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幕喷头全套汇编整编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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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幕喷头全套汇编整编资料
ZSTMB系列单出口型水幕喷头是自动或手动水幕系统的一个组成元件。
是作为防火或分区及局部防护冷却。
一般情况下多与防护卷帘及玻璃幕墙等配合使用,通常安装于自动扶梯和旋转梯穿过的楼板孔口出或舞台口等地方。
特别是液化石油和化工品等储藏等场所进行火灾控制和冷却保护。
二、工作原理
ZSTMB系列单出口型水幕喷头由于压力水作用下,将流入的水迅速形成水幕,以一定的速度喷出,按照一定的雾化角均匀喷射在相应的射程范围内,覆盖保护对象外表面上,具有冷却、窒息、乳化、稀释、绝缘等作用,以到达抑制火势和灭火作用。
三、产品特点
★限制燃烧速度,减少火灾破坏,减少爆炸危险,促使蒸气稀释和散发。
★仅使用水作为灭火剂,有良好的经济性。
★如果要求扑灭液体火灾,可将清水泡沫引入混合器内。
★能有效的与其它灭火系统配合使用。
四、技术参数
型 号
规 格
公称压力
(MPa)
流量
(L/min)
流量系数
(K)
雾化角
(℃)
连接螺纹
(R)
ZSTMB8
0.35
15
8
45°
60°
90°
120°
150°
1/2”
3/4”
1”
ZSTMB10
18.5
10
ZSTMB14.9
28
14.9
ZSTMB17
32
17
ZSTMB21.4
40
21.4
ZSTMB27
50
27
ZSTMA28
52
28
ZSTMB40
75
40
ZSTMB52
97
52
ZSTMB80
150
80
ZSTMB115
215
115
ZSTMB-T水幕喷头
一、产品结构
ZSTMB-T水幕喷头是开式喷头的一种类型,只有一个出水口。
其喷洒时,入水口轴线与出水口轴线成90°夹角。
材质为钢镀铬。
根据喷射流量和喷射角度的不同要求设有不同的开口大小。
二、产品型号
ZSTMB-T
公称流量系数
同时适用于防火分隔和防护冷却
水幕倾角为90°,且只有一个出水口
水幕喷头
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三、ZSTMB-T水幕喷头外型及尺寸
外观形状
外形尺寸
四、技术参数
ZSTMB-T水幕喷头技术参数表
喷头型号
公称
直径
(mm)
流量特性
参数
(K)
喷水
角度
(º)
最小工作
压力
(MPa)
最大工作压力
(MPa)
外形尺寸
D×L
(mm)
连接
螺纹
R
流量公式
(L/min)
ZSTMB-T28.7/180
8
28.7
180
0.05
1.6
28×42
R1/2
K:
流量系数
P:
喷头工作压力(MPa)
Q:
;流量(L/min)
ZSTMB-T43/180
10
43
180
0.05
1.6
28×42
R1/2
ZSTMB-T56/180
12
56
180
0.05
1.6
28×42
R1/2
五、特性曲线
六、产品用途
水幕喷头与雨淋报警装置等配套使用构成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分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前者是用密集的喷头喷水构成水墙式水帘,如舞台、窗口、自动扶梯和旋转楼梯及建筑中庭四周。
后者是配合防火卷帘等分隔物进行防火分隔,如防火卷帘、玻璃幕墙、防火门、钢构件等。
七、注意事项
1.开箱后检验商标、型号、合格证是否齐全,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现象;
2.安装前确认喷头型号与安装部位要求一致;
ZSTMC-T水幕喷头
一、产品结构
ZSTMC-T双口式水幕喷头是开式喷头的一种类型,有两个出水口,其喷洒时,入水口轴线与出水口轴线成90°夹角。
材质为铜镀铬。
根据喷射流量和喷射角度的不同要求设有不同的开口大小。
二、产品型号
公称流量系数
同时适用于防火分隔和防护冷却
水幕倾角为90°,且有两个出水口
水幕喷头
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ZSTMC-T
三、ZSTMC-T水幕喷头外型及尺寸
外观形状
ZSTMC-T水幕喷头外形尺寸
四、技术参数
ZSTMC-T水幕喷头技术参数表
喷头型号
公称
直径
(mm)
流量特性
参数
(K)
喷水
角度
(º)
额定工作
压力
(MPa)
外形尺寸
D×L
(mm)
连接
螺纹
R
流量公式
(L/min)
ZSTMC-T20.5/180
6
20.5
180
0.1
28×49
R1/2
K:
流量系数
P:
喷头工作压力(MPa)
Q:
;流量(L/min)
ZSTMC-T33.1/180
8
33.1
180
28×49
R1/2
ZSTMC-T50.3/180
10
50.3
180
28×49
R1/2
ZSTMC-T64.1/180
12
64.1
180
28×49
R1/2
五、特性曲线
六、产品用途
水幕喷头与雨淋报警装置等配套使用构成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分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前者是用密集的喷头喷水构成水墙式水帘,如舞台、窗口、自动扶梯和旋转楼梯及建筑中庭四周。
后者是配合防火卷帘等分隔物进行防火分隔,如防火卷帘、玻璃幕墙、防火门、钢构件等。
七、注意事项
1.开箱后检验商标、型号、合格证是否齐全,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现象;
2.安装前确认喷头型号与安装部位要求一致;
ZSTMA-T水幕喷头
一、产品介绍
利用水幕喷头密集喷洒而形成的水墙或水帘,或配合防火卷帘等分隔物,来阻断烟气和火势的蔓延。
此产品是水幕系统的一个组成元件。
喷头用来布置形成密集喷洒的水墙或水帘,自身即具有防火分隔作用;而配合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则利用直接喷向分隔物的水的冷却作用,保持分隔物在火灾中的完整性和隔热型。
二、产品型号
ZSTMA-T
公称流量系数
同时适用于防火分隔和防护冷却
水幕倾角为0°
水幕喷头
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三、ZSTMA-T水幕喷头外型及尺寸
外观形状
外形尺寸
四、技术参数
喷头型号
流量系数(L/min)
喷洒角
流量特性系数
(K)
额定工作压力(MPa)
连接螺纹
R
侧向喷
下向喷
ZSTMA-T33/110
33
150°
110°
33
0.10
R1/2
ZSTMA-T62/110
62
150°
110°
62
0.10
R1/2
五、特性曲线
ZSTMA-T33/110水幕喷头喷射曲线
ZSTMA-T33/110水幕喷头流量与压力关系曲线
ZSTMA-T33/110水幕喷头洒水分布曲线
ZSTMA-T62/110水幕喷头喷洒曲线
ZSTMA-T62/110水幕喷头流量与压力关系曲线
ZSTMA-T62/110水幕喷头洒水分布曲线
六、注意事项
1.开箱后检验商标、型号、合格证是否齐全,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现象;
2.安装前确认喷头型号与安装部位要一致。
1、说明
ZSTM型水幕喷头是消防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件之一。
它通常与雨淋报警阀,供水管网和探测报警装置等组成水幕消防系统。
适用于需要用水幕来保护的建筑物。
主要用于窗口,门洞及防火卷帘门、剧院幕布等冷却保护,也可以起到防火阻隔作用。
产品标准:
GB5135.13-2006《I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3部分:
水幕喷头》
2、工作原理:
当火灾发生时,探测报警装置进行报警,并且开启雨淋报警阀向管网系统供水,水流经过喷头的喷咀时,从半圆形开口处按预定方向喷射出密集粒状水滴而形成一个水幕用来冷却保护防火卷帘门,剧院幕布等。
也可以起到阻火隔离作用。
3、结构形状
4、ZSTMA-T下垂式水幕喷头
4.1、喷头型号规格:
4.2、喷头性能特性曲线图:
A、水幕喷头的流量特性曲线图:
B、下垂式水幕喷头喷射曲线图:
5、ZSTMB-G窗口式水幕喷头:
5.1、喷头型号规格:
5.2、喷头性能特性曲线图:
A、水幕喷头的流量特性曲线图:
B、窗口式水幕喷头喷射曲线图:
6、ZSTMB-L檐口式水幕喷头:
6.1、喷头型号规格:
6.2、喷头性能特性曲线图:
A、水幕喷头的流量特性曲线图:
B、檐口式水幕喷头喷射曲线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ofdesignforsprinklersystems
gb50084—2001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1年7月1日
1总 则
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
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systems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close-typesprinklersystem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湿式系统wetpipe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 干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3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4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recyclingpreactionsystem
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
2.1.3 雨淋系统 delugesystem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亦称开式系统。
2.1.4 水幕系统 drenchersystems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档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
1 防火分隔水幕 watercurtainforfirecompartment
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
2 防护冷却水幕 drencherforcoolingprotection
冷却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
2.1.5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combinedsprinkler-foamsystem
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6 作用面积 areaofsprinklersoperation
一次火灾中系统按喷水强度保护的最大面积。
2.1.7 标准喷头 standardsprinkler
流量系数k=80的洒水喷头。
2.1.8 响应时间指数(rti) responsetimeindex
闭式喷头的热敏性能指标。
2.1.9 快速响应喷头 fastresponsesprinkler
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0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extendedcoveragesidewallsprinkler
流量系数k=115的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
2.1.11 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 earlysuppressionfastresponsesprinkler(esfr)
响应时间指数rti≤28士8(m·s)0.5,用于保护高堆垛与高货架仓库的大流量特种酒水喷头。
2.1.12 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 areaofonesprinkleroperation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相邻喷头的距离与相邻配水支管之间距离的乘积。
2.1.13 配水干管 feedmains
报警阀后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
2.1.14 配水管 crossmains
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
2.1.15 配水支管 branchlines
直接或通过短立管向喷头供水的管道。
2.1.16 配水管道 systempipes
配水干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总称。
2.1.17 短立管sprig-up
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2.1.18 信号阀 signalvalve
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2.2 符 号
a——喷头与障碍物的水平间距
b——喷头溅水盘与障碍物底面的垂直间距
c——障碍物横截面的一个边长
d——管道外径
dg——节流管的计算内径
dj——管道的计算内径
dk——减压孔板的孔口直径
e——障碍物横截面的另一个边长
f——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项面的垂直间距
g——重力加速度
h———系统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
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
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
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
i——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
k——喷头流量系数
l——节流管的长度
n——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
p——喷头工作压力
p0——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
q——喷头流量
qi——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
qs——系统设计流量
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v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
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
ζ——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ξ——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
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选型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
3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
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4.2 系统选型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
2 严禁系统误喷;
3 替代干式系统。
4.2.4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下列场所应采用设置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货品堆积高度等于或大于4.5m的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
仓库;
2 货品堆积高度等于或大于3.5m的仓库危险级Ⅲ级仓库;
3 储存发泡类塑料与橡胶的仓库危险级Ⅲ级仓库。
4.2.7 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直按下列方式之一采用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1 采用泡沫灭火剂强化闭式系统性能;
2 雨淋系统前期喷水控火,后期喷泡沫强化灭火效能;
3 雨淋系统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冷却防止复燃。
系统中泡沫灭火剂的选型、储存及相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的规定.
4.2.8 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可串联接入同一建筑物内混式系统,并应与其配水干管连接。
4.2.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 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2 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
3 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 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
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4.2.10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5设计基本参数
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
5.0.2 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
5.0.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倍确定。
5.0.4 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划定值的1.3倍确定。
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0.1中的作用面积。
5.0.5 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5的规定。
5.0.6 仓库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6的规定。
5.0.7 货架储物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货品最大堆积高度超过本规范表5.0.5、表5.0.6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喷头。
应在自地面起每4m高度处布置一层喷头,并应按本规范表5.0.5确定喷水强度,和开放4只喷头确定用水量。
5.0.8 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除执行本规范表5.0.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
2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等于和大于4l/s时符合水与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规定;
3 持续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0min。
5.0.9 雨淋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期喷水后期喷泡沫的系统,喷水强度与喷泡沫强度均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0.1、表5.0.5的规定;
2 前期喷泡沫后期喷水的系统,喷泡沫强度与喷水强度均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的规定;
3 持续喷泡沫时间不应小于10min。
5.0.10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0的规定:
表5.0.10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水幕类别
喷水点高度(m)
喷水强度
(l/s·m)
喷头工作压力
(mpa)
防火分隔水幕
≤12
2
0.1
防护冷却水幕
≤4
0.5
注: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5.0.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5.0.12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o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
6系统组件
6.1 喷 头
6.1.1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和设置货架内喷头的闭式系统,不受此表现定的限制。
表6.1.1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m)
设置场所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8
仓库
9
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仓库
12
6.1.2 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o℃。
6.1.3 湿式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作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
2 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3 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4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
5 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6.1.4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6.l.5 水幕系统的喷