>0.85fcu.k(fcu.min>0.90fcu.k(>C9020)(11.5.6-3)
式中mfcu――混凝土强度平均值,MPa;
fcu,k――混凝土设计龄期的强度标准值,MPa:
序号
规范、规程、名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K――合格判定系数,根据验收批统计组数n值,按表11.5.6选取;
t――概率度系数,取用值见附录A表A1;
d0――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fcu,minn组强度中的最小值,MPa。
表11.5.6合格判定系数K值表
n
2
3
4
5
6〜10
11〜15
16〜25
>25
K
0.71
0.58
0.50
0.45
0.36
0.28
0.23
0.20
注:
1•冋一验收批混凝土,应由强度标准相冋、配合比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冋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宜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或按月划分验收批。
2.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d0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应取d0=0.06fcu,k。
2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
DL/T5181—2003
10.1.2非张拉型锚杆的质量检查的有关规定:
3质量合格条件:
1)冋组锚杆的抗拔力平均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任意一根锚杆的抗拔力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0%。
10.1.3张拉型锚杆的质量检查的有关规定:
1)张拉型锚杆的垫板与岩面应紧密接触,垫板不得出现弯曲;
2)预应力锚杆应有完整的锚杆性能试验和验收检验资料以及施工记录,锚杆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说明
自查意见
好中差
填表说明:
评价栏符合用“V”表示,基本符合用“△”表示,不符合用“O”表示;自查意见栏在结果后面的下划线上画“▲”。
检查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注:
由实验室按附表2内容检查,每月记录一次
附表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水电工程)
(施工安全部分)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规范、规程
名称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评价
1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5099-2011
7.3.2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起爆及瞎炮处理,应遵守GB6722的有关规定。
爆破器材应符合施工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有关的性能检验。
7.3.3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飞石、有害气体和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
单向开挖洞室,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7.3.4洞室群多个工作面冋时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建立协调机制,统一指挥,落实责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相邻炮区的安全准爆。
7.3.5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或小断面洞室为5倍洞径距离放炮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
作面;相距15m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